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传送阵,相隔两百万光年之远,这缕化身短时间内回不去了。
这是他意料之中的情况,倒也算不上坏事——至少,可以和本体分头行动。双管齐下,尽快将消息传递给更多种族。
如果运气够好的话,或许还可以寻得复数金仙强者相助,直接追杀叶无敌等人。
天獒王这缕元神想到此处,便不再有丝毫耽搁,刹那撕裂虚空飞渡,向着蜚蠊一族的城池赶去。
他并没有抹杀这群畏惧到骨子里的马族,甚至连一个奴隶都没有杀。正如当初林飞叮嘱天逸尘一般,纵然是金仙强者斩下的一缕元神,也不过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其蕴含的伟力用一点少一点。
天獒王这缕元神跨越了两百万光年,接下来更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岂会为眼中蝼蚁浪费半点神力?
就这样,一场体现在时间上的较量,在无声中展开。
而另一边。m.χIùmЬ.CǒM
纵然老鹏王已经在燃烧气血赶路,但林飞却依旧皱起了眉头,对他的速度极为不满。
太慢了!
作为坐骑,老鹏王已经严重不合格,在被淘汰的边缘疯狂试探。
“看来得找只新坐骑了。”林飞若有所思。
“换新坐骑,那我干什么?”老鹏王心中慌乱不安。
林飞睨了他一眼,开口道:“鹏翅抹上一层蘸料和蜂蜜,烤出来味道还不错。”
老鹏王猛地瞪大眼珠子,差点吓得从空中一头栽落下去。
“别啊!”他连忙开口,脑海中焦急地思考着,自己能体现创造出什么价值。林飞在他眼中就是一尊不折不扣的大魔王,老鹏王毫不怀疑,对方吃起自己来连眼皮子都不会眨一下。
但好像...除了被吃,没什么价值?
这样的念头一出现,老鹏王差点当场吓得魂飞魄散。
在沦为食物的恐惧下,他脑海中竟然闪过一道灵光:“对了主人,我还是有用的!你看,我是鹏族对吧?我能背锅啊!我做了什么事情,都能甩锅给鹏族!”
“而且我还能打杂,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就算遇到什么遗迹险地,我当炮灰也可以吧?”
老鹏王卑微到了极点。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要求了,那我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林飞似笑非笑。
老鹏王刹那感觉胸口一闷,有种吐血的冲动,感觉自己被算计了。
当夜,林飞等人来到了一处奇特的森林。这里地势特殊,花草树木中皆蕴含着丝丝缕缕的雷电之力。一些灵树更是缠绕着炽烈雷光,看上去仿若雷霆凝聚成型。
这里栖息着一群银翼鸟,洪荒排名第1269,老鹏王的母亲便是来自该族。
而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此处的银翼鸟常年服食蕴含雷电之力的果实、种子、花草、昆虫,以致于生命形态发生了改变。
在漫长的岁月累积下,环境造就的改变已然深入遗传因子之中,连孵下的蛋都蕴含着丝丝雷霆之力。
这些银翼鸟浑身雷光闪烁,速度更快、破坏力更强、肉身更加坚韧,算是良性变种。但在林飞面前,依旧掀不起半点风浪,迅速被强势镇压。
银翼鸟一族不吃人,虽然也落井下石,大肆掠夺过人类的资源,但终究算不得什么血海深仇。
总不至于赶尽杀绝。
于是,林飞“仁慈”地给了领头的银翼鸟两个选择:要么充当坐骑,授予她《金鳞龙渊诀》;要么等着被洗劫一空,连根鸟毛都不给剩。
银翼鸟的羽毛还是有价值的,无论是炼制羽衣一类的防具、又或炼制飞剑,都能派得上用场。
“嘤嘤嘤,你欺负鸟!”银翼鸟头领化为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模样,身披银色羽翼,当即泛起了泪花,“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怎么能被你骑在身上?”
黄花大闺女?
骑在她身上?
姬瑶光当场石化,总觉得她这话很有歧义。
“少废话。”林飞没有半点怜香惜玉。先前银翼鸟头领看到他们飞来,还当成大肥羊,一个劲嗷嗷叫唤着要抢得他们底裤都不剩......
都这么腹黑了,就别在那装什么委屈的乖乖女了好吧?
“赶紧选,要么你们连根毛都别想剩,要么你就乖乖给我当坐骑。”林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银翼鸟首领故作惶恐,做作至极地捂住胸口:“你个色狼,竟然还想扒光我的衣服!你别乱来啊,人家可不是那种不知廉耻的鸟,我也是有底线的!”
林飞二话不说,直接点出一道灵光,将《金鳞龙渊诀》的片段烙印在她识海。
刹那间,银翼鸟首领瞳孔微微一缩,瞬间换了副模样:“哎呀,主人,您真是越看越英俊呢!我都有点爱上你了,只要您开心,拔毛也好、当坐骑也罢,多大点事儿嘛!”
一众银翼鸟不忍直视,低头的、转过头的、以翅扶额的都有,像是脸都被丢光了。
老鹏王肃然起敬,当即竖起了大拇指,由衷惊叹道:“前辈真厉害,我要多向你学习!”
银翼鸟首领不要脸的功底,简直令他自愧不如,叹为观止。
就这样,林飞“拐走了”地仙一阶七层的雷霆银翼鸟。后者化为原形,双翅一展便有百米之宽,灯笼大小的双目极具灵性,充斥着狡黠的灵光。全身羽毛整齐柔顺,光滑如大片银色的绸缎,坐在上面很是舒适,像是铺了一层厚厚的绸缎充当地毯。
且雷霆银翼鸟速度非凡,振翅间便有雷光呼啸涌动,若惊雷刹那撕裂长空,留下一道苍茫的银光,如长河般悬挂苍穹。
这只银翼鸟首领名为“银耳羹”——又是一个让人想吐槽的名字。
苟东溪、马大哈、银耳羹。
“你们万族起名都这么不讲究吗?”姬瑶光吐槽道。
“这名字不好听,我给你起个小名吧。”林飞出言道。
“好呀!”银耳羹瞬间来了兴致,期冀着会是什么好听的名字。
“就叫你银子吧。”林飞躺在柔软的羽毛上,舒适地看向星辉皎洁的天幕。
“哈?”银耳羹当场傻眼。
听起来怎么像狗的名字?
你是什么起名鬼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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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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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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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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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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