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诸天反派的逆袭>第三章 跻身权贵阶层
  确定了李慕胸有丘壑,具备真才实学,扶苏对他自是极为看重。

  当即安排下酒席,好好的招待了一番,在席上扶苏也有意无意的略作试探,提起李慕赵国人的身份来历。

  结果李慕一句“无论赵国人楚国人,如今都是大秦百姓”,让扶苏心花怒放,欢喜不已。

  感叹要是人人都是李慕这般想法,这天下就真的太平了。

  一顿宾主尽欢的酒宴后,扶苏对李慕询问起,他有何策可以提升秦军战斗力。

  李慕没有废话,当即将穿越者崛起神器套装:高桥马鞍、马镫、马蹄铁给抛了出来。

  若穿越的时间是汉代之后,这所谓的穿越者神器套装自然无用,因为世上已经出现这些玩意。

  但在汉代以前,那绝对是最好的进身之阶。

  可笑易小川这蠢货,因为不敢改变历史,什么都不敢做。

  这马鞍马镫马蹄铁是最简单的东西,他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从未提出来过。

  哪怕是成为蒙毅,执掌蒙家军后,也没想着主动提升秦军的战斗力,永远在随波逐流。

  然而他偏偏又在一次次的介入历史,成为推动历史的关键人物。

  易小川最愚蠢的地方在于,身处上古先秦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还抱着后世的道德观念。

  不仅不愿杀人,还动不动救人,哪怕是外族敌人。

  甚至他在战场上都不愿动兵器,面对屠戮自己人的敌人,他宁愿拿根扁担去抵抗,也不肯持剑砍杀。

  他却不会考虑,因为他的心慈手软,有多少自己人被敌人杀死。

  还有那个匈奴女人德香,一开始他驾驭得很好,利用德香为自己训练出了飞虎队。

  可在匈奴入侵时,他竟然选择放德香走,结果那女人又反过来不知杀了多少他的袍泽。

  若是换了李慕,即便不杀她,也至少将她软禁起来,等战事结束后再作处置。

  有人说易小川是圣母,可在李慕看来,这后面得加个“婊”字。

  他只顾坚持自己的道德观念,却不知有多少人因他而死。

  自己行为不检点,动不动就是现代那一套,居然在这个时代对女子说出“我爱死你了”这样的话,还去亲别人额头。

  结果撩动别人心弦后,却又一句只是把别人当妹妹就打发了,丝毫没有考虑这个时代女子的思维认知,一点都不负责任。

  最让李慕意难平的就是吕素,可惜他置换过来有点晚了,没能救下这个女孩。

  易小川穿越秦朝以来的所作所为,可谓蠢到极点,偏偏他还自以为是个好人。

  因他刻意结交刘邦,害得高要跌入泥潭,却又来嫌弃高要的肮脏。

  可高要时时刻刻想着的,是有好处要带上兄弟。

  一句“管他大秦亡不亡,只要咱们兄弟混得开就行了嘛”,可谓是高要内心最真实的表达。

  可在易小川看来,这样的高要是坏人,他不屑与之为伍。

  高要在彻底黑化前,从来没有任何对不起易小川的地方,然易小川对不起的人却太多,其中尤以高要为最。

  如今李慕置换成高要,他倒要看看,易小川的命运会如何。

  ……

  公子府有工匠,在李慕的现场指导,扶苏从旁观摩下,马具套装新鲜出炉。

  扶苏立刻命人牵来马匹,当场试用。

  果然,有了高桥马鞍和马镫后,骑马稳定无比,骑士的双手都能解放出来。

  这对大秦骑兵意味着什么,扶苏自然十分明白。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马镫,所谓的马鞍也只是在马背上铺一层垫子。

