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1995>第 33 章 chapter 33
  婆母盯着她说,“你就想偷懒吧?”

  没说错,她就是要偷懒,而且必须要在今天偷懒才会有成就感。

  林秀捂着头说,“不是,就是挺难受的,不过妈你放心,我肯定会做饭,家里就我是好好的,你们老的老小的小,还怀着孩子,怎么可以让你们动手。”

  她说着张妍妍就乖乖举手说,“妈妈,我来,老师说要做听话能干的小孩子。”

  林秀欣慰摸她脑袋。

  一家人坐在那儿就看见一个没厨房高的小萝卜头举着半米高的小筐子跑来跑去,胆战心惊怕东西掉下来。

  林秀还病怏怏地拖来一袋二十斤的大米,一步三歇气,一副随时倒地的样子。这不是林秀装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时候她在家里没吃过苦,现在吃饭也吃得不好,加上做家务劳累,所以身体一直一般般,比起吃成圆脸蛋的张三花柔弱多了。

  张三花忍不住开口,“我哥就要到家了,这得做到什么时候?”

  婆母看了看时间,骂骂咧咧进厨房去帮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拦在门口,“不用,我来,您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操劳。”

  这学来的半吊子白莲花招数让所有人都恶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学到磨蹭大法的真谛,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样子,连玲玲都忍不住觉得她可怜又柔弱。

  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

  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

  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

  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

  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

  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

  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

  他说着侧过脸。

  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

  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

  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

  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

  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

  婆母于是用碗装了半碗白开水给她,“喝玻汤。”

  城里白开水就叫玻汤,因为白开水像玻璃一样透明无色,但家里没玻璃杯,只有一毛钱的粗瓷碗,导致凉水浑浊了不少。

  林秀看见那位时髦女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小小抿了一口开水后辞别了。

  等这人走后,林秀随口问丈夫,“她是谁啊?”

  张仲清,“我说了啊,我同事。”

  林秀看着张仲清若无其事的侧脸,她其实不记得这个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关系,但她现在真的不关注这个问题,反而暗暗觉得松气。

  张仲清夹了颗花生米扔嘴里,挑眉朝她吊儿郎当笑,“老婆,你吃醋啊?”

  林秀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张季同上道地打圆场,“嫂嫂,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我们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但我们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

  他女朋友坐在他身边,非常配合地附和他,就像自己不是那个撬人墙角的小三一样。

  林秀和这对奇葩未婚夫妇没话说,一边给夹菜一边对张仲清笑吟吟说,“我当然信你。”

  张仲清吃饭跟暴风吸入似的,还开了瓶啤酒和弟弟干杯,闻言侧了侧头问,“真的啊。”

  林秀温温柔柔说,“当然,你是我老公,是我男人,我不信信谁?我不心疼你谁心疼你?”

  她说完不仅自己打了个寒战,就连张妍妍也忍不住转头看她,一副很想说话又无从下口的样子。

  但很明显,白莲花大法是古往今来制服男人无往不利的绝招,张仲清听得挺受用的,有点心虚夸奖林秀说,“还是我老婆好。”

  因为张仲清难得回家,这次他因为单位上的事情耽搁了将近半年,一家人都很为他的回来高兴了一番,小叔子更是拿出了珍藏了两三年还没过期的老白干庆祝。

  酒过三巡已是下午,家里两个大男人喝醉酒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林秀怕酒气太浓影响到小孩子发育,借口有事把张妍妍带出家门。

  张妍妍没和爸爸说过两句话还挺失落的,牵着林秀的手踢路边石头,闷闷不乐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林秀有点头痛,她以为女儿这么久不见父亲感情会逐渐变淡,就像上辈子那样,等到最后割舍起来更加容易,但是她忘了小孩子和少年人是不一样的。

  小孩子的所有感情寄托都在父母身上,离开谁都不行。

  要真的离婚,会不会伤透她的心呢?

  她摸摸张妍妍耷拉下来的发辫,“妈妈带你去书店玩。”

  张妍妍小声说,“爸爸说要陪我,我想等他。”

  林秀叹气,“可是他很忙。”

  张妍妍一直是个很懂事小孩子,低头答应了。

  林秀绞尽脑汁逗她开心,“要不去游乐园?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小熊了?”

  张妍妍又不肯说话了。

  林秀没办法,只能把她送到曹珠家租的房子里,让曹珠小朋友安慰她,还给小孩子们买了些小零食。

  林秀做完这件事准备去出租屋那里写一会儿工作报告,走到楼下小卖铺那里却被得知有人给她打电话。

  现在没有手机,移动电话只有昂贵的大哥大,差不多一万块钱一台,更不要说话费,以前张仲清朋友就买过一台,每次上他们家都要假装在打电话,最后被人抢了才知道里面根本没上电话卡。

  大哥大是买不起,不过没有通知手段又很麻烦,林秀决定改天给安装一台便宜的座机。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给那边回了电话,接通以后一个熟悉的女声传过来。

  林秀正在愣神,对面突然笑了一下,林秀才想起这位是之前和她有合作的商场经理刘书月,也就是庄泽云小朋友的母亲,她和商场的合作还多亏她帮忙搭桥牵线。

  林秀听到她声音,心中一紧,疑心是自己的产品出了什么问题。

  刘书月连忙安慰她,“不是不是,林同志,我就想问你个事儿。”

  林秀颔首,“问吧。”

  刘书月顿了顿说,“你是不是上报纸了?”

  林秀:……

  现在大家还挺爱看报纸的,她就露了一个小面,这认识她的人几乎全知道了,传播力度和后来的朋友圈相差无几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林秀叹了口气,“是,我只是顺便举报,没想到居然还采访上了新闻。”

  刘书月在电话里发笑,“你别叹气,这是好事情。其实我们商场准备做慈善活动,本来没想到邀请你的,但是看你形象好,又上了报纸,所以老板来让我问问。”

  林秀思索道,“这恐怕不合适吧,你们那都是大老板。”

  刘书月意有所指道,“以后是大老板的人也在。”

  林秀确实有点心动,不光因为最近联系她的人变多了,她也想趁机从家庭中走出去,看看更广阔的天空,而不是做一只沾沾自喜的井底之蛙。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解决一件事。

  林秀买了一份当地日报,查阅过电话号码后给编辑部打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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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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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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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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