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面很平静,看不出流动的迹象。偶尔,有星星点点的水泡自水底冒出。豫让看着水中自己的模样,压抑的心情再也无法克制,他失声痛哭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死命的搓洗着手上的血迹。不久后,奇异的一幕发生了。血迹在水中渐渐的扩散,水面如同沸腾一般激荡起波澜。
豫让一惊,双腿一软。地面甚是湿滑,他不由地向后栽倒。或许是潜意识中强烈的自我保护,令得他没有栽入水中,而是身体后仰,屈膝躺在身后的杂草丛中。
然而,他躺在地上没有动弹,只是哽咽的哭泣。
或许水下有条蛟龙,一会儿浮上岸边,把他吃掉,从此也就解脱了。
豫让这般想着,突然一个稚嫩的笑声自他身后传来。
“呵呵。”
随后,一个身影挡住了正午刺眼的太阳。
“大哥哥!你哭什么?是肚子饿,捞不到鱼吗?”
一个小女孩正以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豫让心里掀起一丝波澜。此处,距离那村子这么近,莫非面前的女孩就是那姜氏妇人的孩子。
他猛地坐起。或许是心里有鬼的缘故,豫让没有理会女孩,而是抱着膝盖看着方才发生奇异一幕的水面。
女孩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许久后,见面前奇怪的男子痴傻的望着水中的异象,奶声奶气的说道:
“村子里的渔夫爷爷说,那是白条。嘴巴特别馋,一闻到吃的就会游过来。”
原来水中异象是因血腥气扩散招来了这贪吃的鱼群。白条正是人们说的“浪里小白条”。这类鱼繁殖迅速,多生活在浅水,一年四季都比较活跃,尤其是在夏季。白条因无脑的贪吃行为被喜欢钓鱼的人所厌恶,称其为杂鱼。
这些豫让也是知道的,不过血腥气能激发起白条这般可怕的反应他倒是不知。对于女孩说的,白条可以闻到食物的气味,豫让颇为好奇。他不经意的回了句。
“是吗?鱼儿也有鼻子?可以嗅得到气味?”
女孩走到他身旁,像是炫耀一般的抖了抖手里的小竹篓。旋即,那竹篓上下震动起来。
“当然了。渔夫爷爷说鱼儿最喜欢米酒的味道。”
女孩似乎对口中的渔夫爷爷极为信服,随后,若有所思的嘟起小嘴说道:
“和我爹一样,闻到酒味就能找到我娘藏起来的米酒。大哥哥!你看。丫头就是按照渔夫爷爷说的今日抓了不少的鱼呢。”
吴越之地的百姓早已学会了酿酒之法,妇人时常会酿酒。倒不是说百姓特别的富足,而是酿酒能提升粮食的价值,在以物易物时,能换取的物品更多一些。
这类流传在吴越之地最原始的米酒酿造之法,又称之为口嚼酒。现代人听上去恐难以接受。这时的贵族们也是有着同样的心理。为了让这“嚼米为曲”的酿造之法显得不那么恶心。吴越之地便有了女子酿酒及卖酒之风。
试想若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来卖酒,并且介绍这酒是用他的口水加工的。估计买酒的人会呕吐致死吧。当然,若是美女卖酒,他们多半会觉得占到了便宜。
口嚼酒一直流传至后世,依旧保持着女子“嚼米为曲”的酿造方式。
女孩的话大抵是说她母亲将酿好的酒藏起来准备贩卖,而父亲如白条般嘴馋时常一闻到味道便会去偷喝。
豫让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家三口温馨的生活画面,心情沉重的噢了一声。女孩眨着眼睛,认为他在怀疑自己说谎。于是,从腰间取下一个小布袋,打开后递到豫让面前。
“丫头没有说谎。大哥哥,你闻。”
一股刺鼻的酸臭味道扑面而来,豫让呆呆的看着那布袋中的东西。里面装的是些淡绿色发霉的稻米。豫让心头一阵酸涩。他伸出手紧紧的抱着小女孩弱不禁风的身体,不禁又失声痛哭起来。
