秀书网>科幻小说>上古泰皇>第218章 婚事(中)
  田氏入齐,宗族四代皆任司空,掌百工。复国一直是田氏之人的夙愿,到得田乞这第三代便不安分了,为扩大家族势力,为其子田恒安排了一场政治联姻。对象则是出自于豪门管氏的千金,乃是管仲的后人。

  管氏一族经营公室女闾并掌管司士府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在管氏大小姐嫁入田氏后,便将家族的秘密全部告知了田恒,为了支持丈夫的大业,她在稷下开设女闾为田家培养间人,长期操持外务,以致子嗣传承不尽人意。

  田氏宗族一脉人丁单薄,这也让身为大妇,仅诞下一双儿女的管家小姐顶着莫大的压力。

  管氏一族无论是家族底蕴还是地方势力都比田氏强大。田恒自然不敢无故娶妻纳妾,打豪门管氏的脸,可他的妻子又架不住族内长辈的压力,于是便自编自导了一出借孕生子的戏码。

  没想到含辛茹苦的养大了田让,却是爆出了当年的丑闻。亲妈变后妈,嫡子变庶子,田让无法接受,便离家出走了。

  回忆起这段不堪的往事,无论是田恒与管氏,还是田让与其母亲,四人皆是受害者,田恒只能唏嘘,造化弄人,还好有个体贴的儿子,明白事理。

  “听说让弟在宋国深受百姓爱戴,宋侯还封他做了大夫。父亲是相国不便出面,孩儿已命人送了些钱粮过去,想来终有一日,让弟会解开心结,回来的。”

  听到儿子的话,田恒老泪纵横,正准备好好夸夸孩子,却见对方心急火燎的跑下了楼,回头冲自己喊道:“父相!孩儿有些急事要办,先行一步。”

  露出无邪的笑容,随后来到舞台下方。

  那里围了许多同行而来的田氏家将与一众幕僚,此刻正欣赏着舞蹈。

  “腹心马车借我一用。您与父相同乘一车。谢了。”

  田逆还在轻摇羽扇,欣赏美女跳舞,不想自己的车架便被少主征用。他急忙点了六名家将跟了上去,而后就见宗主下来,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腹心觉得盘儿日后可堪大用?”

  田逆看了门口一眼,公子正蹦蹦跳跳的向外跑去。作为谋士之首,田逆直言不讳:“少主仁义,于乱世之中难成大器。”

  对于这位本家的直臣,田恒颇为倚重,没有因为这句直言,而生出责备之意。他望着儿子无比开心的身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那本相便给他一个治世。”

  听到如此郑重与霸气的回应。田逆知道自己的主公已然下定了决心,再进一步。田氏取代姜氏,复兴陈国必将不远,此刻他激动地下拜:“宗主英明!我田氏必将万代永存。”

  随后就听到了一句让他几欲吐血的话。

  “本相命你搜罗齐地之女,但凡身长七尺,样貌姣好者皆纳入府中。”

  之前英明神武的宗主怎么就转瞬间变成了荒淫无道的昏君?

  此时正快马加鞭,迫不及待与施悝平相见的田盘,却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他的老爹一喜,便给他娶了七十个老婆。

  什么叫父爱如山?田恒做到了极致,并且是足以压死儿子的伟大父爱。

  他想既然儿子不喜欢,早晚宰了国君,娶什么公主做儿媳?那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闲来无事,田恒也没急着回去。虽说他是有些怕自己老婆,但是男人嘛,看看美女又不犯法,歌舞表演总归是赏心悦目,于是就与一帮谋士、家将在女闾中随意的坐下欣赏起歌舞来。

  对于自家宗主搜罗美女的事情,田逆也没多问。子嗣传承关乎着宗族未来的兴衰。他一介谋士确实没理由插嘴,说多了便有僭越之嫌。

  他恭敬无比的坐在田恒身后。看了一会儿,田恒回过身来,向他打听儿子近来的动向。

  “盘儿相中的女子,腹心可有探清其底细?”

