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荨昆被王朗那幽怨的眼神看的头皮发麻,说道:“出什么事了?”
王朗叹了口气,说道:“开元啊,这段时间可是忙死我了,你一走就是将近两个多月啊。”
李荨昆细细一算,发现还真是如此。
前往不知名的海岸线一个月,又停留了好多天打造战舰,之后再返回。
“这段时间都发生什么了?话说景兴你不是去琅琊上任当太守去了吗?”
王朗摇摇头,说道:“开元,如今琅琊境内的情况早就稳定了,各级官员都是我们的人,安明那边也是如此。”
李荨昆点点头,笑了笑,说道:“如今这么看来,整个徐州西部都是我们的了?”
王朗正色道:“是主公的。”
李荨昆愣了一下,随后笑道:“景兴,这琅琊和彭城的军队可有组建?规模达到了多少?”
王朗摇摇头,说道:“主公,您没有下令,这军中事务,我与安明怎能随便下令?”
李荨昆摆摆手,说道:“两郡各组建两部人马,与丹阳军一样,四处拉练。”
王朗应下。
“治下百姓,可有寻衅滋事者?”
“并无,三郡百姓十分归顺,在主公的帮助下,最起码他们能够让手里的钱,安安全全发花出去。
丹阳军校尉郝戊和丹阳军校尉诸寅,在丹阳郡内四处拉练,安全水平直线上升,已经杜绝了匪患。
李元裕将军的十三队轻骑兵在琅琊和彭城游走,让百姓很有安全感。
我、安明、子仲、季才和子台,用自己的多余的资产,以主公名义下发了一些粮食救济流民、难民。”
李荨昆点点头,对王朗是越来越满意了。
王朗看李荨昆不自觉的笑了,就知道自己在李荨昆的心中地位更高了,自己作为第一批追随李荨昆的文士,一定要保住自己的地位。
王朗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做《说苑》,是学家刘向(西汉史学家)著作的。
其中有一篇名为《说苑·敬慎》,其中有一段话让王朗记忆犹新。
“身已贵而骄人者民去之,位已高而擅权者君恶之,禄已厚而不知足者患处之。”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自己身份高了却对人骄横无礼的人人民就会离开他,地位高了却擅自用权的人君王就会厌恶他,俸禄优厚了却不知足的人祸患就隐伏在那里。
主公的就是主公的,自己必须要心中有数,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切的一切,都要先给主公,这样才不会被主公质疑,哪怕李荨昆给他的感觉和那些其他的君主不一样,但是他也怕这是李荨昆的演技高超。
“袁绍还有多久到徐州?”
“大约还要两三个月,最晚可能要等到正月。”
正月吗?等袁绍来了,曹操也就要假拟诏文,召集各地的封疆大使了。
过了正月,那就是189年中平六年了,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一年的时间,把袁绍弄出去,或者在扬州或者交州发展势力。
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曹操于中平六年(189年)十二月率先起兵。
初平元年(190年)正月,起兵的有十个州郡长官:后将军袁术、冀州牧韩馥、豫州刺史孔伷、兖州刺史刘岱、河内太守王匡、勃海太守袁绍、陈留太守张邈、东郡太守桥瑁、山阳太守袁遗、济北相鲍信。
如今,只不过是袁绍变成了徐州刺史罢了,历史的车轮,李荨昆还没有太多的改变。
不过扬州…………
袁术虽然和袁绍不合,但是对于李荨昆,绝逼会一致对外,李荨昆敢把小爪子伸向扬州,那就对是老寿星上吊,活腻歪了。
一个袁绍他敢刚,再加上一个袁术,他手底下的士兵就有些见拙了。
除了李选延一军,丹阳军两部,刚刚下令新组建的两部琅琊军和两部彭城军李荨昆是绝对动不了的。
这一万人是用来镇守徐州的,就算不用镇守,李荨昆也不会带,因为消耗的粮草,实在是太多了。
李荨昆的一军加两部的编制,算上辅军,也有近三万人的规模了。
粮草李荨昆绝对不会带太多,因为结盟之后自己肯定当不上盟主,那么为什么要带那么多的粮草给袁术管理呢?
孙坚被袁术坑的有多惨,李荨昆这辈子都忘不了。
“这样吧,景兴,我会回凌霄城召集一些兵士,你让吴敦带领他们,打着泰山贼余孽的名号,去劫杀袁绍。”
饶是王朗知道李荨昆的目标是整个天下,也被李荨昆的话给吓到了。
“开元!袁绍此次前来可是带了一军兵马,你……”
李荨昆摆摆手,挣扎了一会后,说道:“我会带来一万人的人马,我只需要吴敦活着回来就可以了。”
王朗顿时沉默了,他怎么会不明白李荨昆的话?这是要去召集已经将要解散编制的应招兵和猎弓手,去对抗袁绍的大军!
