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1995>第 12 章 chapter 12
  林秀在商场逛了好一会儿,现在不像以前,在商场买东西不再需要票证,不过商场的员工依旧懒洋洋的,抬着头对她爱理不理。

  林秀目光在柜台上逡巡一圈问道,“有没有手表?”

  她现在觉得没时间看太不方便,老问别人也不行。

  售货员说,“有二十块的、五十块和一百块的。”

  她取下来给林秀看,全都是石英表,表盘背后刻着林秀没见过的标签,她猜测这些表是国产,而非什么大牌,于是问道,“没电子表吗?”

  售货员看了她一眼,“什么是电子表?”

  林秀不由有些失望,她记得年轻的时候用过一种两块钱一块的电子表,便宜又好用,这里卖的石英表虽然不贵,但都卖的杂牌,贵而无用。

  她这么想着,于是干脆去废品回收站买了几块没那么旧的坏表,花了一块钱,然后拿到修手表的大爷那里修理。

  大爷戴着眼镜,看见她手里的手表,顿时乐起来,“这手表居然还有浪琴的,不过里面弄得这么坏,修理得重新换个表芯。”

  林秀无奈说,“只要随便修好一个就行。”

  大爷点点头,挑了一个保存最完好的蝴蝶手表,让她过几天来拿。

  林秀这么一折腾,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她提着菜回到家里,看见婆母和小叔子都在家。

  小叔子躺在沙发上和他妈说话,婆母埋怨道,“怎么现在才回来,等你做好饭怕不是得到中午。”

  林秀把菜放桌子上,小叔子瞟了这些菜一眼,笑着说道,“妈,你别说嫂子,这哪里有人比嫂子还贤惠?”

  他历来嘴巴甜,果真把婆母说得眉开眼笑的。

  但林秀知道他很少替她说好话,果然,过了一会儿他就说,“妈,晚上我有几个朋友来家里吃饭,是我的好哥们儿,特别照顾我,你可别嫌弃他们。”

  婆母拉着脸说,“又带不三不四的人来玩。”

  小叔子塞了一块钱到婆母手里,“您帮我买点菜呗。”

  林秀知道小叔子小姑子是婆母的心头宝,这两人说话老太太哪有不答应的,果然,过了一会儿婆母就对林秀道,“你下午再去买点菜,买条鱼,炒两个素菜,做个回锅肉,再炖点汤。”

  林秀看着她没说话。

  或许是她上辈子太软弱,她家人使唤她总是很随意的,小叔子爱在外面玩,但办一桌子席面得上十块,他舍不得花钱,每次就让她在家做。后来小叔子成家,他媳妇在手机店上班,又生了儿子,他们一家人中午带去上班吃的饭和晚上要吃的饭也是她操劳,活像人家家里保姆似的。

  林秀不是没和丈夫提过分家,可是丈夫没答应。

  “我父亲死得早,母亲一个人把我们拉扯大,我舍不得老太太受苦。”

  要不就让小叔子一家出去住呗,可那房也是老太太出了钱的,只要一说这事她就撒泼打滚,说她做媳妇的欺负老娘,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如今想来,大概还是她太卑微以至于人尽可欺。

  林秀弯着眉毛笑道,“妈,我昨天才和你说过,我找到了新工作,下午就要去上班。”

  婆母愣了愣,道,“这么快?”

  林秀点点头,“学校孩子多人手少,我们要快点接过担子。”

  老太太总有点将信将疑的,她记得教师这岗位挺难的,邻居有人花了大几千才被塞进去,怎么到林秀这里和喝水似的轻松?

  她嘀咕道,“我还是得和你一起去看,免得你被骗。”

  不过让林秀下午做一大桌子菜的事情就得告破,婆母于是道,“媳妇,你待会儿接妍妍的时候记得买点菜回来。”

  林秀心里好笑,但还是答应了。

  今天里张妍妍下课有些晚,林秀到教室接孩子的时候才发现小孩子埋头苦写。

  看见林秀进来,金老师无奈地说,“我让她带回家写,她非说要写完,这丫头太倔了。”

  林秀看见女儿在一个习字本上笨拙地划拉着,在老师解释下她才知道,张妍妍这丫头画画入迷忘了写老师布置的大字,所以现在赶作业,

  张妍妍头也不抬地说,“还有几个字,妈妈,等等我。”

  金老师是个负责的老师,于是坐下来耐心地等着,也不催促。

  林秀看了她几眼,忽然心中一动道,“妍妍,下次要画画等晚上自习课再画,那时候时间是够的。”

  金老师笑起来,“妍妍晚上还有自习课啊。”

  林秀摇摇头,“是一个朋友新办的夜间托管所,有些家长晚上没时间照顾孩子,就把孩子交给学校照顾。说实话,他也是新办不久,还在招人,就让我们先去听课试试,要做得好就和幼儿园联合开办。”

  金老师饶有兴致地说,“招人是怎么招?联合开办又是怎么回事?”