  “目前所知甚少。卑下只知那女子名叫悝平出自子姓施氏,与其母夷光,祖父玄微皆为越人。而今居于外城闾里。有趣的是那女子与其祖父乃是陈田百工盟的青侠。其祖父玄微武艺十分了得,听闻此次诛杀阚止便有参与其中。”

  关于儿子的事情,田恒早已从妻子那里听到些只言片语。总归是有点嫌弃女子的出身。

  当听到女子的祖父竟参与了刺杀阚止的事情,田恒颇为诧异,但这诧异并非惊叹于老人的武艺,而是觉得这事实在是荒唐可笑。

  “一个老丈做了本家的青侠?这事倒是稀奇。”

  随后便也笑了出来。田逆亦是摇着羽扇,抚须陪笑。

  “可不是嘛。听闻就连宗主的岳父司士大人亦是对那人赞许有加。时常绕过陈田百工盟雇其做些事情。”

  田恒再次诧异。

  堂堂管氏的宗主竟然来挖自己的墙角?还是自己的老泰山?如果让外人知晓,怕是非笑掉大牙。

  随后眯起眼笑道:“竟有此事?岳父能看中的人,想必也是个人物。”又谈起了王诩广接私活的事情,二人笑得合不拢嘴。之后话题又重归到那名叫悝平的姑娘身上。

  难得见宗主心情愉悦,田逆免不了多说了些关于女子的趣事。

  “...而今少主的寝殿中堆满了那女子相赠的礼物。卑下听闻便连府中的仆婢亦是不敢入内整理。昨日夫人命人将东西搬去府库。少主归家后,又将东西搬了回来。夫人得知便数落了少主,称其在司空府管理金器若也这般爱惜,怕是田家早已攒下了一座金山。”

  此刻田恒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我倒要看看此女到底有何本事?竟把我儿迷成这样?不过倒也挺好的。”

  一阵荒唐的大笑。田恒突发奇想,决定趁这几日的空闲,接触一下施家之人,给儿子把把关,所以暗中先观察一下未来的儿媳便成了首要的事情。

  于是次日正午,便装简行的田恒与田逆伪装成了普通百姓的样子,驾着一辆简陋的牛车,装了半车西瓜,与十数名暗中保护他们的家将尾随田盘,干起了偷窥儿子约会的事情。

  由于施悝平早上要跟着师傅学艺,所以只有在正午王诩离家,去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才有空闲与田盘私会。

  或许是天气炎热,这天两个年轻人没有像往常般徒步逛街,而是选择了驾车出行。田盘把孙侄抓来做了司机,而两名护卫则跟在马车后顶着烈日,蔫不拉几的慢行。

  被抓来做电灯泡的田思齐一脸的不情愿,此时驾着车刚出施家的巷子,开始抱怨起来:“大热天的,舅公与舅母就不能找个阴凉点的地方去幽会嘛?孙侄何时遭过如此大罪?热死个人。”

  只听他“哎呦”一声,背上便已挨了一脚。

  “谁是你舅母,再胡说八道,本姑娘一脚把你踢下车去。”

  田思齐扭了扭后背,想起这女子的爷爷更是霸道无比,若舅公真与这女子成婚,他今后准没好日子过,于是嘟囔道:“舅公!他们施家全是莽人。孙侄回头给舅公找个温柔贤惠的舅母,省得以后舅公遭人欺负。”

  田盘坐在车上,老实巴交的不敢应声。此刻尴尬而腼腆的瞄了身旁的施悝平一眼。不想女子也在看他,突然伸出手捏起他的下巴,眼神中透着说不出的妩媚。不过就是这姿势有点霸气过头了。

  “放心!我是不会欺负你的。”

  如此放荡不羁的性格,直叫尾随其后的田恒气得是火冒三丈。“岂有此理!大庭广众之下竟敢如此对待我儿。简直就是个泼妇。”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田逆倒是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疑惑的看着那辆马车。

  齐国素有元士多如狗,临淄大夫满街跑的奇景。

  原本一辆三马的夏日乘车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可作为一名青侠能有大夫爵位就十分奇怪了。田逆细看之下,那车舆上的青铜纹饰有些眼熟,甚至可以说与田氏的图腾如出一辙,只是做了些微妙的修改。

  “宗主!那女子驾乘的马车乃是孙氏葵丘司马显的车驾。”

  只顾着看女子欺负儿子了,却未注意到那马车的不同。一听是旁氏孙家的马车田恒愣了愣。

  突然就觉得那女子该不会是旁氏家族的血脉吧?这也太狗血了。

  “速命人去查一查。”

  转念一想,不论事情发展如何,自己肯定是要拜访一下那女子的祖父。

  “算了,还是我亲自上门去问问。”

