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离凰>第33章 看够了吗?不够就靠近点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时间,薄钰才领着孙贤慢悠悠的朝着声源地走去。这么长时间过去,即便当时沈郅遇袭还剩下一口气,估计这会身子都该硬了。这便是薄钰打的如意算盘,就算要杀人也不能脏了自己的手,贱了自己的身份,毕竟他得双手干净,如此才好继承偌大的离王府。

  地面上残留着腥秽的血迹,一旁的垃圾筐被打翻得乱七八糟,里头的那些烂菜叶子上,也沾着不少血迹,可见当时绝对有人受伤。

  按照沈郅的年纪和反抗力,受伤的可能比较大,换言之,逃出生天的机会并不大。

  孙贤有些愧疚,走上前想要查看痕迹,谁知薄钰冷冷的开口,“回来!这件事权当没发生过,你没看到过,我也不知内情。”

  “沈公子出事了。”孙贤心生不忍,“小公子,若是沈公子还活着,咱们这样等于断了他的生路。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小公子不施以援手,也该请府衙的人搜查。”

  “混账!”薄钰瞪着他,又好似想起了什么,“因为沈氏母子,我母亲膝盖受伤。沈郅算什么东西,他一个野孩子能跟我比吗?我是离王府的小公子,父亲唯一的儿子,他和那些乡野村妇联手欺负我们母子,这笔账我岂能就此作罢?”

  孙贤张了张嘴,终是没再规劝。薄钰所言不是没有道理,离王府只有一个孩子,早晚是要由他继承的,孙贤只是个奴才,若是把主子惹急了,只怕帮不上沈氏母子的忙,反而把自个都搭进去。

  “记住了吗?”薄钰仰着头问。

  孙贤躬身,“记住了!”

  “那就好!”薄钰抬步就走,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嫌恶的瞥一眼腥臭的垃圾筐,在他眼里,沈郅和这些烂菜叶子烂菜梗,没什么两样。

  这个时候府衙里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查找沈木兮的事儿上,肯定想不到沈郅出了事,等到他们发现,只怕沈郅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一想到这些,薄钰只觉得脚下轻快,浑身舒畅。

  孙贤心头喟叹,只能暗暗祈求沈郅福大命大,再无其他法子。

  ……

  “郅儿!”一声惊呼,沈木兮从梦中惊醒,浑身冷汗涔涔。刺眼的光激得她下意识伸手去挡,直到眼睛适应了指缝里漏出来的微光,她才彻底的清醒。

  此刻,她正靠在石头上,一条小溪从身边经过,溪水潺潺而清澈。她慌忙站起身来,周遭未见可疑人,自己竟没被抓回去?意识停留在昨夜没命般的狂奔之中,昏倒之前她好似没听到溪水声,难道是被人救了?

  有细碎的声音传来,沈木兮忙捡起地上的石头,猫着腰慢慢走过去。只见有个男人蹲着,正把一只刚打下来的野鸡往木架上搁,大概是准备烤来吃。

  沈木兮眉心微蹙,一眼就看到了男人放在树下的那柄剑,转而细细观察着这男人。一袭长褂,身无长物,还有那张熟悉的枯木色面具,不正是此前在山洞里救过她的江湖侠士?

  “是你?”沈木兮想了想,悄悄背手在身后,将石头丢下。

  “怎样?”他头也不抬,只顾着将柴枝丢进火堆里。

  沈木兮缓步走到他近旁,“是你救了我?”

  “有事?”他在火堆旁坐下。

  沈木兮觉得这人说话怪怪的,好似多说几个字会要他命似的,真是惜字如金。不过他救了她,算起来是第二次了,说明这人外冷内热,的确是个古道热肠的侠士。

  “谢谢!”她拱手,“我叫沈木兮,家住湖里村,此番多谢侠士救命之恩,来日若有机会,一定厚报。我现在还有点要事在身,不能在此久留,山水有相逢,有缘再会!”

  语罢,她转身就走。

  “站住!”他起身。

  沈木兮不明所以的看他,“恩公可有什么吩咐?”

  “饿吗?”他问。

  饿?