李荨昆知道,猎弓手的弓箭虽然有效射程是两百步,其实真正有杀伤力的,也就是七十余步左右。
而应招兵,身穿的棉甲,也就是厚厚的布衣,根本没有什么防御力,他们的长矛,甚至破不开袁绍手下军队的甲。m.χIùmЬ.CǒM
但是,李荨昆不怕!他豁出去了!
要塞居民虽然到了顶,但是消耗了还可以补充,既然他们忠心耿耿,那么现在就是他们为自己主公奉献生命的时候了。
王朗深深的看了一眼李荨昆,下去发布命令了。
李荨昆长处一口气,绝对这么做有些不对,但是……
哪又如何?他们死了他们的家人会过的更好!
李荨昆想起了那个对天天吃红烧肉而抱怨的男子,不由的笑了。
李荨昆把他征召为了应招兵,在和昌豨部对战的时候战死了。
他的家庭,生活水平一下子拔高!
在他死的第十三天,他的妻子给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他的大儿子已经进了轻骑兵队伍,他的小儿子以后也一定会进军队补充要塞军队的伤亡。
他的女儿,被要塞内部居民的一个大家族,指腹为婚,李荨昆可以说,家族的发展,就是残酷的。
一代人死了,第二代能够过得更好,第二代用生命去奉献,第三代就是豪强!第四代就能够出士人,第五代就能够成为一方士族!
世家世家,世世代代传承,世世代代奉献。
这就是东西方不同的家族发展理念。
西方家族,如果第一代做意大利面,第二代、第三代基本上只能做意大利面。
东方,第一代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第二代就能够出学者,第三代就能够出比第一代创造的财富总和高出五六倍的人。(别杠,这是数据)
西方的没有太子,只有王子,固然出明君的可能性大,但是,发展绝对没有东方长远。(别提清,过了过了康乾盛世,我觉得就不是王朝了)
王朗也是文人,也懂李荨昆的意思,那一眼不是隔阂,而是欣慰。
在他看来,李荨昆终于是一个合格的主公了,如果把士兵各个都当成亲儿子,那就毁了。
慈不掌兵!爱兵如子是必须,下令果断也是必须。
李荨昆在丹阳休息了两天,便马不停蹄的和李煜晨返回凌霄城。
“天冷了……”
秦岭淮河以北,就是北方,如今已经立冬,快要下雪了。
下邳、彭城往南,就是黄河了。
在华夏历史上,黄河沿河流域的人类文明带来很大的影响,是中华民族最主要的发祥地之一,被称为“母亲河”。
“母亲河啊,袁绍,你必须滚回你的冀州去。”
袁绍和曹操,必有一战,很有可能,仍然是在黄河流域进行官渡之战。
到时,李荨昆就被夹在中间。
“必须打回去,哪怕是死再多的应招兵、猎弓手,也在所不惜!”
李荨昆感受着冷风拍打在脸上,不由的加快了骑马的速度。
………………………………
“酋长,已经有超过百人发烧病逝了。”
一个头带豹皮,右手中拿着能够一下子给人脑袋打成浆糊的狼牙棒,左手滕盾的强壮战士单膝跪地,给一位穿着“华丽”的强壮男子汇报情况。
“忠诚的战士,神明赐予了我们指示,在此之前,没有任何能够阻挡我们脚步的困难。”
“是,尊敬的蒙特苏马。”
一个月的海上漂流,时不时的捕捞鱼群,避免粮食短缺,已经让阿兹特克人有些吃不消了。
长期的海上生活让他们十分的不适,若不是对于伟大的羽蛇神的信仰,恐怕他们早就一刀了解了自己。
坏血症,由人体缺乏维生素C引起的,表现是毛细血管脆性增加,牙龈肿胀、出血、萎缩,常有鼻出血过多以及便血。
对于这一点,李荨昆也有考虑到,但是他却无能为力。
十五世纪末西方大航海时代开启后,奔赴南美的西班牙药剂师认为很多的水果,比如野生菠萝对坏血病也有疗效。
他们力劝船员们利用所有机会补给船上的新鲜水果,特别是柠檬和酸橙子。
但是,这些水果李荨昆在要塞中无法用粮食单位兑换,哪怕是苹果都换不出。
对此,李荨昆也别无他法。
“酋长!发现大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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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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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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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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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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