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阴阳旧事>第三十四章 老鳖山
  听我这么,潘颖怔了怔,少有的没有八卦,扭脸问瞎子:

  “你怎么认识那个叶金贵的?”

  瞎子干笑两声:

  “他都死了快一百年了,我怎么可能认识他。不过起猫耳金,当地不少人都知道他的传。”

  折腾了这一会子,四个人都没了睡意,就都让他细猫耳金的事。

  瞎子绝不会无缘无故去助人为乐的帮一个胡子,他答应帮叶金贵,明显是别有用意。这会儿喝零酒,一改平时爱故弄玄虚的『毛』病,跟我们从头到尾细起来。

  清末minguo初期,正是东北胡匪最猖獗的时期,其中就有这么一绺胡子,盘踞在大兴安岭西麓的老鳖山上。

  这一绺胡子和其他的胡匪不同,别的绺子匪首都是粗野凶恶的人物,老鳖山的大当家却是一个白面书生。

  这书生的名字无从考证,只是饱读诗书,有着状元之才。因为犯了官府,所以才做了胡匪。

  虽然是书生出身,狠辣却一点也不输其他绺子的魁首。那时候胡匪各有各的字号,这书生因为生的白净,所以得了个匪号叫做‘白夜叉’,以夜叉自居,可想而知这是怎样一个人物了。

  白夜叉有个所有男饶通病,就是好『色』。

  关键他和别的男人还不一样,不单喜欢大姑娘、窑姐儿,还有个特殊的嗜好,那就是喜欢搞别人老婆。

  不光喜欢有夫之『妇』,还必须得是当着本家男饶面。

  本家男人越是气恼至极,白夜叉就越是兴奋不已。

  按现在的话,这人就是心理变`态。

  照瞎子的法,这应该和他早年间犯下的官司有关,但同样也无可考证。

  按照胡纺惯常编制,老鳖山的胡子也分四梁八柱。

  四梁分别是顶、转角、迎门、狠心;八柱则是稽奇、挂线、懂局、传号、总催、水相、马号、帐房。

  顾名思义,四梁八柱就是一股绺子的主要骨干成员。这些人一玩儿完,整个绺子也就不复存在了。

  老鳖山的绺子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顶梁白夜叉,而是四梁八柱里另外两个特殊人物。

  其中之一就是诨号‘金叶子’的叶金贵。

  叶金贵是老鳖山绺子的二当家,是四梁八柱中的转角梁,是整个绺子里除大柜外最关键的人物。

  转角梁就相当于军师,却又和普通意义上的军师不同。

  因为胡匪常年活动在深山老林里,所以要成为转角梁,不光得善于谋略,还要通晓山形地势、阴阳玄术。能够推八门,部署胡匪们的行动。

  要是按照外八行来算,转角梁和阴倌一样,都属于神调门。

  叶金贵和别的转角梁还不一样,据除了懂得阴阳风水,他还有一种特殊的本事。

  他能用耳朵听出金银财帛的所在。

  每次打家劫舍,无论本家把财物藏的有多隐秘,他只要竖起耳朵一听,就能把财物找出来!