  随后心情复杂的继续跟踪前面的马车。

  这时只见马车突然在路边停下,车上的女子冲身后田盘的护卫大声说道:“你们两个把本姑娘的箱子可要看好了。我与你家公子进去瞧瞧。”

  而后那女子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抱着田盘的胳膊下了马车,随后进入到一家出售布匹的店铺。

  “小盘爹娘都喜欢什么?今日我要送他们些礼物。”

  田盘挠了挠头。感觉自己爹娘除了醉心权力,往家里捞钱以外,似乎就没什么兴趣爱好,总不能告诉女朋友,他们喜欢钱吧?于是尴尬的回应。

  “只要是悝平送的,我爹娘肯定喜欢。”

  施悝平听了十分欢喜,放开田盘的胳膊,朝那满脸堆笑过来给田盘见礼的店铺掌柜说道:“掌柜!给我十匹锦帛,挑那种便于书写作画的,料子要密实一些,最好是宽幅的,其中五匹选牙白色,其余五匹就要琥珀色吧。挑好了,让我瞧瞧。”

  一听是桩大买卖,掌柜赶忙夸道:“哎呦!姑娘真识货。您稍等,小人这就去亲自挑选,管保让您满意。”

  见女友挑选布帛格外讲究,田盘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

  “你懂的还蛮多的嘛。”

  “那当然了,我...阿翁平日作画便喜欢用牙白色的锦帛。精白呢会显突兀,铅白则稍显冷意,而牙白则刚刚好。这样画出的山水与人物既显清明又带着一丝暖意。书写大都是与人看的,所以要郑重一些,像鹅黄、鸭黄、杏黄之类的颜色便不如琥珀色。琥珀贵重却是浑然天成,得来不易。用琥珀色的锦帛来书写,对人与物既显尊重又无世俗之感。”

  女子娓娓道来,亲爹范蠡的话便被假外公王诩给取代了。

  二人相处的这段时日,田盘只见过女子豪迈的一面,却是没有察觉到对方还有如此细心的一面。

  当下田大少怎么看,都觉得面前的女子美得不可方物。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何况还是西施的女儿。

  “你娘平日衣着都喜欢什么颜色?是淡雅呢?还是明艳?亦或是威严一些?”

  想象着相国的妻子,未来的婆婆或许是位霸气而严肃的妇人,施悝平不由得紧张起来。

  田盘见女友居然也会怕人,不禁心中暗笑,脸上则是一副温和的表情:“我娘很随和的,平日衣着喜好玄色与黛蓝。”

  施悝平一听,更为紧张,显然未来的婆婆是个严肃的人,于是在掌柜拿来挑好的锦帛时,她再次下了笔更大的订单。

  “掌柜!再帮我挑选二十匹上等的丝绸。紫檀,绛紫,玄青,缁色各要五匹。对了,可以刺绣吗?”

  掌柜随口应道:“当然可以。”

  只见女子摊开双手,在田盘的胸腹间来回比划。

  想来女子选的颜色这么深沉,必然是喜欢将男友打扮的成熟一点。

  掌柜连忙送上一记马屁:“姑娘好眼力,选得颜色既贵气又威严。若是成衣后,公子穿在身上,那绝对不逊于官袍。”

  不想马屁拍歪了。歪的不是一星半点。

  “这是送给她娘亲的礼物。”

  女子指了指田盘,掌柜木然的点了点头。

  真是个好儿媳,花人家的钱,给人家母亲送礼。

  内心正唏嘘之时,却听女子说道:“一匹是四丈,那便每隔四尺,绣上蟠龙凤纹的图样,这样裁剪起来也方便。”

  掌柜直接听傻了。见过败家娘们,就没见过这么败家的。

  之前他还以为女子是打算做好了衣服拿来店里刺绣。没想到竟是在整匹丝绸上刺绣。暴殄天物到这般境界,掌柜怀疑自己的耳朵一定是听错了。

  “姑娘!您不是在跟小人开完笑吧?这可是二十匹丝绸啊。”

  女子恍然的“噢”了一声,掌柜这才收回惊愕的目光。

  “差点忘了,今日是要送礼的,要不先送二十匹,之后等绣好了再送二十匹。”

  可当听到这样的话后,他再度石化。贫穷限制了想象,是他低估了女子的败家实力。

  “你愣着干嘛?还不快去将东西送到车上。”wWW.ΧìǔΜЬ.CǒΜ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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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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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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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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