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呢”秦风端起茶杯,一口气喝了个见底,遭来陈平一阵白眼。
“那是我刚泡的,一口还没喝呢”然后,陈平头一歪,眼神看向厨房的位置,带着一脸坏笑。
秦风连忙来到厨房门口,只见方玲站在厨房进门的地方,屋内还有一个穿围裙的倩影,那人一只手遮住半边脸,一手拿着菜刀,侧着身子,用力砍向案板上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
“啪”的一声,刀砍在案板上,鲤鱼毫发无伤地滑到地上。
自己没看错吧,居然是顾雪,她竟然在杀鱼,这屋里都乱成什么样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拆房子呢
方玲在旁边笑呵呵地指挥着“不错,有进步,拿手按着,把刀横过来,对,就是这样。”
看起来,杀鱼环节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如果这条鲤鱼有情感,不知道会不会被活活吓死。
突然看到目瞪口呆的秦风站在门口,顾雪脸红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到的,有没有看到自己雷人的一幕。
“你这孩子,交女朋友也不告诉我,还让人家女孩自己上门,太不懂事了,小雪,洗洗手歇着去,让他做饭。”
方玲回头看到了秦风,立刻展现出自己作母亲的气势。
顾雪轻轻地嗯了一声,洗完手陪方玲回到院子里,陈平连忙起身把椅子让给方玲,自己则靠在厨房的门框上,斜眼看着屋里的秦风。
“这是什么情况”秦风低声问道。
陈平双手一摊,无辜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我起床的时候顾雪就已经到了,菜还是我去买的,对了,我见她把行李都带过来了,看来是打算跟你双宿双飞。”
秦风抓起鸡蛋作势砸向陈平,吓得他连忙逃出险地。
秦大厨在厨房里噼里啪啦的,不到1个小时就端出几盘有模有样的菜清蒸鱼,红烧排骨,孜然羊肉,蒜蓉青菜,番茄鸡蛋汤。
一看就知道平日里没少下厨。
方玲今天非常高兴,气色都比平时红润了几分,女儿的病治愈有望,儿子也谈了女朋友,人漂亮不说,还特别懂事,一口一个阿姨地叫着,真是越看越喜欢,心中最牵肠挂肚的两件事都解决了,消失已久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了脸上。
“小风,你昨天回来什么都不说,还让人家姑娘住酒店,家里又不是住不下,花那个冤枉钱干嘛,今天晚上顾雪就住小萱房间。”
说完,方玲掏出一个锦盒来,打开一看,是一对玉镯,玉镯通体晶莹剔透,泛着浓郁的紫色。
“这还是秦风姥爷给我的嫁妆,小风和小萱正好一人一只,原本打算等小风结婚的时候再给他,现在就提前交给你了。”方玲笑着把玉镯递到顾雪手里。
这下顾雪傻眼了,直巴巴地看着秦风。
本是阴差阳错,她只是想捉弄秦风,后来还觉得挺好玩,就一错再错,现在弄巧成拙,这可怎么办是好
方玲非要顾雪戴上,深紫色的手镯把她雪白肌肤衬托的就像一截羊脂白玉,煞是好看,秦萱忍不住拉起母亲的手说道“妈,你可真偏心,太好看了,我现在就要。”
方玲一巴掌打在她伸出的手上,嗔怒道“等你嫁人的时候就给你。”
顾雪一听,脸更红了几分“阿姨,不是的,我跟你说”
这次却是秦风打断了她“给你就收下吧”
秦风看的很清楚,顾雪就是想整自己,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大小姐脾气而已,但是难得母亲这么高兴,也不好现在拆穿谎言,别再伤了她的心,过了这段时间,也许她慢慢地就忘了。
“小雪,快尝尝吧,小风的厨艺还是不错的,他初中的时候就会做饭了,以后你有口福了。”
方玲不停地给顾雪夹菜,完全忘了自己也要吃饭的事。
别说,秦风的手艺确实不错,虽然做的不像饭店那般精致讲究,但家常菜清淡少油,却更符合顾雪的口味,而且今天的菜,一颗辣椒都没放,顾雪吃的格外香。
陈平也是毫不客气,秦风做的菜,几天不吃,还真有点馋,特别是昨晚喝醉了酒,起来又没吃早饭,所以,他是狼吞虎咽,惹得方玲直嫌他吃的多,害自己的未来儿媳妇都没吃好,秦风就更不用提了,沦落到只能用菜汤泡饭。
吃完饭,陈平一抹嘴就溜了,却把车留了下来,说是秦风带顾雪出去玩,有车方便。
“不是说好的我去酒店接你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收拾妹妹房间的时候,秦风一开口,立刻遭到顾雪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
“你还好意思说,昨天说好了今天一早带我出去玩,快到中午了还不见人影是不是昨天晚上舍不得你的蓝姐姐和小涵妹妹,把我送回酒店后又出去鬼混了,所以今天没精神,哼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番话把秦风噎的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只好继续低头干活,却越想越生气。
他压抑着情绪把上午发生的事情讲给顾雪,虽然从秦风的语气中听出他有些不快,但顾雪心头却暗自窃喜,竟然对秦风做出的解释,破天荒的没有怀疑。
她窃喜的原因是因为秦风给自己解释,却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情绪的变化,她好像已经习惯了和秦风之间的这种交流方式。
而且顾雪没想到的是,秦风居然拿出这么多钱借给别人,而且很有可能打水漂了,他家里的情况自己已经看到,虽说不上家徒四壁,却连小康之家都算不上,整个家里最值钱的物件,就数方玲屋里的那台彩电了、,还是那种连小偷都懒得搬的古老型号,怕是有10几岁的年龄了。
