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坐在院中闲亭的藤椅上,整理着一箱子存放许久的书籍。
这些其实都是汐词曾经看过,觉得很是喜欢,从而收藏起来的书籍。
其中有《江湖秘册》、《蓝月国野史》、《国士无双》、《天下耕农》……乃至记录天下诸多奇异诡谈的《奇异志》等等。
内容涉猎繁多,可谓囊括天下之大小事。
“公公,陛下这是干什么呢?”明宗去巡查回来,拽着常武德问道:“那些书曾经也算是紫衣的宝贝,他最起码都看过三遍了。现在还需要翻出来吗?”
以紫衣的记性,看过三遍的书都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了。
仔细回味一下便可,还需要再看吗?
“应该是想送给娘娘的。”常武德说道。
“送娘娘?”明宗低笑一下,“见过送花送衣裳送首饰送珠宝讨女人欢心,最差的……也得送点护肤品啊!”
这说的是白衣。
娘娘说,那些总称护肤品。
可是,紫衣是要送书……
然而,相比明宗的诧异和不解,常武德更显淡定,和了然。
“紫衣是读书人。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一本他喜爱的好书,都是无价之宝。他能将自己所爱的书送给娘娘,可见诚心之十分,爱重之十分。”
那些书,有的是宫里的经典之作,比如《蓝月国野史》,虽说野史,但是其实是避开正史的必要恭维,更真实的史实记载。
有的是朝中大臣知道皇帝喜欢看书,所得好书就赠予皇帝的。
比如《国士无双》这一本。
还有一些是白衣、青衣甚至是黑衣,行走江湖,偶然所得。皆知紫衣爱读书,就将其带回宫。
常武德知道,那箱子里的每一本书,都是紫衣最爱的书。
也就唯有贵妃娘娘,方才能够让他如此割爱。
“原来如此。”明宗点点头,看了常武德一眼,赞同地说道:“公公言之有理。此时,我倒是想明白,我与公公皆是陛下的生死心腹,公公却为何最让陛下喜爱和信服了。”
他太了解陛下了!
就跟老子了解他亲儿子似的!
陛下想什么,这老头子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常武德受此“恭维”,也只是淡笑一下,“用心罢了。”
然后,转身朝着一旁折入前往闲亭的鹅卵石走道走去。
“欸你这老头儿……”明宗下一瞬才品过来这句话,有些哭笑不得,啐了一声:“真是交友不当!”
老头子时不时的就扎他的心。
就他明大人对陛下用心不够?
行行行,天下就属常公公对陛下最有心了!
明宗不跟他一般计较,转身也跟了过去。
然而,才刚跟上,常武德就脚步顿了顿,转过身看向他,“大人行事可得多用一用脑子。”
明宗闻言,顿时不乐意了。
“公公,你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说谁不用脑子呢?
常武德朝着他招招手,让他凑近,然后将声音压到最低说道:“咱家去找陛下,自是懂得如何劝服陛下,开开心心,信心满满地去水月宫,如他所愿地去找娘娘。但是,你跟去作甚?你除了看戏,或者添堵,没什么用。”
明宗:“……”你这也忒埋汰人了……m.xiumb.com
“但是!”常武德抬眸看他一眼,“你现在去水月宫,寻个顺当的理由,暗示或者直接告诉娘娘也行,就跟她说紫衣觉醒了,看看她的反应啊,或者观察出其他的事情……对于陛下来说,你那不是有功劳了吗?”
正觉得自己遭到埋汰,要跟“老朋友”生气起来的明宗突然听到这句话,整颗躁动想跟这位老朋友绝交的心,全然被安抚住了……
“公公,高啊!”明宗笑着,悄悄朝他竖起大拇指。
常武德一笑,转身继续往前走,“常啊!咱家不姓高!”
明宗:“瞧给您老傲娇的……”
他也连忙转过身,大步离开。
.
前一天把金衣气走,吃了独食的贵妃娘娘,今日还是像一条貌美咸鱼,颇有闲情逸致地……一边吃香喝辣的,一边写自己的新话本。
她觉得如今这样挺好。
金衣下次不会再厚着脸皮来了吧?
白衣小狼狗,对她一百个好。
紫衣……
紫衣没武功,指不定论打架还没她凶。
所以也没有什么威胁。
至于一直还没有见过的黑衣……
按照龙傲天所说,黑衣很欣赏白衣,大不了她抱住白衣小狼狗的狗腿,努力让黑衣看在白衣的份上,放她一条生路啊!
“除此之外,等我家小甜甜再次觉醒,就去给我安排好‘保膘’,这些保膘防范外人总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吧?”
毕竟,姬芜一番番思虑,还是觉得自己做的那个被“龙傲天”推下城墙的梦,太过没有考究性。
不说龙傲天,就说“精分狗皇帝”,不管是哪个人格,都不至于要杀她还得靠下的黑手,背地里推她吧?
所以,她觉得,那阵子自己不知道龙傲天的身份,跟皇帝相处的时候,对龙傲天充满愧疚,从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如今,任务进度不知为何,又猛奶一口。
已经36%了!
解锁出不少“开挂”技能。
但是,姬芜都已经没有太大兴趣了。
她现在就只在乎“复活甲”。
什么时候才能到达50%呢?
“复活甲啊复活甲……都说我难逃这一死的宿命,那这50%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万一意外比50%,比复活甲来得更早呢?”姬芜轻叹。
可真愁人!
“我要是知道怎么快速推进这任务进度,那就好了……比如亲一下皇帝?抱一下皇帝?或者那个xx那个oo酱酱又酿酿的……”
就算是后者,那她也不怂啊!
啃猪肉一次,跟啃猪肉十次、百次……那不都一样了吗?
如果xx皇帝一次,能涨1%之一,那么她可以化身猛女,一天xx他五次……
“咦?为什么是五次呢?”姬芜自己怔了怔,“我为什么说的不是四次或者六次……”
**
【黑衣:五次?甚好!这总该有我的一份了吧?】
反正,拿小本本给老婆记上,以后一并还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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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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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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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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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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