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十六人不止是武功高强,更有各种各样的技艺,其中便有一个外号土行孙的异人,擅长挖地道制造陷阱。
这次聚义楼为了截住这两千人马的运粮守军,特意安排了半个聚义楼的人马,帮助土行孙挖了这个陷阱,而取得的效果也是惊人的。
集团作战或许这些江湖人士远远不如这些士兵,但论到突袭战,这些刀头舔血的江湖人士却有着超然的优势。
一个可以打四个士兵,即便一个三流人物也能做到,毕竟普通士兵的单兵作战能力都不强,除了一些精兵或者将领,普通兵士的战斗力按照论剑联盟实力层次划分,那就是四流甚至是五流的级别。
聚义楼两百多人一起出手,竟然接下了对方两千人,虽然不能诛灭,但他们的目的本不在杀敌。
在击败守粮的士兵后,聚义楼众人将粮车给推走了,这时山路下开出了一条地道,他们便通过地道转移着那些粮食。
突逢剧变,夏茂也是慌乱起来,他本来就没多少实战经验,更没有应变的办法,只能拼命指挥让士兵们突围出来,集合到前方空旷地带。
当士兵们突围后,夏茂悲哀地发现虽然将士们只伤亡了一百多人,但粮食却整整丢了数十车,现在能抢出来的粮车只有一百辆,不过区区五千担。
一下就损失了十之八九的粮食,夏茂简直吓得魂飞天外,这五千担粮食只够二十万大军吃几天的,这要是让城主木默然知道了,把他千刀万剐了都不为过。
这个黑锅可没人能背了,夏茂当即拔剑喊道:“追!给我全部去追那些匪人!给我把粮食抢回来!”
夏茂命令下得急,那些兵士自然要听命,当即无论步兵还是骑兵,都疯狂追击起来,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追。
那三千伙夫则呆呆看着将士们绝尘而去,回眼再看向剩余的粮食都傻眼了。
接着只见从山坡上下来了一行人,大约就是七八十人,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的。
带头的是一个手持铁杵的汉子,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
他就是钱炎,聚义楼的副楼主,也是这次行动的指挥者,看样子这次他们是满载而归了。
一半粮食被烧掉,一半粮食被劫走,当木默然来到云山镇后,便听到了这样的消息,而这个消息直接让他眼前一黑,差点掉下马来。
十万担粮食对于他们而言也不是小数目,虽然日后还能凑齐,但也不知道再花多久时间,反正这次出征那是泡汤了。
“城主,此地距离最近的淮山城还有两百多里,即便从那里运粮也来不及啊。”这时军需官战战兢兢回禀道。
大军出征为了速度,他们都是简装出行,大量辎重和粮食都分批运送,但现在粮食丢了,他们手头只剩下三日余粮,不要说打仗了,就是退回去都是难事。
木默然虽然恨得牙痒痒,但还是挥手下令道:“退兵,暂时到淮山城!”
黑风城内,黄崇圣和白无语正在整顿军务,经过三日调整,这些漠北军都被彻底收编了,城防工事也已经做好,而这时守城卫兵传来消息:聚义楼钱炎带着大量粮食和伙夫赶到城外。
“有些事情江湖人士去办更好,你看这不就来了?”黄崇圣对着白无语说了这么一句,便起身匆匆走下了城楼,面对钱炎远远便伸出了手。
钱炎从两千守军手里抢到了五万担粮食,还有三千个伙夫,这笔财富不可谓不大。
而有了这些粮食,黄崇圣的军饷便不成问题,他没有藏私,而是全部发了下去,每一个将士都得到了犒赏。
这些粮食可不是小数目,城中的两万军士人人有份,也算是大发了一批财,简直比得上他们几年的军俸了。
不得不说钱粮还真是好东西,吃军粮当兵的,归根到底除了徭役需要之外,也是为了吃饭。
特别在此刻,黄崇圣代表着皇朝正统城主,带来了天子的旨意,而这些钱粮都是天子的恩赏,他们自然感恩戴德。
黄崇圣拥有出色的口才,能将黑的说成白的,这几天他一空下来,便到军士中间,跟他们闲聊,说了他的理想。
天下统一,世间才能富足,大家才能吃饱饭,战火也会熄灭,大家才能安居乐业,到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下太平。
可是如何做到天下统一,只能靠武力征讨,此刻天下城主割据,执掌自有军队,雄霸一方。人一旦拥有了权力,便不会轻易放弃,想要这些城主解甲归田,更是天方夜谭,所以只有手舞王旗,征战四方,才能收复这些城池土地,天下才能一统。
黄崇圣的演说无非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但他却带入了自己的所见所闻,特别是灭族的惨案。
这件案子现在是迷案,但在黄崇圣口中他却是权力争夺的牺牲品,幕后元凶为了扳倒红叶帮,假借红叶的名头行凶,害死了他一家十多口,这样的血海深仇无法得报,这就是这个天下的荒唐。m.χIùmЬ.CǒM
众多将士都不了解黄崇圣,此刻听他娓娓道来,均是感同身受,他们之中便是有亲人死在战乱中的,这些年来虽然各大城主保持了相对的平稳,但局部争斗还是难免的,死人自然无可避免。
一天下来,黄崇圣回到城主府的时候也是深夜了,而他没有直接回到府邸,而是去了干杰的居所。
这位敌将没有被关在冰冷潮湿的天牢内,而是请进了温暖舒适的客房里,每日都是好酒好菜。
今天黄崇圣收获了五万担粮食,专门挑选了一些好的,特意送到了干杰住所。
干杰门外虽然有兵丁把守,但并未限制他的自由,可是这位猛将却未逃走,对于黄崇圣敌对的态度也改观了不少。
送上东西后,黄崇圣转身便走,干杰此刻却开口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听到这句话,黄崇圣微笑着转过头,一字一句回道:“我要天下再无战火,我要天下再无不公,我要天下再无离散,我要天下大同!”
干杰闻言一呆,然后下意识反问道:“你,你以为自己是谁?”
“我是黄崇圣,记住这个名字,若干年后,将是这片天地最响亮的名字,永载史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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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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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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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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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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