  林秀慢慢说,“主要招有耐心的老师,不辅导功课,就看管小孩。至于联合开办……他就说租借多余的教室给幼儿园,老师自己带着孩子去上课,其他他一概不插手。”

  老师当然不能带着孩子在幼儿园补课,所以租借场地是他们一贯的招数。

  金老师果真很动心,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据林秀所知,金老师手下教着三个班,因为她姐夫是小学部的教导主任,她还多多少少是个小干部,权利挺大。

  她们说完话小姑娘也写完作业,林秀带着小姑娘在菜市场买菜,但这么一来回去就快十二点半,林秀回家看见菜已经做好放在桌子上,卖相不大好看,她那婆母和小叔子端着碗在吃饭,一点等她们母女俩的意思也没有。

  林秀没说话,只进了厨房给女儿和自己各舀一碗饭,然后坐在桌旁开始吃。

  婆母抬头看她一眼,不冷不热说,“还知道回家?”

  林秀一点都不生气,“晚上的菜买好了,放在厨房里。”

  一家人闷闷吃了饭,林秀回自己卧室看见一封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

  林秀(收)

  是丈夫张仲清写的,她以前和张仲清恋爱的时候虽然是异地恋,但感情不错,基本上过一天就会寄一次信,不过这都是以前。现在他出差一个月也不记得给她写信,林秀性格不主动,就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难怪后来他出轨的时候借口是和她“没有共同语言”。

  她拆开信看了看,里面先写了不要为了姨婆那边欺负小姑娘的事情生气,又说收到三妹的请求,让她拿钱给小姑子买件衣服。

  林秀冷笑一声,提笔在信纸上的话语却十分温柔,说自己不生气,只是听见有人闲话他家“断子绝孙”而已,她早就想给家里人买东西,可惜手里没钱,让他寄几百块钱过来,分别是给小姑子买衣服和口红的开销,还有小叔子请客的,婆母打牌的,不然把她的裙子送出去也行,话里话外就是要钱。

  写完信,林秀顺便从柜子里找出那件裙子看了一眼。

  这裙子是件明黄色花纹的及膝长裙,是雪纺纱的,按照林秀后世的目光来看,这件裙子并不好看,穿在身上也热,可是现在少有颜色这么艳丽的衣服才显得出挑。

  她看了这件裙子一会儿,没有舍不得的意思胡乱塞在柜子里,但正要出门的时候却心中一动。

  不过来不及仔细思考内心想法,外面却传来婆母的声音,“媳妇,你出来一下。”

  婆母只要一说话,肯定没好事,林秀坐在沙发上,婆母就盯着她说,“林秀,待会儿你回来早点,我听说季同那个朋友……姓罗的那个要来,我年纪大了和她没有共同语言,还是你们年轻人好说话。”

  什么陪人家说话?还不是想要她早点回来操劳家务?家里就一个灶,一桌子菜得做一两个小时。xǐυmь.℃òm

  林秀一眼就看穿老太太想法,却没有揭穿,笑着说,“我在这里不太好,目的太明显,人家小姑娘脸皮薄,万一被吓跑怎么办?”

  婆母沉思一下说,“也行,那你就提前请个假回来做菜?你小叔就说家里数你做菜最好。”

  林秀依旧笑眯眯的,“我第一天去上班就请假怎么好,要不我尽量弄快点,看能不能早点回来搭个手。”

  婆母勉强同意了,林秀把还在迷糊睡觉的女儿叫醒,出门前顺手把仔细看过的裙子塞在自己包里。

  林秀在想事情,但巧的是居然正好在幼儿园遇到李秀芳,李秀芳给晒得脸色发黑,看见她连忙招手问好。

  李秀芳喜滋滋地说,“上次你给我说的方法还真好,我现在整天在家里放磁带,不光我家珠珠能说几句英文,她爸也会说那什么好啊油呢。”

  林秀祝贺她道,“你记得过段时间就换更难的磁带,偶尔还要和她对话,学英语就要多听多读。”

  她不大知道英语怎么学,她读书的时候就是学的哑巴英语,语法一流但一句英文都说不出口,幸好还记得辅导女儿作业的时候了解的先进理念,现在拿出来教小孩子是足够了。

  李秀芳有点为难,“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会学英语,不过这也太难了,我只读过小学,不像你们知识水平那么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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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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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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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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