  自然是饿的。

  她都一天一夜没吃没喝了,能不饿吗?走两步都脚软,恨不能不顾一切冲上去,把他那只死鸡生吞活剥了。但她实在挂念孩子,如今业已脱险,只想着赶紧回去,免得儿子和春秀担心。

  “吃了,再走!”面具下,那双黑黝黝的眼睛,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她。

  这眼神有些犀利,看得沈木兮脊背发凉,竟不由自主的坐了回去,许是为了感激,又或者……是冲着这只鸡来的。香味弥漫的时候,沈木兮不断的吞咽口水,人的本能驱使她时不时的将视线落在这上头,天知道她也不想这么丢人,可……她现在就是饿死鬼投胎。

  五脏庙咕咕作响,每响一次,她就把头低下去一点,最后干脆捂着肚子蜷起身子。即便这样,也阻止不了她身体的诚实反应。

  “等着!”男人好似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从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只在鸡快要烤熟之时起身离开。

  沈木兮嘴里泛酸,这是饿到了极致的表现。

  须臾,男人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蜂窝。他的动作很是娴熟,似乎是极为老练的厨子,快速掰开蜂窝取出里面的蜂蜜,极为均匀的滴落在烤鸡上,刹那间的烤香混合着蜂蜜的甜味,丝丝绕绕的撩着人心。wWW.ΧìǔΜЬ.CǒΜ

  沈木兮只觉得更饿了,前胸贴后背,饿得能一口吞下这只鸡。

  他把鸡腿递过来的时候,沈木兮连句谢谢都没力气说,抓了鸡腿便往嘴里送,三下五除二便将鸡腿啃得只剩下鸡骨头。不得不说,这人手艺不错,做的味道很合她的心意。

  最后,除了那个鸡脑袋,整只鸡都落进了沈木兮的肚子里。饿得慌了,果然吃什么都是人间美味,没吃饱是真的,恢复了不少体力也是真的。

  “不好意思!”沈木兮嘬了一下嘴,“忘了给你留点。”

  男人不说话,慢悠悠的站起身,“走吧!”

  “去哪?”沈木兮皱眉。

  “送你!”他顾自往前走,掠过她身边的时候,自带冷风。

  沈木兮低眉,望着他手背上若隐若现的红印,一点点的像是被针扎过似的,这明显就是……眸色微恙,沈木兮若有所思的盯着他的背影。

  许是察觉她没跟上来,男人站住脚步,侧过脸看了她一眼,“不走?”

  “你对蜂蜜有反应?”她使了个眼色,看着他的手背。

  “多事!”他继续往前走。

  沈木兮追上去,他迈的步子大,她得小跑着才能跟着。好在有只鸡填肚子,不然她哪有气力走路,饶是如此,也是颇为吃力,“你叫什么?”

  他没有回答,隔着枯木色的面具,连个眼神都没给她。

  “我该如何谢你?”她又问。

  男人似乎没打算理睬,只顾着往前走,不回应也不回答,就好像她是空气一般不存在。

  可他走得太快,沈木兮渐渐的便跟不上了,胸口上的伤因为反复开裂,此刻疼得她浑身冒冷汗。终于,她走不动了,靠在树干上捂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虽然现在伤口没有出血,但是身子忽冷忽热,伤势正在恶化。

  沈木兮颤颤巍巍的取出袖中针包,无论如何先止住疼,回去之后才能好好处理这伤口。

  握着银针的手有些发抖,沈木兮无奈的叹口气。

  蓦地,手背一暖,竟是那双布满红疹的手握住了她的柔荑。

  男人的皮肤有些白,显得这些密密麻麻的红疹愈发清晰,比她刚才看到的红点,又多了许多,可见他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的掌心滚烫,这是典型的过敏症状,此时此刻他正用这滚烫的掌心温度,裹住她颤抖而冰凉的手,微微用力,距离那么近那么近!

  沈木兮心惊,下意识的要缩手,然则下一刻,却是突如其来的天旋地转。身子赫然悬空,竟被他打横抱起,她心慌,一针扎在他的肩头。

  听到他“嗤”的倒吸一口冷气,沈木兮才意识到,快速将银针拔出。

  “别动!”他说。

  沈木兮躺在他怀里,仰头时正好能看到他根根分明的长睫毛,轮廓线条极好的侧颚骨,阳光倾泻下来,点点微芒笼罩着他。原本丑陋的枯木色面具,竟也跟着生动起来,阳光里恰似镀了一层金色。她皱眉,看着他脖颈上刚起的红疹,不自觉的扯了扯唇角。

  “我认识一个人,他对蜂蜜也很是敏感,或者说是压根碰不得。虽然不会致命,但是会起一片片的红疹,并且奇痒无比。”沈木兮温吞的开口,“就跟现在你身上的一样。”

  男人置若罔闻,大步往前走,走得飞快。

  “你很痒吗?”她问,“我有药。”

  他没理她。

  “你……”沈木兮伏在他肩头,想透过面具与脸的缝隙,看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殊不知她这姿势,如同相依相偎,竟是那样的温柔缱绻。

  突然间,有黑衣人从四面八方窜出,一个个像极了令人厌恶的跳蚤。

  “先走!”他慢慢放下她,指了指左手的方向,“有我!”

