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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哈利波特之黑白魔药>第二十章 不该存在的感情
  百章撒花!唉′~`昨天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贝拉这章怎么写。

  我叫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来自于古老的纯血家族,布莱克,我认为我应该写下来这些,因为我在今天,亲手杀死了我的堂弟,西里斯·布莱克。

  这确实是我本意,是的,我想杀了他,因为他跟我至高无上的主人作对!还帮助那个肮脏的崽种,哈利·波特!

  与其先说那些令人不愉快的,还不如先说一下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么。

  我出生于1951年,在信奉“永恒的纯粹”的布莱克家族,父亲是西格纳斯·布莱克,三世。母亲是德鲁埃拉·布莱克,她婚前姓罗齐尔。

  我婚前姓布莱克,我总是觉得,我是一个纯粹的布莱克。

  不是什么莱斯特兰奇,我不爱他,只是一个联姻的必要罢了。

  我只是个维系纯血家族之间的纽带的筹码罢了。

  我的父母,包括我的亲戚什么的,除了沃尔加姨妈,都教育我要以我自己的纯血统为至高无上的荣耀,我也坚信着,甚至我最要好的妹妹——安多米达·布莱克嫁给了一个麻瓜出身的巫师,泰德·唐克斯并被家族除名后,我也再没有跟她有过书信来往。

  简直就像是一夜之间,最要好的朋友变成了陌生的路人。

  我的堂弟,西里斯·布莱克和波特家的那个小子是最要好的朋友,我深深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和祝福。

  直到那个小子娶了一个麻瓜,娶了一个泥巴种作为妻子之后,我本以为西里斯会像我想的一样,跟那个纯血的叛徒断绝往来。

  可是我错了,他是在婚礼上鼓掌最欢快的,这是雷古勒斯告诉我的。

  我也断绝了跟西里斯的来往,就像断绝了跟安多米达的来往一样,我坚信我做的是对的。

  在1962年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我入了学,在霍格沃兹的斯莱特林学院,那里是纯血的聚集地,很少有混血和泥巴种。

  直到我毕了业,都在对纯血统坚信不疑着。

  直到,我被迫嫁给我一个从来没有过交集的同学,要不是父亲通知我,我可能还不知道我有这个同学。

  我不想嫁给他,嫁给我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从来都不了解的人,那根本不合理!

  可是在纯血统的理论面前,我还是嫁给了他。

  我被当成了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筹码,我听说在很多国王在位的时候也经常这么干——把自己的女儿或者妹妹嫁到离家乡几千几万公里远的地方,无论哪里富饶还是贫穷,文明还是野蛮。

  他们甚至都不关心那里是不是一夫一妻制。

  就这样,维持着我并不喜欢的生活,一直到了他的出现。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他还有着鼻子和眉毛,还是有着一头柔顺的长发,还是无比的英俊,比我所谓的丈夫——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好上不知道几千倍!

  我知道我不能这么想,我已经是一个人的妻子了,这么想是不对的,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迷恋上了他的一切,他的味道,他的行事方法,他的霸道,他的一切!

  我和罗道夫斯一起加入了食死徒,效忠于至高无上的黑魔王陛下——伏地魔大人的手下。

  我兴奋的甚至半夜都能笑醒!

  自从我和罗道夫斯结婚后,再也没有再也没有那样的笑容了。

  我开始对主人用着略微逾越的语气,带一些浪漫的语气说话,可是主人从来没有搭理过我,我却孜孜不倦着,一直重复着这种语气。

  我曾经背着我的丈夫罗道夫斯,鼓起勇气,向我的主人表达了我的爱意,他的表情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那是疑惑不解的表情,就像是遇到了什么根本无法理解的东西。

  “爱情?那是什么?”他是这样说的。

  主人知道爱情的定义,可是爱情又会有什么定义呢。

  主人并不理解爱情的奇妙,那是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他没有对我的感情作出回应,我将这份感情深深地锁在自己的心里。

  就这样,我和罗道夫斯在伏地魔大人手下做了十年的食死徒,直到1980年。

  那个预言的出现。

  它说至高无上的黑魔王将会死在一个七月出生的孩子手里,我对此嗤之以鼻,我觉得很是荒谬——无比强大的,至高无上的我的主人,怎么可能会死在一个小孩子手里?!

  可是预言不会撒谎,这所有人都知道。

  主人开始寻找所谓的七月出生的孩子,最后锁定了两个人,波特家的将要出生的孩子,和隆巴顿家将要出生的孩子。

  这是一个选择,万一选择错了,我的主人就是万劫不复。

  他选择了波特家的孩子,而我打算顺手连那个隆巴顿家的孩子一起弄死——总是要确保万无一失不是吗?

