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龙王之我是至尊>第1427章 龙人族的血
  “我在尸皇城这么久,虽然没有喝过血,但却吸收了不少尸气。

  现在可以轻松打败七阶鬼王,但面对准鬼帝实力的花非烟,我就没有这个把握了。”

  梓鸳蹙着眉头,在心里暗想如何应对花非烟。

  要是那个准鬼帝杀上门来,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看着自己的男朋友被打。

  “没办法了,要是那个坏人敢来动我男人的一根头发,我便将那瓶龙人族的鲜血喝掉。

  为了天佑,我愿意再次突破到金眼尸皇。

  只要花非烟敢来,我便撕碎了他!”

  梓鸳眼中闪过一道决然之色。

  在她的空间卷轴里,有一瓶封印着龙人一族鲜血的瓶子。

  那血是旱魃送给她的。

  目的就是怕如果二人最终还是被将臣追上,为了能有足够多的战力与将臣打,便让梓鸳以此雪为引,变身为金眼尸皇。

  一个旱魃加一个二代血脉的金眼尸皇,应该可以跟将臣纠缠一阵子。

  结果弄了半天,将臣并没有找到她们的踪影。

  那瓶龙人族的鲜血,她就省下了。

  此血封印在瓶子里,永远也不会过期,按着梓鸳的性格,她是万不会去喝这样的血。

  可在冥界,到处都是坏人,如果没有足够强的实力,她会很危险。

  所以,龙人血被梓鸳一直收在她身上,以防不测。

  想好如何应对花非烟,梓鸳不再担忧了。

  天子城巨木天王府内,一个穿着大红袍,眼睛上化了眼影,脸上更是抹了面油的妖娆男子,正看着一块玉牌。

  玉牌上传来的信息,让他目光微微一凝。

  “想不到,在天子城,竟然还有人敢动我花非烟的人?”

  他露出了一丝笑容,觉得十分新鲜。

  令牌里的消息说,在万三大饭店里,有一个外城来的少年鬼族,将光头杰以及三把手斯男哥打的不成鬼样。

  现在人还没有离开,请主人示下。

  明天就是英灵之主茶花会,花非烟正觉得修炼无聊,想找些乐子。

  正好,这个敢打光头杰的小子,就让他来消遣一下。

  他站起身来,大踏步出门。

  院子里,数十名鬼仆立刻将头低下,不敢正视他的样子。

  天王府里有一条禁忌,那就是看到非烟主人时,所有男人都需要低头,不得直视。

  一旦有人违反,无论是谁,就算在天王府做了上百年的老鬼仆,都必死无疑。

  他们都知道禁忌的原因是什么。

  据说当年非烟小主人修炼莲花鬼术,一不小心走火入魔。

  巨木天王不管如何去救他,就是救不好。

  后来还是阴天子看巨木天王劳苦功高,赐了花家一颗神品丹药。琇書蛧

  那神品丹药,不仅救好了花非烟的走火入魔,更是让他的身体得到极大的改善。

  花非烟,居然领悟到了莲花鬼术的真谛!

  可这真谛被他领悟到了,他也在同一时间转变了性格。

  居然喜欢穿起女人的衣服,更是喜欢学着女人的样子,做出各种妖娆的动作。

  曾经天王府里有一名鬼仆因为看到非烟主人的这副样子,实在忍不住,就偷偷的笑了一声。

  结果就是这一声笑,当场被花非烟一掌毙命。

  自此,所有人都不敢再去笑话花非烟,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花非烟慢慢踏步到一处亭子,而后站住脚步,双手拈起兰花指,施展出一道鬼术。

  阴风徐徐,从亭子里刮过,不一会,一道跟花非烟一模一样的影子,现出了身形。

  “去万三大饭店,把那个不给咱们面子的家伙杀了。”

  花非烟淡淡的开口。

  “明白!”

  影子点头答应。

  而后他身形一动,化作轻风,向天王府外飞去。

  “能把阿杰打成那样,实力应该还可以。

  凭我的莲花分身术,应该可以轻松搞定。

  唉,只希望沈万三不要在饭店里。

  要是被他知道,然后去阴天子那里告我一状,那可就麻烦了。”

  长长了叹了口气,花非烟也转身返回自己的房间。

  “对了梓鸳,我还有一个朋友在那里等着,咱们一起过去认识一下她吧!”

  林天佑忽然想起同行而来的龙芷宣,便温声细语的跟梓鸳说了一句。

  他平时对任何人说话,都是傲慢无边。

  只有面对梓鸳时,才会变的如此温柔。

  “是……女人吗?”

  梓鸳反问了一句。

  “嗯,是的。”

  林天佑没有多想,直接回答。

  “那我不想去,我就想在这里,跟你抱在一起。”

  梓鸳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一丝倔强。

  她在阳世的时候,就不反对林天佑纳妾。

  因为她是僵尸,无法给林家传宗接代。

  但此刻,她只想一个人拥有林天佑,不想有其他的女人打扰。

  “你不想去见她?”

  林天佑一愣,见梓鸳双眼之中有一丝祈求,他笑了。

  凑近梓鸳那如玉一般的额头,“好,梓鸳说什么,我就听什么,你不想见,那我们就去不见!”

  说完,他的嘴唇,轻轻的在梓鸳的额头上点了一下。

  梓鸳很开心,林天佑主动吻她,令她白皙的面庞也在此刻变的充满了血色。

  如果是别的男人,连近到他五米剧烈的范围,她都厌恶不已。

  甚至有人敢对她说出调戏的话,她都会张出僵尸爪,直接将其灭魂。

  但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男朋友,她愿意让男朋友对她做任何事情,都不会厌恶。

  “梓鸳,我发现你又变漂亮了!”

  林天佑亲过一口之后,开始夸赞梓鸳的容貌。

  有梓鸳在身边,光头杰等人带来的不爽,已经让他一扫而空。

  现在他只想好好跟自己的女朋友谈情说爱。

  梓鸳听到这话,面容红润,也露出笑意,道:

  “你也是,一直那么英俊。”

  两人在万三大饭店里狂撒狗粮,这甜蜜秀的飞起,不少单身的鬼族看到这一幕,引起心中极度的不适应。

  鱼商青年见状,身体气的不停的颤抖。

  有种一口老血要喷出来的冲动。

  他费劲心机讨好梓鸳,都未能换来梓鸳的一个微笑。

  但林天佑三言两语就能把她的情绪全部调动起来。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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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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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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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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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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