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他们踏上了归程。
说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场雾,早上雾气也没有消散,能见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雾气,能见度低,代表他们被克里人发现的几率也低。
至于严寒,对众人的影响反而不大。
他们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猎人与皮匠,缺什么都不会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这是营地的工匠帮他做的,针线活可能不如城镇里的裁缝,用来保暖却足够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无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实的河狸外套,想要冻死他们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烟!”
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雾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遥望着远处的炊烟,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断出,烟雾位于十几里之外。
当然,望山跑死马,这里群山环绕,十几里的山路能让人走小半天。
“应该是克里人,只有他们敢明目张胆的生火!”泰勒站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们应该也在前面,我们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时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队,格拉斯他们这些第一梯队的成员,因为克里人的追赶行军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离他们十几里,格拉斯他们就要在这个距离上再加几里。
双方今天应该没有碰面,起码林耀一行人没有听到枪声。
在没有迷雾的情况下,寂静的山林中,枪声少说能传出十几里。
“我们得换个方向,不能再跟在他们身后了。”
林耀望着远方的炊烟,对着坐在担架上,由泰勒叔侄抬着的霍克说道:“霍克,帮我们选个路线,要路比较好走的。”
霍克不说话,拿着地图认真思考。
过了半响之后,他指了指北边的山头,又指了指东边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们向东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话,那是我们进来的路。我爸爸他们没有选择走这条路,应该是打算把这条路让给我们。”
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方向不错,怎么都能走出保护区。
区别是,好走一点,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岭,走的是最危险的路线,而他们身后可没跟着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线。
“我们也休息一会,分头去找点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则带着弓箭出去狩猎。
他们的弓已经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树枝削的,足以应付一些诸如兔子,麋鹿之类的中小型猎物。
至于狼群与黑熊,他们并不太担心。
方圆数百公里内的食肉性动物,被他们猎杀的差不多了,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
相比野兽,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格拉斯他们身后,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
谁也不敢肯定,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
万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选择返回,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
“收获不错,猎到了一只山鸡,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
半小时后,林耀返回临时营地:“你们找到了什么?”
“一些野蘑菇,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简直是人间一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
“想也别想,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但是不现实。
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换成城市里的废青,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这只山鸡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说让大家全吃饱,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
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剥开外皮,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头,发现叫他的是霍克,于是问道:“有事?”
“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霍克拄着拐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变,反问道:“当然了,不然呢?”
霍克没有再问,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m.χIùmЬ.CǒM
换个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
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
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
“不要胡思乱想,你要多休息,争取早点好起来,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
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与其想这个,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
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回归有火焰,有营地的文明社会。
休息一个小时,下午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走,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比如抗战时期,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里上下,强行军时甚至能达到单日200里。
可那是陆地行军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况,换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们没有现成的道路,再加上带上霍克这个残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林耀对眼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护区。
可惜,就在林耀觉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第一个挑战者来了。
当夜,山里下起了雨夹雪。
这是初冬的第一场雨夹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不管怎么样,这场雨夹雪来的不是时候。
林耀一行人卷缩在一颗大树下,尽可能的抱团取暖。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秋天的树叶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无法阻挡雨雪。
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只能缩在大衣里,像虫茧一样藏在里面。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雨水的倒灌,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迟迟没有睡意的林耀,紧了紧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觉得这一晚难熬。
其他人没有他这样的条件,估计会更觉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样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时候足够保暖,在这种时候恐怕不够啊。
说实话,他们还是考虑不周,离开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带几张皮子。
如果每人带着几张皮毛,晚上睡觉的时候铺一块,盖一块,或许就不用担心雨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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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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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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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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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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