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八十万两银子,无论以什么方式进行都会很耗时间,庄东和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离开游龙局。燕三郎想了想,转头吩咐霍东进:“游龙局有两个出口,派人把好。庄东和一行出来,无论去往哪里都要跟上。”
霍东进点头而去。
……
燕三郎陪千岁在商会里又逛了一小会儿。举办这样一场发卖会,于游龙局本身而言也是巨大商机,许多客人会后还在这里流连不去,燕三郎的举动并无异常,甚至还有许多人主动上前,想要结识于他。
清乐伯不喜交际,很少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眼下机会难得。
何况他身边还有绝色佳人,近距离领略一下无双风采也好。
燕三郎应付完一个又一个,未见烦躁,时间倒是一点一点过去。
千岁扯了扯他的袖子,凑近他耳边低语:“我的时间快到了。”
午时快要过完,她总不能在众目睽睽底下砰地消失吧?
燕三郎点头,向周围的宾客道声“先行一步”,正要往门边走,却见一个蓝色的影子自屏风后绕了出来。
咦?
“那不是庄东和身边的山羊胡么?”千岁也瞧见了。
蓝衣人单独走了出来,面色如常,负手踱往游龙局大门。
旁人要盯也只盯刚刚花出去八十万两银子的庄东和,蓝衣人在这里藉藉无名,引不来关注的视线——
除了燕三郎和千岁。
少年二话不说缀了上去,双方距离不到五丈。
“喏,又亮了。”千岁抬腕在燕三郎眼前一晃。除了少年,几乎没人望见她无名指上的蓝光。
果然是他!
燕三郎明白了:“庄东和只是障眼法。”能引魂石发光的,是这个蓝衣人。
他跟在对方后头离开游龙局,往街西而去。
出门不久,千岁的时限就到了。燕三郎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站了十来息,待她身形消失、重附回猫身上,才背起书箱。
以他身手,自然不可能跟丢一个普通人,甚至也不该让对方有所察觉。
可是蓝衣人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老神哉哉逛了好几条街,直往北门去了。
“北边?”
这厮速度不快,但一刻不停,晃悠了两刻多钟就走进一家车马行。
盛邑里的车马行同时兼做长途和短程业务。短程就是盛邑同城,客人最多;长途么,短则通达附近乡县,长则凑上车队走好几百里。
燕三郎在车马行对面的浆子店坐了下,要了一大碗浆子,几个菜包,一小碟酸豆角儿,慢慢吃了起来,顺便监视。
从他这角度,能看见蓝衣人坐在车马行里,似在等待。
“他要走长途。”千岁一望即知,“这会儿正在等车马行调度。”
百姓去县城,直接雇辆大车就可以了;而长途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走的,此时交通不便,路上又多山贼野兽,单车匹马太危险,游商和平民想出远门就得搭上商队的便车。
商队走商,领队有经验,随队的趟子手有武力,也乐意接些私活以增加收入。
但商队并不是时时都有,商队也不是每支都有空额,散客必须提前一、两天到车马行来预定位置。
蓝衣人翘腿等得惬意,看这架式,他是早就定好了出行。
“他早就计划好了,参加过游龙局的发卖会就跑。”燕三郎皱眉,“他看向浆子店好几次了。”
有意无意,对方的眼神瞟过来几次,都是一眼扫过,漫不经心移开。可燕三郎何等机警,一望而知对方也在观察他。
“身无修为,却这般灵敏?”
“干脆把他拿下算了。”阿修罗不耐烦了,“我来拷问,包准他什么都说。”
自从取回修为之后,她的行事越发地……不委婉了。燕三郎可以理解,一力降十会嘛。
武力值升上去,很多事单凭拳头就可以解决了。
燕三郎摇头。蓝衣人的靠近能令魂石戒子发光,弥留还特地提醒他这件事儿,办起来就该精细点儿。
他抚了抚辟水金睛兽的脑袋,“女主人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午时已过,千岁重归于木铃铛,有什么旨意都借由他来传达,小金早就习惯了,当下歪了歪脖子,显示出高度重视。
燕三郎如果下令,它可听可不听全凭心情;千岁下令么,那就不一样了,它赴汤蹈火也要完成的。
“街对面的车马行里蓝衣人,留山羊胡子。”燕三郎问它,“就是门外有院子、院子里有很多马车那一家,看见没?”
小金扭头去看,眨了眨眼。
“山羊就是……你今早吃的那三只羊。”燕三郎点了点自己下巴,向这个异界生物解释,“这里长胡子。”
“汪!”小金低吠一声。当它傻么,来人间这么久,它会不知道山羊长什么样子?
肉最嫩的那种就是!
“它说,晓得了。”千岁翻译上线。
“我们还有事,从此刻起,这人归你盯梢。”燕三郎正色道,“不要让它离开你的视野,也别让它发现你在跟踪。”
小事一桩嘛,小金摇了摇尾巴。
燕三郎特地给它点了五个肉包,每个都有人手掌那么大。小金此时看起来只是个袖珍的狮子狗,可是嘴一张,包子就不见了。
隔壁食客看得津津有味。
趁它吃得油嘴叭舌,燕三郎抚了抚它的脑袋:“好好表现,回头有赏。”
脑门儿被按得舒服,小金眯起眼睛,暂时就不计较他的无礼。
“给我一块鳞片,做记号用。”
小金抬腿挠了挠后脑勺,就有一小块菱形鳞片掉落下来,被燕三郎接在手里。
此时一支车队从街角拐过来,停在车马行门口。
他们来拣客了。
燕三郎端坐不动,亲眼看着蓝衣人站起、走出、登上商队其中一辆马车。
又等其他几名客人全部上车,商队也不停留,迳直开拔往北门去了。
所以,蓝衣人要北上?
既然任务交代完毕,燕三郎喝掉最后一口浆子就站起来付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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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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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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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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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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