  所以这个时代的骑兵,冲锋时除了弩箭射击外,便只能以单手将矛戈夹在腋下,依靠马力的冲击去捅刺敌人。

  或者就是单手持剑劈砍,在面对挺着数米矛戈的步卒时,没有半点优势,简直就像活靶子,这种情况下骑卒的生存率极低。

  可若是双手能够解放出来,骑卒便能以双手持长兵器,进行更加灵活的作战。

  扶苏在府中校场跑了几圈后,兴奋的翻身下马,对李慕道:“先生大才,有了高桥马鞍和马镫,我大秦骑兵的战斗力上升何止一筹。”

  “马蹄铁也能防止战马的马蹄磨损,大大减少战马的消耗。”

  “先生立下如此大功,我定要禀明父皇,为先生请功。”

  李慕微笑道:“公子不必着急,在下还有一件与这马镫马鞍配套的利器,等将此利器造出,公子再上报陛下不迟。”

  扶苏闻言更是激动难平,喜道:“不知是何利器?”

  李慕略一沉吟,道:“在下称之为‘来复连弩’。”

  扶苏一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再上几个档次。

  弩这种东西,可谓国之重器,乃大秦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倚仗之一,当下忙问究竟。

  李慕口中的来复连弩,就是后世现代那种半自动弩。

  这种连弩是在弩上装一个箭匣,可以同时放入十支甚至更多弩矢。

  上弦方式类似于来复枪,撸一下便能上弦,然后射击,射速快捷无比。

  装矢也方便得很,将弩矢直接从箭匣上部放入即可,甚至比给弹匣上子弹还简单。

  这样的弩,几乎已经与栓动式步枪没什么两样。

  若工艺跟得上,甚至可以制造出可以随时更换的箭匣,就跟弹匣一样。

  如此一来,只需事先带上几个满匣的箭匣,便能实现高频率射击,连装矢都可以省去。

  而且根据需求的不同,还能与大秦的弓弩技术相结合,分别设计出蹶张连弩、臂张连弩、连弩车。

  大秦的蹶张弩,也就是用脚踏着上弦,射程可达二百步,即三百米左右。

  这种弩张力超强,用手根本上不了弦,弩手需坐在地上,双脚蹬住弩臂,然后用双手拉住弩弦往后掰,才能顺利上弦。

  臂张弩也就是直接用手上弦,射程不到百步,但胜在上弦比蹶张弩快。

  弩车无须多言,相当于冷兵器时代的炮,射程在四百步以上,即六百米。

  秦弩的威力无须质疑,其唯一的制约便在于上弦缓慢,往往射不了几波,双方便已短兵相接。

  若李慕能制造出连弩,解决上弦慢的问题,那么秦军的战斗力,何止提升一倍?

  李慕描述的这种连弩功效,听得扶苏肝儿都在发颤。

  “先生,这世上当真存在这种连弩?”

  李慕微笑摇头道:“这世上并不存在,但许多东西,不也是从不存在,被人创造出来,变得存在吗?”

  扶苏欣然道:“先生所言极是,既如此,那就有劳先生制出一件样品,到时我与马具一齐进献给父皇,替先生请功。”

  李慕抱拳道:“多谢公子提携,慕定不负公子信任。”

  扶苏把住他双臂,笑道:“是我感谢你才对,先生之于大秦,犹如太公之于西周,日后还要多多仰仗先生才是。”

  ……

  小半个月后,经过李慕与公子府工匠的钻研,第一把来复连弩问世。

  此连弩的造型,若不去看弩臂,还真就跟来复枪一模一样。

  连弩整体长三尺有余,弩身上方一个箭匣,弩柄和上弦的来复装置,皆是握把形,他还加上了类似AK的弩托。

  这种设计大大提升了连弩的稳定性,可以克服箭匣带来的“头重脚轻”问题。

  校场之中,扶苏与府中亲兵一众将领在旁观看,李慕端着来复连弩,站在靶牌的六十步开外。

  在正式展示前,李慕已经测试过箭道,是以对这把弩的精准度心里有数。

  由于箭匣遮挡了上方,所以这把连弩采用侧面瞄准方式。

  只见李慕上好弩矢后,右手握住弩柄握把,弩托抵在右肩,左手握住来复握把往后一拉,咔的一声,弩弦便顺利上到卡扣上。Χiυmъ.cοΜ

  左手来复握把向前回位,这是必须的动作,否则射击时,弩弦会猛然将来复握把弹回前方,容易造成来复装置损坏。

  玩过BB弹玩具枪的都知道这个道理。

  上好弦后,李慕这才将食指放到扳机上,略作瞄准,果断扣下扳机。

  “嘣”

