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独孤一剑之昆仑境>番外(3)剑童
  鬼市的入口是一个荒废的水阜,一方断裂的桥,木板延伸至河的中央。

  传说这湖上终年大雾,白天根本看不到湖面上的光景,只知道它通向一个桥洞,一个永远见不到光的地方。

  到了夜晚,这湖面上的烟雾反而会消散一些,不过那也没用,四周都是黑暗,什么也看不见。有人说这是奈何桥,是往生湖,进了鬼市里,你就拥有了另一条生命。

  有着许多穷凶极恶之人无处可逃,便躲在那里。在鬼市,比他们凶狠的人太多,他们不敢再造次。

  传言只要对着满是浓雾的湖面吹上三声口哨,便会有一个蓑衣客划着一只小船来接你,船费只需一文钱,他便会渡你到你想去的地方。

  大家都称呼他为摆渡人。

  此刻这样的断桥上正坐着两个人,一大一小,身材格外明显,他们像是一对父子,大眼瞪着小眼地望着什么都看不清的湖面。

  正是余秋水和洛云清,他们从黄昏等到夜晚,从浓雾等到薄雾,那个神秘的蓑衣客始终没有过来。

  余秋水不耐烦了,捡了一块石子儿朝着湖面掷去。

  一圈涟漪,两圈,三圈,再后面就看不清了,石块儿仿佛沉了底,什么声音也没有。

  “哎,我说,你小子的消息到底靠不靠谱啊?这蓑衣客呢?这摆渡人呢?”余秋水瞪着身边的孩子。

  洛云清稍显有些尴尬,摸了摸自己光亮的额头。

  “别急啊,该来的总会来的。”

  “妈的,老子都等了快一个时辰,再不来,老子直接踩着水进去了。”余秋水冷哼一声,他掏着酒葫芦,把葫芦口对准自己的嘴,摇了又摇,好不容易才落下来两滴浑浊的液体,很快被他嘬入口中,砸吧了两下。

  看来酒没了,让他的脾气变地极为暴躁。

  洛云清只得苦笑,两只小手搅在一起,不安地望着湖面。

  “你可知道这湖叫做无叶湖,因为没有一片叶子能在这湖水里飘起来。”

  “无叶湖?”余秋水眼睛又是一瞪,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你少骗老子,我就不信这世界上有什么河是老子轻功不能淌过去的。”

  “哎哎,你这戳穿我就没意思了啊。”

  两人像父子一样着架。

  湖面上飘来一个孤影,还伴随着水花拍打湖面的波浪声,两人戛然而止,不约而同地看着湖面上一叶孤舟正飘向他们。

  船头一个穿着黑色蓑衣的船夫,头顶的斗笠压地很低,只看得出他的身形格外瘦削,怕是因为常年在船上,没什么好东西吃。

  余秋水和洛云清在心底一阵怜悯,旋即登上船。

  船并不大,勉强能够挤下三个人。

  “两文钱。”船夫的声音有些沙哑,他的目光一直看着地面,在他的视野里,只能看见他们二人的脚尖。

  “两文?不是一文钱吗?”余秋水狐疑,似乎还想讨价还价。

  “一文钱,一位,两位,两文。”摆渡人也是好脾气,耐心地解释,只是他的话音太过简洁,让人听起来像不耐烦一般。

  “靠,你小子也值一文钱?”余秋水狠狠地剜了一眼身边抱着剑像抱着宝贝一样的洛云清。

  “哎,你这是在暗示我一文不值吗?”洛云清撅起嘴来,可怜兮兮地望着余秋水。

  “可你说好不会丢下人家的!”

  “好,好,好!”余秋水气结,咬着牙掏出两文钱丢在船头。

  这可是一碗酒的钱啊!余秋水心疼极了。

  但就这样一脚把他踹下河去,余秋水也是于心不忍,他只能瞪着坐在船头,欢乐地唱着歌的洛云清,独自一人暗生闷气。

  “哎,哎,我说你个小鬼头,跟着我也有一个星期了吧,跟杀傅仇人同行的感觉如何啊?”余秋水冷笑。

  他原本以为洛云清跟着自己,是在寻找一个下手的机会。可这孩子,半夜睡得比他还死,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丝毫也不像要复仇。

  “挺好的啊!”洛云清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我师傅说他本来就没有几年好活的了,死前能造出那把剑已经是他最大的愿望。”

  洛云清指了指余秋水背上的那把昊阙。

  余秋水默不作声地取下背上的剑,他拆开布包,轻轻抚摸着剑身。厚重而质朴的感觉从指间传入,还透着冰凉和锋锐。

  船夫微微欠了欠身,似乎瞥了一眼这里,毕竟这是一柄早已名震天下的宝剑。

  “这把剑,是你师傅最自豪的作品吗?”余秋水举起昊阙,伸出手指轻轻弹了弹。

  “不是啊。”洛云清摇了摇脑袋,“我师傅说,天下根本没有什么最强的剑,强的只有剑客,所以啊,最强的剑就应该被最强的剑客使用,你能从他手中夺走昊阙,就说明你有拥有它的资格,所以师傅死也无憾了。”

  “死而无憾吗?”余秋水轻笑一声,他将手里的剑又缓缓放下。

  “所谓的剑,造出来不就是为了杀戮吗?被称为剑仙的人,哪一个不是杀人魔?他为了成为最强,就肆意杀人,肆意比武,只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名号,就要搭上上百人,乃至上千人的性命吗?这就是你师傅口中所谓的最强吗?”