  沈木兮摇头,谁知他忽然在她后腰上推了一掌,强大的气劲猛地将她推上半空,以最快最安稳的力道,让她落在了包围圈外。

  一个踉跄,沈木兮捂着胸口站定,望着独自立于包围圈内的男人。冷剑在手,面具下那双眼睛,如同死神之眸,无温而凄寒,叫人只一眼便觉汗毛直立,满心畏惧。

  “快走!”他冷睨她一眼,旋身便划开了一名黑衣人的脖颈,登时鲜血喷溅。

  这种状况,沈木兮是帮不上忙的,并且会越帮越忙。

  思及此处,沈木兮撒腿就跑,要么去叫人来帮忙,要么那些黑衣人会跟着她跑,毕竟现在真正有危险的人是她而不是他,她甚至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除了跑,她什么都做不了!

  殊不知身后,有目光灼灼,紧盯着她离去的背影。

  手起剑落,血色如花一般绽放。

  现如今,整个府衙的人都在找她,只要她能跑出这林子便是安全了。

  医馆里。

  知书幽幽的睁开眼,入目是春秀焦灼的眼神,“醒了醒了,总算是醒了!”

  春秀力气大,直接将知书揪起来,“小子,你家公子是什么时候被抓的,抓哪儿去了?抓他的人到底是谁?你快说快说,十万火急!”

  “他刚醒,你轻点!”刘捕头慌忙推开春秀,“这牛劲,非得弄死他不可!撒手撒手快撒手,就他这小身板,一会得折了!”

  春秀赶紧撒手,真怕把知书给掰折了,顺带抚了抚知书的衣襟,“我就是有点着急!”

  “知书,你喝口水,把话说清楚!”刘捕头递上一杯水。

  知书无力的喘着气,“能给我点吃的吗?”

  “有有有!”大夫赶紧将一碗热粥递上,“小米粥,能暖胃,你饿了太久,只能吃流食!慢点喝!”

  知书连连点头,就着小米粥哗哗的喝个干净,大概是身子暖了些,也有点气力,“我们是在来的路上忽然被人劫持的,半道上跑出一帮黑衣人,闹不明白是哪路的,直接一人一个黑麻袋装上。公子和我是关在一起的,其他人就不知道是死是活了!”

  咽了口气,知书继续说,“后来我和公子才知道,是关在客栈的后院地窖里,那时候还没有被铁水浇筑,还是可以打开的。他们拿走了我们所有的衣物和带来的东西,有一次他们在院子里交谈,我和公子听到,他们说什么千面郎君的,也不知要做什么。”

  “千面郎君是什么玩意?”春秀挠挠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刘捕头为知书掖好被角,“是用来假扮你们骗沈大夫的?可这帮人到底想干什么?劫财?不像啊!”

  “不,劫财是其次的。”知书低低的咳嗽着,春秀赶紧递上一杯水,让他能继续说下去。

  知书喝口水,身子疲惫到了极点,可他知道,若是现在不说出来,再耽搁下去——公子会没命的,“他们让公子把七省的生意都交到他们手里,还让公子与他们合作,说是要拿什么、什么花?我没听清楚,反正但是公子没同意,被打了一顿就昏迷了。”

  “什么?”刘捕头与春秀面面相觑,“那陆归舟还活着吗?”

  “被抬走的时候还活着!”知书猛地拽住刘捕头的手,“公子福大命大,一定会没事的,刘捕头,你们一定要救救公子,他们说要带着公子上山!”