自己越来越看不明白他了,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跟一般人都不太一样,自己过去接触的那些上流社会的富家公子哥,或是商界精英,他们也许会为了一场聚会,或者是一个女人而一掷千金,但是像这种不图名,不图利的事,他们是万万不会做的。
恰恰是秦风身上这种特殊的性格,在一点一点地吸引着顾雪。
“哦,知道了。”顾雪突然变得温柔起来,让秦风大吃一惊,以为她又憋着什么坏呢,趁她心情好,连忙又道“你在酒店住着多好,比我家条件强多了,要不,我再把你送回酒店。”
话里充满着商量和服软的语气,让顾雪不禁有些得意却又来气,得意是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秦风跟自己说软话,生气自然是因为他居然把自己往外撵,难道自己真的这么没有魅力吗
“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怪癖怕我知道了笑话你,别以为我娇生惯养一点苦都不能吃,这算什么,秦萱和伯母都住得,我就住不得,在国外上学的时候,我都是和同学住合租公寓的,别想歪了,都是女孩”
最后一句话的声音明显加重,顾雪意识到以后,自己都不好意思起来,这算什么,解释吗跟他解释什么太难为情了。
连忙跑进方玲的房间,她可不想被秦风看到自己脸红害羞的样子,还不被他笑死。
顾雪已经忘了,从下飞机到现在,自己已经脸红了多少次
秦风打算带顾雪到市内转转,小萱也想去,却被方玲拦下,带个电灯泡去他们还能玩好吗她还指望着两个人尽快发生点什么,自己能早点儿抱上孙子呢
秦风和顾雪开着陈平的车,来到了位于秦中市中心的钟鼓楼,这是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之一。
钟楼,鼓楼。
两座古朴宏伟的建筑,一南一北相距500米遥遥相望,耸立巨大的广场上,钟和鼓在古代是计时工具,是官方报时用的,在当时,敲响的时候可以响彻全城,“晨钟暮鼓”这句话的出处就是这里。
顾雪顺着侧梯来到高达20米的基座上,手扶栏杆环顾四周,眼前是充满现代气息的钢筋水泥建筑,身后却是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古老建筑,自己仿佛身处现代与历史的交界处。
她曾经在国外见过许多西方古老建筑,那种小巧细腻和这两栋建筑的蓬勃大气不可相提并论,古老的钟鼓楼把华国作为历史上曾经开辟文明先河的泱泱大国之势,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秦风的陪伴下,顾雪把两座楼都爬了,还拍了不少照片,回到车上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顾雪提出要秦风陪她再去一次小吃街,昨天晚上她没吃过瘾。
还有一点她没说出来,今天,只有她和秦风两个人。
对这个并不过分的要求,秦风自然应允,他给母亲打电话,告诉她自己和顾雪晚上不回家吃饭,方玲在电话那头开心的不得了“你把顾雪照顾好就行了,不用管我们,你们晚上还回来住么”。
这话让秦风哭笑不得。
两人来到小吃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华灯初上。
只要是顾雪想吃的,秦风就买,可她却每样只尝一点,甚至有些连尝都没尝,就进了秦风的肚子里,秦风也纳闷,自己现在怎么这么能吃,肚子都成无底洞了,每顿饭都不敢完全吃饱,怕吓到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师傅没告诉他,他现在内气小成,对五脏六腑都有益,肠胃的消化功能也得到提高,食量远超常人,据说,如果练到更高境界,一顿饭吃下一头牛都有可能。
不时地看看身旁的秦风,这是一种顾雪从未体验过的经历。
在这里,没有人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刻意迎合讨好自己,还有身边这个家伙,他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坏,经过接触了解,反而发现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和他在一起,真的挺开心,特别是看到他在自己面前受气吃瘪的样子,真好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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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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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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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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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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