  波特家躲了起来,我们找了很久,直到那只老鼠的出现,他是波特家的保密人。

  我还以为会是我那愚蠢的堂弟,毕竟是个人都不会选那只恶心的老鼠。

  一看就是一块当反派的好料子。

  他跪在我主人的脚边,亲吻着他身边的地面,显得格外卑微。

  在我的主人知道了波特家的住址后,他马不停蹄的向波特家那里走过去。

  1981年,我的主人被自己的索命咒反弹而死了。

  当时,我的天都塌了。

  我和罗道夫斯还忠诚的效忠于我的主人,我们想试图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开始捕捉凤凰社的成员,那是一个邓布利多用来抵御我们成立的社团,乌合之众而已。

  最终,我们抓到了弗兰克·隆巴顿和他的妻子,艾丽斯·隆巴顿,我和罗道夫斯,他弟弟拉巴斯坦还有小克劳奇对他们夫妇两个审讯。

  我一次又一次的对他们使用着钻心咒,事实上,根本不用这么复杂——小巴蒂·克劳奇那里一直有吐真剂,他也一直想阻止我这么做,可是谁在乎他们两个说出来到底是因为吐真剂还是因为钻心咒呢。

  他们直到疯掉都没有说任何事,本来用吐真剂就能轻易搞定的事情,被我搞砸了。

  我宁愿相信,我至高无上的主人是被屈辱的抓住了,而不是被杀死。

  不久后,我们四个被傲罗抓住了,被带到威森加摩法庭上进行审判,被关进了阿兹卡班。

  与对着自己的父亲大喊什么“都是你害的”的小巴蒂和保持沉默的罗道夫斯和他的弟弟不一样,我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们让我谴责我的主人。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魔杖,我一定得好好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做痛楚!!!

  我狠狠的拒绝了,我宣布我的至高无上的主人会回来的,对于这一点,我毋庸置疑。

  我在暗无天日的北海的阿兹卡班里待了十五年!

  他回来了!!!

  我就知道!!!

  虽然没有了鼻子和眉毛,嗯,还有头发。

  但是主人还是一种阴冷的英俊!我又迷恋上了这种新的感觉。

  但是,我不敢再吐露出什么情感了………………

  不只是因为我的主人不理解爱,而是………

  在阿兹卡班的这十五年里,我愈发的憔悴,跟当年比,现在的我,简直就是个又疯又丑的老女人。

  我又有什么资本,再次向我的主人提出我的爱意呢………

  主人和那个混血叛徒的后代之间好像有些微妙的联系,他从来没有提起过,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联系是有的。

  主人通过这个联系,找到了当年的那个预言出现的预言球,并派我们几个前往魔法部的神秘事务司里,将它拿回来,从那个崽种手里。

  在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哈利·波特和几个他的小朋友在一起,来这里一起送死。

  哦,还有小隆巴顿。

  我也向像当年对着他父母使用钻心咒一样对他使用了钻心咒,他的哀嚎传入我的耳朵,像是一曲美妙的乐章。wWW.ΧìǔΜЬ.CǒΜ

  值得一提的是,我还遇见了一个唐克斯,一个害得我曾经最亲爱的妹妹成为纯血的叛徒的唐克斯家族的人!

  我狠狠的重伤了她并且将她像扔出去一块黑抹布,一袋垃圾一样扔了出去。

  最后,我杀死了我的堂弟,西里斯,我看着他的尸体摔进一旁的传送门。

  他再也回不来了,那里根本不知道通向哪里。

  我感到了无比的兴奋——跟我主人作对的都得死!

  那个崽种还对我使用了钻心咒,没有决心的钻心咒就像挠痒痒一样。

  最终,我们的任务失败了,预言球被摔得粉碎,我的主人和邓布利多也赶到了。

  之后的事情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毕竟临阵脱逃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可我总会回来的,我要亲眼看着哈利·波特死在我主人手里,我要亲眼看着我的主人一统魔法界!

  我回到了十几年没有回来的布莱克老宅,推门走了进去。

  沃尔加姨妈的画像很惊讶,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贝拉?你不是……”

  “姨妈。”我靠在挂着沃尔加姨妈画像的一旁,“您说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沃尔加姨妈愣了愣,“爱?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觉,很是美好的感觉。小贝拉怎么突然这么问?”

  “我好像,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不知道爱是什么的人,一个我不该爱上的人。”我拎着一瓶威士忌,一口又一口的喝着,很快就见了底。

  “孩子,没有什么人是不该被爱上的,所有人都值得被爱,不要自卑,你值得爱别人,你可以教会他什么是爱。”沃尔加姨妈想摸摸我的头,却发现她做不到。

  我手里的威士忌瓶子掉在地上,却没有摔碎。

  我醉得睡着了。

  黄昏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整个布莱克老宅里,照在我面前的地板上,我却仍然是在黑暗中。

  任何人,都应该被爱吗………………

  「黑暗中的重启」之卷,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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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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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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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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