  刘捕头为难,山头连绵,谁知道这帮人抽了东南西北哪路风?府衙人力有限,找个沈木兮尚且束手无策,还要找许久之前被带走的陆归舟,简直是难上加难。

  “上那座山?”春秀捋起袖子,“你只管告诉我,老娘第一个上山去找。”

  知书摇摇头,“不知道。”

  春秀嘴角直抽抽,“不知道?不知道你说个屁啊!说了等于没说。”

  “还有没有别的线索?”刘捕头忙问。

  知书皱眉。

  “你再想想,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点点暗示都成!”刘捕头急了,“要不然这漫山遍野的,我就算让人掘地三尺,也得掘到子孙十八代了!”

  “那时候你家公子早就化成灰了!”春秀补上一句。

  知书盯着配合默契的二人,陷入了沉思,在地窖里关了那么久,脑子的确有些迟钝了,但他还不傻,有些东西还是能想起来的,“对了,他们说要去找穆大夫!”

  “穆大夫死了!”春秀白了他一眼,“尸体都被人抢走了!”

  “啊?”知书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瞪着春秀。

  刘捕头摸着下巴,恍然大悟,“那就是说,绑了你们和烧医馆、杀穆大夫的是同一伙人!”

  春秀眨了眨眼睛,脑子急转弯,忽然厉声尖叫,“他们连穆大夫都杀了,会不会把沈大夫也杀了?”

  这平地一声吼,惊得在场众人皆是身躯一震,但不得不说,春秀的疑虑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伙人是冲着穆氏医馆来的,能杀了穆中州自然也能杀了沈木兮。

  反正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无所谓!

  四周一片死寂,谁都没敢吭声。

  “对了,他们好像是从东都来的。”知书呢喃了一句。

  刘捕头和春秀齐刷刷的盯着他,异口同声道,“你再说一遍!”

  “他们好像是从东都来的。”知书望着二人,“之前听他们说了一句,马上飞鸽传书回东都,禀报背后的什么人?具体是谁,没人提过。”

  “东都?”刘捕头皱眉,“离王殿下就是东都来的。”

  春秀咬唇,“我就知道这狗屁王爷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些混蛋玩意八成是跟着他来的,要不然怎么他一来,穆氏医馆就出事了呢?现在轮到了沈大夫头上,肯定跟王爷脱不了关系!”

  “这话可不敢乱说!”刘捕头低斥,转身跟大夫交代了两句,留下几个人在这里保护知书,自己则准备回府衙跟县太爷复命去。

  哪知还没到府衙,就有衙役急急忙忙的跑来,说是沈木兮回来了。

  春秀撒腿就跑,跑得飞快。

  沈木兮的确是回来了,春秀推门进来的时候,沈木兮已经处理完伤口,还换了身干净的衣裳,乍见春秀眼眶红红的,微微愣了一下。

  “沈大夫?”春秀扑上来,“你可算回来了!”

  沈木兮倒吸一口冷气,轻轻推开了春秀一把,“我没事,你别担心。”

  “你受伤了?伤哪儿了?”春秀皱眉,慌忙拭去眼角的泪,见沈木兮捂着胸口位置,当下瞪大眼睛,“伤在这个位置?”

  “别说出去!”沈木兮示意她不要大惊小怪,“郅儿呢?”

  “你失踪的这些天,大家到处找你,我也跟着出去找了。但我放心不下郅儿,又怕他也出事,就让他去王爷的院子外头坐着,好歹有王府的侍卫看着,闹不出大事来。”春秀一回来就直奔这里,却不知沈郅早已不在府衙。

  沈木兮松了口气,只要儿子没事,她吃再多的苦头受再多的罪亦无所谓,“我们先去把郅儿带回来,我有话要跟你们交代。”

  “你的伤……”春秀担虑。

  “不打紧,处理过了!”说话间,沈木兮已经走出房门。

  然而,薄云岫的院子外头压根就没有沈郅的踪影,沈木兮和春秀在院墙外足足找了三遍,侍卫也摇头,说昨天夜里压根没见着沈郅。

  春秀慌了,“我明明让郅儿在这里等,我、我……沈大夫?我……”

  “怎么了?”魏仙儿面色青白的站在门口,乍见沈木兮回来,猛地瞪大眼,但这不敢置信的神色稍瞬即逝,转而是欣喜宽慰之色,“沈大夫,你没事啊?你可算回来了。”

  说着,魏仙儿一瘸一拐的走过来。

  沈木兮只担心儿子的安危,哪有空理她,在魏仙儿伸手过来的瞬间,直接拂开她的手,准备去别的地方找。哪知下一刻,魏仙儿“哎呦”一声惊呼,竟已经伏在地上,绝美的脸上瞬时浮现出痛苦的神色,身子轻颤的揉着双膝,好似伤得不轻。

  沈木兮愣了愣,“我、我没用力!”