  弩弦震鸣中,弩矢劲射而出,他手上不停,射出一矢后左手立刻撸动弩弦,又是一矢射出。

  李慕以每秒一矢的速度射出弩矢,而这箭匣的容量是十二支弩矢。

  十数秒内,所有弩矢全部射了出去,且全部上靶,其中大部分处于靶心及接近靶心的区域。

  “好。”

  “好弩。”

  “真乃国之利器也。”

  扶苏与一众亲兵将领皆是忍不住大声喝彩,个个兴奋莫名。

  大秦有了此利器,区区匈奴戎狄,何足道哉?

  亲眼见识过来复连弩的威力后,扶苏再也等不及,当即入宫面见始皇,将事情汇报了上去。

  始皇让扶苏将马具和连弩取来,他在宫中亲自一试,果然龙颜大悦,当即按照扶苏提出的封赏建议,下达了诏书。

  ……

  “始皇大帝诏令:今有邯郸人高要,献马具连弩有功,赐爵中更,赐金百镒,擢公子府詹事,享岁俸二千斛,望高要盖踵其事而增华,常备而不懈,为大秦再立功勋,钦此。”

  公子府大厅,内官宣完诏,李慕领诏谢恩。

  秦朝的爵位制度,是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对应士、大夫、卿、侯四个阶层。

  士阶层共四级,从低到高分别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

  大夫阶层共五级,分别是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

  卿阶层共九级,为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

  侯阶层只有两级,关内侯和彻侯。

  李慕的中更爵位,是这二十级中的第十三级,属中等卿阶层。

  而公子府詹事,相当于扶苏的大管家,统领公子府一应臣属和所有下人。

  但那只是相当于,詹事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官职,乃三公九卿中的九卿之一,并非寻常管家那么简单,是具有实权的。

  总而言之,如今李慕在扶苏的公子府,乃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扶苏之所以对他如此信任,自然不仅仅是因为他献马具和连弩。

  还有这近半个月来,他与李慕多番交流,虽然李慕口中总说“略懂”,但扶苏发现,他真的是个多面手,好像什么都懂。

  略懂云云,自然被扶苏当成了自谦。

  李慕堪称宰相之才,管理他一个小小的公子府,自然是小事一桩。

  忠诚方面也没什么问题,这近半个月的相处,李慕完全取得了扶苏信任。

  当然,移魂大法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在易小川还在北方修长城时,李慕却已经成为大秦真正的权贵阶层。

  ……

  “高卿,我知道以你的才能,做一个詹事有些屈才,只是如今我麾下并无能担当大任的人才,只好委屈你一些时日。”

  “待他日时机成熟,我定会向父皇谏言,给你施展才能的机会。”

  听了扶苏的话,李慕感激的道:“公子说的哪里话,能为公子效力,是高要的荣幸,何来委屈?”

  扶苏欣慰的道:“日后府中一应事务,还要劳你多多费心,不知高卿可有何需要我为你做的?”

  李慕略一沉吟,正色道:“原本属下刚刚上任,寸功未立,不该提什么要求,但属下确有一事,只有公子能帮得了属下。”

  扶苏微笑道:“你说说看。”

  李慕道:“是这样,属下有一位故人,乃是旧楚国会稽郡人,楚国灭亡时,他有几位同族妹子被抓进皇宫做了宫女。”

  “他亡故前托我找到这几位妹子,多加照料,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所以属下想请求公子帮忙,将几位妹子接出宫来。”

  扶苏听完李慕的话,赞赏道:“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高卿诚信高洁,有仁有义,扶苏佩服。”

  “此事倒也并不为难,高卿可知晓几位妹子下落?”