  洛云清沉寂了,他小小的身躯包着巨大的剑,然后轻声说道。

  “可是小余秋水手上也沾了很多鲜血啊,你也杀了很多人不是吗?”

  洛云清的话很轻,但是余秋水全部听到了,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子儿一样敲打在他的心上,让他原本风平浪静的心变的波涛四起。

  “要成为最强的剑客,就是要踏着别人的尸体往上走啊。”洛云清继续说道,谁能想到才十多岁的他,就能将人间的疾苦看得如此轻描淡写。

  “秋水现在做的事,不正是为了成为剑仙榜第一名,为了打败肖如意吗?”

  “我。”余秋水哽咽了。

  “我只是为了很久以前的一个赌约,我要向一个人证明,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剑,就能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剑客。”

  “但我不想杀他们,可我又不得不杀他们。”余秋水的声音竟然在颤抖,声音深处的是无奈和绝望。

  酒没有了,他似乎清醒多了。

  “两位客官可想听一个故事?”正在他俩说话之际,那个一直矗立着的摆渡人突然说话了,声音哑哑,如同地狱里的哀嚎。xiumb.com

  余秋水和洛云清没有回答,这摆渡人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两位听说过剑客,剑仙,剑首,可曾听闻过剑童?”

  “剑童?”余秋水与洛云清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摇摇头。

  “在很久以前,那时铭剑阁刚刚成立不久,剑仙榜也还未稳定,每个剑客都以剑下的人命多少为荣。可是天下剑客又能有多少?于是有人为了能够登上那剑仙榜开始培养出一批剑童。他们杀了剑童的父母,将孩子关在一起,教他们练剑,但是这种练剑并不是纯粹的练剑。他们在教孩子的剑法里留下致命的漏洞,随后让这些剑童挑战他们,挑战成功便能获得自由。想也知道,这些刻意培养的剑童又怎么会是这些剑客的对手?不过圈养的羔羊,任人宰割罢了。”

  余秋水沉默不语,缓缓地握住了已空了酒的葫芦,洛云清听得津津有味,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在黑夜里发光。

  湖面上泛着涟漪,反射着月亮微弱余辉,一叶扁舟,两个船客,一个故事,感觉可以这样飘荡很久很久。

  “所以形容的再恰当一些,这些剑童便是剑奴。有这样一个剑客,他圈养了二十几名剑童,这些剑童下至六岁,上至十六岁,全都被关在一个洞穴里,不见天日,每日练剑,等着剑客的投喂。可是有一天,这个剑客接受了别人的挑战,死在了别人的剑下,再没有人记得这些剑童。他们在山洞里,为了生存下去,自相残杀,吃死人的肉,最终活下来的那个孩子,只有六岁。而他是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活了下来,真是可笑啊,在那种地方还有朋友。”

  蓑衣客长叹一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放下了手里的船桨,专心致志地讲起了故事。

  “那个朋友叫李贾亮,十六岁,他已经不是一次当剑童了,上一任剑客死在了这个剑客手中,李贾亮自然也成为了这个人的剑童。已经当了六年剑童的他早已经受够了这样的日子,没有家人,没有盼头,他不愿意看到大家自相残杀。所以他把所有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那个最小的孩子身上,最终自尽。或许是老天有眼,一日大雨,洞穴塌方,那个最小的孩子踩在了众人的尸体上,爬出了洞穴。可老天又是无眼的,这个孩子逃出来之后,无家可归,没有食物。为了生活,他只有杀人,他是从死人穴里爬出来的少年,早已经看淡了死亡。他杀了太多的人,被很多的仇家追杀,眼看着他就要死了,这时出现了一个中年人,他救了这个孩子。他对这个孩子说,以后你就跟着我,你帮我杀人,我给你一个家。”

  “所以你们觉得那个李贾亮死的究竟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蓑衣客终于取下了斗笠,将它随意抛向远处的湖面,他们已经在原地打转了许久。

  “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值不值得,是那个李贾亮的选择。我只能说那个少年没有辜负他,因为他活了下去。”余秋水细细地想着,答道。

  “所以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究竟是我们的错,还是老天的错。”蓑衣客缓缓回过头来,他第一次正面直视他们二人。

  余秋水的瞳孔猛然皱缩,洛云清则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他不看眼前的一幕,这分明是个少年的脸,却没有少年稚气和天真,只有错综复杂的刀痕,被火烧过的伤疤,每一处皮肤都伤痕累累,令人触目惊心,但他的眼眸却格外清晰与明亮,似地狱里燃烧的熊熊烈火,能将眼前的一切烧个精光。

  “他们都叫我鬼剑客温兆辰,他们说的不错,我正是来自地狱的恶鬼,一个本不该活着的人!”

  湖面上突然又飘起了大雾,这下连湖面上仅剩的波光都没有了,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被眼前的恶鬼所吞灭。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不该活着的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有着他该有的意义,现在请。”

  “拔剑吧!”余秋水从未惊讶,他早已经从这个蓑衣客的身上嗅到了他不寻常的气息。

  他认真地握住手里的宝剑,指着那个在黑暗里闪烁的少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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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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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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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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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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