  “八成装的,别理她!”春秀拽着沈木兮就走,“上回就这样,回回都是豆腐做的,看都看腻了!”

  “你这人好没良心,我家主子为了求王爷派人去救你,足足跪了一日,双膝跪得发青发紫,如今还肿着不便于行,你们倒好,果然是乡野村妇,蛮横泼辣没有礼数!”宜珠指着沈木兮破口大骂。

  春秀捋起袖子就要上去,却被沈木兮拉住。

  “你拉我干啥?”春秀愤懑,“没听见她骂咱们没教养吗?”

  “她好像真的膝盖有伤!”沈木兮走过去,伸手想将魏仙儿搀起,谁知魏仙儿猛地退了一下,竟用兢兢的眼神盯着她。

  沈木兮的心里真的不痛快,魏仙儿这眼神好像是在告诉所有人,她沈木兮真的会欺负这位离王妃。既然如此,这好人她亦不稀罕去做,何必委屈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娇弱?

  站直了身子,沈木兮直奔院门。

  侍卫们却好像泥塑木桩一般,竟没有一个人去拦,换做平日,擅闯王爷的居所,轻则一顿板子打出来,重则杀无赦。

  魏仙儿忽然慌了,待回过神来,挣扎着快速从地上爬起来,颤颤巍巍的往院子里走,急得满头是汗。

  黍离还守在门外,乍见沈木兮直奔而来,慌忙以身堵在门口,“沈大夫,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要见王爷!”沈木兮道,“我救他一命,他必须还我一命,帮我把儿子找回来。”

  “啊?”黍离一时没明白。

  春秀急了,“还没听明白吗?郅儿丢了,让王爷派人去找。”

  “哦!”黍离明白了。

  “哦什么?让开啊!”春秀急红了眼,“郅儿是沈大夫的命根子,若是他出事……”

  “王爷!”沈木兮在外头喊,“只要你能帮我找到儿子,我就答应你,乖乖跟你回东都,决不食言!”

  黍离心里咯噔咯噔,王爷一夜未归,压根不在房内,要王爷如何答应?深吸一口气,黍离仍是堵在门口,“沈大夫,我知道你心里着急,可是王爷有公务在身,暂时不便……”

  “让开!”沈木兮咬着牙,要是沈郅出事,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府衙的人,未必能对付得了那帮凶神恶煞,也只有离王府精挑细选的侍卫,方可应对。

  “沈大夫,这是王爷的卧房,岂可造次!”魏仙儿上前,额头已是冷汗密布,“王爷早前下过一道令,不管是谁,擅闯王爷的……”

  还不等魏仙儿说完,沈木兮横了春秀一眼,春秀当下拔出了腰后的杀猪刀,直劈黍离而去。

  黍离眼疾手快,当即闪身。

  沈木兮抬腿就是一脚,直接踹开了薄云岫的房门,疾步进门。

  魏仙儿忙不迭跟上,视线在屋内快速逡巡。

  然则下一刻,魏仙儿惶然行礼,“王爷!”

  书案前,薄云岫正襟危坐,正在执笔书写,听得动静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极尽清冷矜贵,大有拒人千里的凉薄,“黍离,你是越来越不中用了!”

  他音量不重,口吻却狠戾。黍离骇然,王爷是什么时候回来的?顾不得细想,扑通就跪在了地上,“卑职该死,惊扰了王爷,请王爷恕罪!”

  笔尖蘸墨,执笔挥墨。

  薄云岫似乎很忙,案头积着厚厚的文牒,都是接二连三从东都送来的,他没说降罪也没说免罪,亦无视连膝盖都未曾弯曲的沈木兮,“去领罚。”

  沈木兮没吭声是因为她的注意力都在薄云岫的肌肤上游离,看看他的脸,看看他执笔的手,再稍稍歪着头,盯着他的脖颈。这人书写的时候将身子绷得笔直,她知道这是他的习惯,看过多回便也不觉得他是端着身份的缘故。

  蓦地,他忽然停下笔,冷不丁抬头看她,刚好撞上她的视线。

  四目相对,沈木兮的猛地漏跳半拍。

  薄云岫薄唇微启,磁音绕耳,“看够了吗?不够就靠近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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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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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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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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