  李慕心下一松,果然,从宫里捞人还真是非扶苏不可。

  “属下只知道最小的妹子在织绣坊做工,名字叫小月,她两个姐姐暂时不知,只能等先见到小月,再看看她知不知道了。”

  如今小月的两个姐姐在哪,李慕还真不知道。

  但他知道,等到玉漱来到大秦,成为大秦丽妃后,她两个姐姐就会被调到丽妃寝宫侍奉。

  最后丽妃寝宫爆发瘟疫,她两个姐姐皆死于瘟疫。

  此事对扶苏来说果然不是什么为难之事,甚至都无须他亲自出面。

  他只是跟相关人员打个招呼,自有人去给他办妥,两天后小月就被送到了公子府。

  ……

  李慕居所,小月心下惴惴的跪伏在地,对李慕拜道:“小月拜见詹事君。”

  如今的小月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却已出落得如花似玉,娉娉婷婷,开始显露出几分“虞美人”的风姿。

  李慕温言道:“起来,今后见到我,无须跪拜。”

  “是,谢詹事君。”小月站起身来,依旧垂着头不敢看李慕。

  李慕和声细语的道:“抬起头来。”

  小月抬起头,却见李慕双目失神的看着她,心下不由有些慌乱。

  李慕口中喃喃道:“像,真是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

  小月心里满是疑惑,不明所以,却不敢多问。

  良久,李慕才柔声道:“小月,今后不要叫我詹事君,叫我老哥,可好?”

  小月重新垂下头去,惶恐的道:“小月不敢。”

  李慕微笑道:“是我要认你做妹妹,有何不敢?”

  小月弱弱的道:“小月不敢高攀。”

  李慕叹道:“哪有什么高攀不高攀,我也不瞒你,我有一个亲妹妹,叫高岚,但我与她失散了。”

  “而你……你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半点也不差。”

  “我并不是要把你当做她的替代品,因为我知道你是小月,不是高岚,你们是两个不同的人。”

  “但是看到你这张脸,我却忍不住想要对你好,小月,我想认你做我另一个妹妹,我会把你当成亲妹妹一样疼爱,你愿意吗?”

  李慕始终和颜悦色的与她说话,小月心里的惶恐和不安,终于逐渐消除。

  她壮着胆子抬起头来,竟看到李慕眼中有泪花闪烁,心下不由一柔。

  她小心翼翼的问道:“我跟高岚姐姐,真的有那么像吗?”

  李慕莞尔一笑,道:“真的,分毫不差,若其他认识高岚的人看到你,一定会把你当成高岚。”

  他转过身用衣袖擦了擦眼睛,接着道:“我从小父母双亡,跟妹妹高岚相依为命。”

  “一场意外让我们失散,从那以后我再也找不到她。”

  “前些时日我进宫时,无意中看到在侍弄花草的你,恍惚间真以为见到了高岚。”

  “但我知道你不是她,我那个妹妹性子泼辣,大大咧咧,不可能这么有耐心的侍弄花草。”

  “而且不仅是性子不同,她比你也大得多,如今该有二十几岁了。”

  听完李慕这番话,小月柔声安慰道:“小月相信高岚姐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您……”

  李慕温和的打断了她的话,道:“叫我老哥。”

  小月顿了顿,从善如流的改口道:“小月相信,老哥终有一天能再见到高岚姐姐。”

  李慕转回身来,欢然道:“我也相信这一点,老天待我终究不薄,失去了一个妹妹,又把另一个妹妹送到我身边。”

  “小月,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亲哥哥,你就是我亲妹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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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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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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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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