遇上这样的大灾,这帮村民居然能想出用霉变的粮食作为鱼饵进行自救。他们为了活下去在努力着,而自己却是毁灭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清楚抱着的孩子失去了父母,未来只有死亡。
随后,豫让告别了女孩回到了同伴们临时的居所。他与女孩分别时,小丫头甜甜的冲着他笑,还说要分一半鱼给他。
这一晚,豫让梦见与那女孩分别时对方的笑容以及女孩母亲给他端来鱼粥时的笑容。那笑容不停的反复,母女的样貌重合在一起,犹如刻在了他的脑中。直至醒来,他仍就是清晰的记得那些画面。
这日还要继续屠村的行动,豫让很想去看看那小女孩在知道父母已死后,是否还活着。然而,对于他所处的这支秘密部队,豫让是不能擅自离开的。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于是将衣袍内的里衣浸湿,穿在身上。天气湿热,他知道过不了多久,皮肤便会生出红疹。届时,只要称病,留在驻地,趁着诸人外出行动时,偷偷溜去那村子便可。
豫让并不在意那女孩的生死。死在他手中的无辜者已经够多了。他只是想确认女孩真的死了,让这一切有个了结。就如同他长官说的那般,他们是死士,早晚是死人。因此,心里的负担无需太重。
事情如豫让预料的那样,手臂上的湿疹开始迅速的扩散。全身多处都出现了红点。他这样自残的行为,没有令得旁人起疑。毕竟,在这湿热的环境中,长些红疹也是正常。然而,面积如此庞大的湿疹,近乎于遍布半个身体,诸人是闻所未闻的。
到得与那女孩分开的第三日,豫让成功的告假。同伴见他气色倒也还好,没有留下人手去照顾他。诸人离去后,豫让偷偷的回到了那座村庄。他先是去了那处神舍。想象中那女孩若有活下去的勇气也一定会在神舍中居住。毕竟,在这梅雨季节只有神舍是干燥的。
他找寻了许久,都没有见到有人生活过的痕迹。甚至连一处生火造饭后留下的草木灰烬也没有。然而,神舍中却异常的干净。没有血迹,也没有散落在地面上的陶片。他记得那日诸人只是草草的清理了下,并没有仔细到如此的地步。
随后,豫让去到了弃尸妇人的地方。他猜想女孩会找寻自己的母亲并将其埋葬。然而,当他见到那妇人的尸体竟是动也未动。心情立时变得复杂起来。
他看着村口的方向,叹了口气,低喃道:
“或许已经死了吧。”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阴暗。旋即,摇了摇脑袋,哼了声,露出一丝苦笑。xiumb.com
或许那小女孩并非这妇人的孩子。越国的百姓基本都称自家的女孩为丫头。说不定那孩子是个渔夫家的女娃,就凭小小年纪敢独自在河边捞鱼。想来家人是对她极为放心的。
豫让这般想着,心情也好了许多。于是,向着三日前和女孩分别的河边走去。他依稀记得那日所在的地方,附近的杂草足有半人高。可此刻的这里,却没了那番杂草丛生的景象。
地面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一个个圆圆凸起的土疙瘩,就像是城门上凸起的铆钉,排列的异常整齐。豫让觉得这一定是那女孩的作为,估计是在玩耍时留下的。想到这里,他庆幸那好心的女孩并非是那死去妇人的女儿。
豫让饶有兴致的蹲下身子将一个看似馒头大小的土疙瘩抓在手里。潮湿的泥土下方,隐隐闪烁着斑斑点点的白色光亮。他放下手中的土块,曲指在那发光的泥土中拨了拨。随后,犹如见了鬼一般,面容变得扭曲起来。
先前侥幸的心理在此刻轰然崩塌。那母女的笑容突兀的在脑海中浮现。豫让也不知为何,蹲下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前倾。双膝重重的跪在那一个个凸起的土疙瘩上。眼泪顺着眼角滑落...
“大哥哥!你怎么又哭了?”
