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1995>第 24 章 chapter 24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问她道,“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发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傻子出生,因为没有产检,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饿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儿还可以嫁出去换一份嫁妆。可惜的是这时候的人并不知道有些“傻病”会遗传,最后给人家生出傻孩子,酿成悲剧。

  林母又说,“她家里那两个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现在每天吃一口饭不至于饿死。”

  林秀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林秀的哥哥们就回来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实以前他们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么林德龙,林德云之类的,连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谱有个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后来改革开放。

  他们是典型的农民,皮肤像土地一样黄,尘土扑面,和婆母一家白净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结婚时就被婆母嫌弃过,觉得“土气”。

  这会儿看见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兴说,“小妹回来了,吃饭了吗?哥给你煮个蛋。”

  一种血脉相连的熟悉和默契涌上心头。

  林秀忍住眼泪说,“哥,好久不见。”

  林大全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说,“你这咋说得就像几十年不见一样?”

  上辈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时候被同村人骗到黑煤窑死的,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可不是几十年不见了?

  不过这时候的林大全还是挺年轻的,方脸上有些憨厚,并未因为长期劳作变得木讷或油滑。

  看见妹妹,他没有表现出因为参加婚礼被张仲清家人羞辱过的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儿子一眼,“杵在那儿做什么,没看见你媳妇儿在外面晒太阳?还不把她拉进来吹吹风。”

  林秀这才看见站在林大全身后的大嫂杨宝芝。

  因为屋子太小,杨宝芝讷讷站在门外面,可不是正晒着太阳。www.xiumb.com

  杨宝芝闻言,小声摆手,“婆、婆婆,没事,让大全吹风。”

  杨宝芝是个从外地来逃荒的女人,据说她家在非常远的山村,常年吃不饱饭,于是逃到这里种地糊口。

  当年村子里非常排外,因为大家认为不是一个姓的人就是外人,关系不亲近,所以杨宝芝一直很受刁难。

  还是林大全看不过去,天天去附近赶走痞子流氓,偶尔帮她搭把手,二人后来看对眼干脆结了婚。

  不过即使现在杨宝芝也有些胆怯,在人前不敢大声说话,羞羞怯怯的,活像个古代小媳妇儿。

  林母无奈,“你们都进来不就行了?”

  杨宝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后走到堂屋里。

  因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里做了许多菜,有鱼有肉,还有一道肉片蘑菇汤。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艺,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却是后天学来,而林秀自己则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也很会做菜,小到街头小吃,大到饭店里的大菜,她只要尝试几次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张妍妍也抱着饭碗不肯抬头,地里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还有扔在火堆里烤出的玉米,乡下的菜对于她来说太新奇了。

  饭桌上林母一个劲儿给林秀夹菜,一边夹一边说,“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着碗里的菜问,“真的瘦了吗?”

  林母看着她的脸,“瘦了,也白了。”

  林秀刚进城的时候是个脸盘子圆圆,皮肤有点黑的小土妞,穿着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衬衫,一看就觉得朴素、诚恳。

  但嫁到老张家以后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儿,就见林秀披着头发坐在窗子边发呆,就像池塘里栽种出的白荷花一样忧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为我不爱出家门。”

  其实是在县城没什么朋友,她就干脆不出门了。不过这种话实在不好说。

  张妍妍好奇看林秀,“妈妈以前也胖胖的?”

  张妍妍现在有些婴儿肥,是那种可爱的婴儿肥,不过她自己不喜欢,经常埋怨自己长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来,“对,那时候我胖到被人气哭过。”

  不过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饭是一天内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课下班,她就掏出铁质饭盒踩着布鞋风风火火朝食堂冲,一路发出金属的框框声,使得周围人都知道自家有个胃口特好,特别能干饭的小胖妞。

  后来,后来嫁了人,饭桌上推推让让,好胃口就变成一场从没出现的梦。

  饭桌上林家人围着林秀转,恨不得都劝她多吃些,不仅林父林母一直给她夹菜,就连哥嫂也在劝。

  林秀实在吃不动,就让张妍妍当挡箭牌。

  果然对上张妍妍的小嫩脸,一家人变得更加热情。

  张妍妍鼓着腮帮子,嘴里塞满菜,像只藏食物的仓鼠。

  吃完饭,林家人就点燃了晒在门口的艾草,艾草的香气散发在空气中,驱赶走蚊虫。

  林大全蹲在门口编草席,这是从家里长辈那里传下来的手艺,他们家世世代代都会做。

  林秀走过去站着看了一会儿,被林大全咧着嘴赶到一旁了。

  林大全憨厚笑了下,“这里蚊子多,你别挨着我。”

  林秀蹲下来,想了想问他道,“哥,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

  林大全停下手里动作,看了屋子一眼,“你别说那么大声,爹妈知道了又不高兴。妹我告诉你,现在呢,家里穷,但是要让孩子去读书,还要给爸妈养老,况且,况且我知道你在城里,他们嫌弃你娘家人在乡下,看不起你。当哥的总得罩着你对不对?”

  林秀听着他的话差点哭出来。

  她上辈子是没了解过林大全想法的,因为总是自怨自哀,只记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没给她丝毫留下音信,走了之后多少年没回来,他们以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直到十年后,他才被人从黑砖窑里救出来。

  没想到其实她的软弱也是促使他悲剧的原因之一。

  她过了一会儿才平复自己的心绪,问林大全,“哥,你没去过外地,有没有了解什么渠道?”

  林大全摆摆手,“没事,隔壁村有人介绍我去,虽然我不了解这些事儿,但是我一个大男人,到了那里难道会被卖了?”

  林秀问他,“那你知道车票在哪买?要怎么看地图?哪里找工作不会被骗?如果隔壁村的人骗你去卖肾怎么办?”

  林大全被她绕晕了。

  他就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民,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做过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钱去买酒喝。如果不是林秀说,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复杂的事情。

  林大全吞着口水说,“不会这么倒霉吧,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还能问人。”

  林秀点点头,吓唬他,“还有人专门买卖全身器官的。”

  林大全顿时脸色难看地老实下来,按照他计划,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赚钱的工作,苦点累点也没事,因为他想给长辈养老,想供小孩读书,还想给老婆买新衣服,但是外面什么样他还真不清楚……

  他不好意思看着自家妹妹,“那你觉得哪里介绍工作才安全?”

  林秀想想道,“不如先去县城找找,现在这里也开放了。”

  其实县城工作机会特别少,毕竟是个偏远地方,而且工资也不尽如人意,林秀这么说其实是想让他涨涨见识。

  她又不可能拦着他一辈子不出去,防他一次被骗难道还能一直防下去?

  林大全眼睛亮了亮,点头喜滋滋看着林秀,觉得自家妹妹可真有见识。

  以前林家村很穷,林秀考上县城高中,全村人都劝他们家不要供女儿去读,又不能给林父林母养老,只有林家人固执地一意孤行。后来林秀成绩果真很好,一直在县城高中名列前茅,还争气地考上大专,让林家人十分骄傲。

  后来她嫁了张仲清,大家为了女儿能嫁大学生就愿意掏钱让女孩子读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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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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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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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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