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和黄崇圣在赶了四天路后顺利地来到武乐城。他们来此并非是冲着什么武者之乡,而是为了销金。武乐不只盛产武学名家,更是销金窟的孳生地。红袖清城位于城南明湖处,独享山清水秀,乃是天下最著名的高级逍遥场所。
“飞哥,你不是说带我去天堂享受快乐的吗。那为什么我们要坐在这吃牛肉面?”黄崇圣用筷子插着糨糊一样的面条不满道。
此刻他们身处的并不是红袖清城贵宾房中,身边没有奢华的布置和醉人的幽香,有的只是几张破旧的桌椅和几只油腻的瓷碗。
“你还说!”小飞没好气地给了他一个爆头栗子,“谁知道在这里要到高级场所都要有剑客资格。哼,我不是有剑嘛。狗眼看人低!”
“这无痕是我的…….”黄崇圣伸着手想要要回被突然抢走的宝剑。
“给你,给你。小气!”小飞一把将宝剑扔了过去。
黄崇圣忙把无痕接住,抱在怀中道:“这剑客资格是论剑联盟评出来的,这年头无论是走江湖还是为武官都要论剑联盟的认可的凭证。我爹从前就几次要我去考。”
“我差点忘了你老爹就是南泽剑首,如果他在这一切就搞定了。”小飞扳着手指算了下道,“今天是九月十八日,每年的九月二十日都是试剑大会报名截止的日子。还好,能赶得及。”
“飞哥,你不是想去参加论剑考试吧。对这么无聊的事你也感兴趣?”黄崇圣自然对什么资格考试不屑一顾。
“现在武风盛行,论剑联盟的势力已超过了御史书。而想进入上流场所剑客资格也几乎成了通行证。你可以不屑与它,但却不能没有它。”小飞所说也是事实,乱世重武轻文,而这资格论证又是显示你实力的凭证。现在不光几大势力家族在招收有剑客以上资格的人才,连一般权贵人家也只要有资格论证的人做家将。ωωω.χΙυΜЬ.Cǒm
“唉,我看你是想进红袖清城吧。”黄崇圣一语中的道。
“这的确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有这证无论做什么事都很方便。想当年我初出道就因为无资格论证,所以经历了不少生死大战才取得了现在的名声。”
“行了,有时间回顾你的历史还不如去报名呢,反正现在也没事干,考着玩也好。”黄崇圣打断了小飞的话。
“那就快吃面,早报名。”小飞扫兴地拿起碗猛将面条往嘴里塞。
“瀚海千里芒,城塞烽烟长。一声号笛起,枯骨埋忠良。莺歌笑嫣然,燕舞醉朝堂。不知今何年,梦醒事无常。”声音略带沙哑,但依然很有磁性。
小飞和黄崇圣均转头望去,但见一破衣乱发书生横躺在长椅上,右手拿着一只筷子,轻击瓷碗,随拍而吟。
“唉,又是一个落魄文人,但诗作的还不错。”黄崇圣摇着头道。现在文士多寒衣,朝中已十年没举行过科举考试,所用文官无不是曹党亲信。那些苦读多年的读书人几乎没机会一展所长,能做的也只有凭空而叹。
“谁是落魄文人!”那书生似乎耳朵很灵,听到黄崇圣的言辞大为不满,高声喊道。
“听先生之诗而知文人,见阁下之形而晓落魄。有错吗?”黄崇圣不慌不忙道。
“有意思。”书生长身坐起,眯着眼看了看黄崇圣道,“你读过书?”
“本人生性懒惰,最不爱下苦功。但书多少还是看了些。”黄崇圣的话也是实话。
“不容易,这年头修文的并不多。”书生举杯道,“阁下不嫌弃不如一块来喝一杯。”
小飞黄崇圣对视一眼,来到了书生的桌边。
“先生贵姓,何故会有如此多感慨。”黄崇圣所指自是他刚才所吟之诗。
“贱名实不足道,鄙人苦学数十年,只希望能一展所长。但可惜在朝无处容,在野无名主。所以也只有躺在这破店中吟些俗调,以开心怀。”书生哂笑道。
“听先生之词便知先生并非常人,若在三十年前,你必为一代良臣,但现在……”小飞说道。
“现在文人百无一用,特别是在这武人当道的武乐城,像我这样的人根本连住客栈的资格也没有。”书生接口道。
“那也不是,客栈不算高级场所,你可以住。”黄崇圣故意道。
书生闻言不禁哑然一笑,黄崇圣就是这样的人,即使你在最苦闷的时候只要和他说话都会暂时忘却烦恼。
“现在天下就是如此,徒叹也无用。只是不知先生对天下局势有何看法。”小飞问道。
书生掂着酒杯轻酌了一口,娓娓道:“二十年前,异族魔宗入侵中原大地,多亏剑圣吴晓刚、红叶帮主和战神联合朝野内外的力量将其击退。而剑圣自组的论剑联盟成为了现下朝中内外的特殊势力,而红叶帮更是成为天下第一大帮,红叶出身的曹降冰经过十数年的经营已经成为了首席权臣。自从先帝驾崩后,太后也在其后离奇逝去,幼帝只有靠曹降冰扶持,这也使得姓曹的日渐坐大。”
“但成就曹降冰的不只是红叶的势力和先帝的早死,剑圣、战神的不问政事是最直接的原因。”小飞插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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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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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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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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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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