一个稚嫩而虚弱的声音陡然自他身后响起。豫让只觉灵魂出窍,身体都变得轻盈了。随后,胃里汹涌,口腔里泛起一丝淡淡的苦涩。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努力压抑着心头的悸动。几秒后,那声音又传了过来。
“你若是饿了,这次丫头可没有鱼分给大哥哥了。”
女孩面容苍白,短小的衣衫上满是泥污。额头上一个偌大的血痂,触目惊心。她无力的走到豫让身侧,如同那日一般在他身旁蹲下。目光始终停留在被豫让压扁的土疙瘩上。
“大哥哥!你快起来。不要压坏鱼儿的坟冢。老天会降下惩罚的。”
豫让终于确认,身旁的女孩不是鬼,也没有死。他抹了抹眼泪,半晌蹦不出一个字来。女孩无力的揪了揪豫让的衣袖,试图将他从那鱼儿的坟冢上拉起。
豫让直起身来,看着身下泥土中混杂的细小鱼鳞。闪烁的白色光点令他有些目眩。平复了心绪,他向女孩询问起这三天来发生的事情。女孩语气苍白的回道:
“丫头记得明明大水淹没了村子,爹娘与村里的长辈都是活下来的。不然,丫头也不会活着。可那日与大哥哥分开后,回到村里,他们便都死了。都是死在那些被大水淹过的房子里。”
她重重的吸了口气,蠕动着干裂的嘴唇。似乎说了这么多,令女孩十分疲倦。
“丫头想,为什么只有我还活着?或许是因为我不喜欢吃鱼吧。那天见到大哥哥的时候,是我第一次抓鱼,抓了好多。鱼儿也想活着,却被我们吃掉了。这一定是老天在惩罚我们。丫头知道,我们本该死的。”
女孩的话听得豫让鼻头酸涩。原来她是觉得明明活下来的人,怎么会像是在灾祸中死去了一般。一定是他们捕鱼求生的举动让上天震怒,所以令得那灾祸又重新发生了一遍。
对鬼神的敬畏之心,令得女孩不敢为父母收敛尸体。她在神舍内跪拜,将那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后来,看到自己抓回来的鱼儿都已经死了,女孩心中有愧便将那些鱼埋葬在这里,乞求上天的宽恕。
听完这三天发生的事情,豫让再也没有勇气看着孩子在这里自生自灭。他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丫头。爹和娘都这么叫我。”
“以后你就叫做越姜,是我越让的妹妹。”
女孩点了点头,便倒在豫让的怀中沉沉的昏了过去。
当她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密闭窄小的黑暗空间内,她没有哭喊或是求助,只是闭着眼睛安静的等待着。直至豫让给她送来食物,女孩才知自己被藏匿在一口木箱内。
她就像是只顺从的小猫,一连数日被关在牢笼之中。有时,被人抬上马车颠簸着不知不觉的睡去。有时,被豫让从梦中叫醒,开始吃饭或是被对方偷偷摸摸的带出去方便。越姜每日最期盼便是听豫让说话。甚至于许多时候,是隔着木箱听着男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偶尔,他会轻轻的敲击木箱,示意她有人过来,不要发出声响。
一夜,如往常般豫让在同伴睡去后,带着越姜去营地外方便。月亮格外的明亮,女孩看了看俊朗男子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身上污秽不堪的衣衫,喃喃道:
“哥哥!越姜想要件新衣裳。”
女孩的话音让豫让格外的紧张。因为他们约定过,没有豫让的同意女孩是不能说话的。营地里的人各个武艺高强,即便是睡觉也保持着警觉。豫让略带着怒意,对越姜做了个安静的手势。之后,女孩再也没有说话。以至于夜晚豫让跟她讲故事时,她也没有回应。
第二天,豫让等人收到消息,吴国前来视察灾情的官员已经自姑苏城出发,估计无需两日便会到达灾区。他们可以撤离了。一行人押运着十多日以来在灾区劫掠的财货去往国城会稽复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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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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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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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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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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