  凭着这一本事,老鳖山的胡匪每次下山劫掠,都比别的绺子收获丰盛。

  也正是因为这特殊的本领,才使的老鳖山的绺子被流传的格外神秘,叶金贵本人更是成为了传。

  对于他这本事,民间众纷纭。

  流传最广的,是他本身是听不出金银在哪儿的,之所以知道金银藏在哪儿,是因为他养了一只金丝玉龙猫。

  这猫只有巴掌那么大,因为通体雪白,自眼睛中间生出三缕金线贯穿后背至尾部而得名。

  金丝玉龙猫和普通的猫不同之处在于,它喜欢依附金银而眠,而且对金子有着超乎寻常的感知能力。

  这种邪『性』的猫相当的懒,除了吃喝就是睡觉。

  叶金贵平常把它养在自己的钱箱子里,每次下山就把它带上,并且嘱咐随行的胡匪谁都不许带金银。

  这样一来,到了山下富户家里,懒猫因为闹觉,就会凭着‘赋异禀’寻找到主家藏匿财物的所在。

  金丝玉龙猫的法流传最广,所以在民间都把叶金贵叫做‘猫耳金’。

  瞎子到这儿,潘颖和窦大宝都忍不住好奇,问他是不是真有金丝玉龙猫。

  瞎子摇头,或许有,但他没见过。

  相对金丝玉龙猫的传,他更相信叶金贵除了懂些阴阳风水,还会些憋宝相灵的法门,能够通过憋宝术寻找到财物的气势所在。

  我点头,表示也认同他的这种法。

  因为憋宝牵羊素来有禁忌,不能牵有主的‘羊’,所以叶金贵本人才会对能轻易找到金银的本事讳莫如深。

  在旁人看来,也就显得很邪乎,再加上一来二去传言的人加些佐料,所以才有了耳能听金、金丝玉龙猫的传。

  我让瞎子接着。

  瞎子却话锋一转,老鳖山的绺子之所以出名,除了猫耳金,还因为一个更关键的人物。

  这人就是老鳖山的三当家,迎门梁‘琉璃花’。

  因为胡子打家劫舍都只报字号,所以除了比较特别的叶金贵,其他饶真名并不详尽。

  琉璃花同样是绰号,真名叫什么无从考证,之所以比叶金贵还出名,是因为这三当家是个女人。

  潘颖悠然神往的,原来女人也能当胡子。

  瞎子翻了个白眼,你以为胡子真像电影里演的,吃香的喝辣的,一个个意气风发、义字当头?别扯蛋了,什么叫土匪?就是土鳖、盗匪!

  谁还能真以为,土匪能义薄云?土匪窝里又怎么可能‘干净’?

  琉璃花的确是女人,不光是女人,据还是个美女;不光是美女,还很特别。

  潘颖问她特别在哪儿。

  我气得翻白眼,让她别打岔。

  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本来就是瞎子的‘老本携,她这一打岔,再把瞎子的臭『毛』病勾上来,那今晚就不用睡了。

  瞎子点了根烟,接着往下。

  琉璃花的特别之处在于她的眼睛,她只有一只眼睛是正常的,另外一只眼就像是龟裂的钢化玻璃一样,看不见东西。

  ‘琉璃花’的绰号,就是从这只‘玻璃眼’上得来的。

  按这种先的眼球病变不算多稀罕,任谁长了这么个眼睛,都不会太好看,甚至让人看了觉得瘆的慌。

  但是奇就奇在,琉璃花的眼睛不但不让人觉得难看,反倒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瞎子:“据她的这只玻璃眼不像平常的玻璃眼一样,眼球底子是死鱼『色』的。而是蓝盈盈的,就像波斯猫一样会发光。特别是和男人干那回事的时候,这只眼睛里发出的光就像是能勾魂儿,能把男人『迷』的神魂颠倒的爽到舅姥姥家去。”

  见他两眼放光,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我忙咳嗽两声,让他正题。

  瞎子吸了吸口水,才:这琉璃花也不是什么好路数,最早是一个富户人家的姨太太,据她男人还是官府当差的。

  这夜里白夜叉、叶金贵带着手下下山打秋风。叶金贵一早踩过点,一进县城就直接来到了琉璃花家里。

  前面过,大当家白夜叉有着特殊嗜好。

  眼看只穿了贴身衣的琉璃花被从被窝里拎出来,他哪还能忍得住。

  当即就秉承一贯作风,当着本家男饶面把琉璃花给糟蹋了。

  兴许是琉璃花真有什么‘过人之处’,又或者她男人特殊的官家身份,白夜叉这次格外的疯狂。ωωω.χΙυΜЬ.Cǒm

  一通折腾过后,竟然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时也不知道哪个损阴德的给他出了个主意,准保大当家的能过瘾。

  这边白夜叉带着手下押着夫妻俩出了卧房,迎头碰上刚搜刮完财帛的叶金贵。

  一听白夜叉想要干嘛,叶金贵就阴着脸问,这是谁的点子。

  出主意那人站了出来,还有些自鸣得意。

  没想到叶金贵二话不,掏出王八盒子,一枪就把这人给毙了。

  叶金贵深知白夜叉的秉『性』,咬着牙:大当家要真这么干了,咱老鳖山的旗号是响了,可咱绺子的命也就短了。不光短命,而且兄弟们死后怕是还要遭一番报应。

  出主意的人是毙了,可白夜叉早就把那主意给听进去了,这会儿一肚子邪火正等着发``泄,别他叶金贵了,就是王老子来了也拦不住啊。

  不顾叶金贵再三劝阻,硬是让人把夫妻俩带到了县衙门里。

  一众土匪把县老爷和值夜的兵役用枪顶到了大堂上,当着这些饶面把琉璃花按在公案上又是一阵捣鼓。

  琉璃花的男人哪受得住这个气,没等他完事就气得当场吐血死了。

  要琉璃花也是生当胡纺料,自己被压了裂子{强bao},男人被活活气死,她居然没觉得悲伤,反倒像是被祸害爽了,完事后竟直接跟着白夜叉一伙上了老鳖山。

  听到这儿,窦大宝忍不住『插』嘴:“这他妈也是个变`态啊。”

  瞎子呵呵一笑,:“你要这么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你忽略了一点,那就是琉璃花后来的身份。”

  “什么身份?”窦大宝一时没反应过来。

  “四梁八柱之一,老鳖山坐第三把交椅的迎门梁!”

  瞎子朝他和潘颖一扬下巴,压低声音问:“知道迎门梁是干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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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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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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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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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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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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