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爱怜>第474章 书生(27)
  爱怜能理解别的考生们的担忧,考场不是不让上厕所,但是小便可以就地在恭桶中解决,可是大号却是要叫人的,得喊:“请出恭入敬牌”,意思就是他要上厕所,只不过说得好听而已,然后把卷子交给监考的,然后上厕所去,回来拿回卷子,接着考,但是卷子上就会被监考的盖上大黑戳子,评卷时,人家看到这大黑戳子,不管你写出什么锦绣文章来,人家都不会再看上一眼。

  多年的苦读,不能在这样一件事情上付之流水啊!

  所以,考生们是能不上厕所就不去,吃喝上自然也要控制自己。

  只是除了爱怜之外。

  但现在不渴,把东西摆好后,看着别的考生陆陆续续从自己眼前经过,被领进自己的号子里面,一个个的脸上十分严肃和紧张。

  爱怜也不是第一回参加考试了,所以也没了上次院试的新奇,现在淡定的很,静静地坐在那里闭目养神,静等开考。

  接下来,爱怜白天答卷,晚上盘膝打坐修炼,虽然这里气味十分不好闻,但也只能将就了。

  吃饭的时候,爱怜用炭火炉,做的蔬菜汤,热着馒头,她的蔬菜汤里都是特意准备的切碎的干菜、肉片干、干蘑菇什么的,大杂烩放一起,香味儿扑鼻,把邻近的考生都馋坏了。

  馒头也被汤的热气蒸得宣软,她稀里糊噜地吃得很香,却让左近之人遭了点罪。

  不过,即使这样,爱怜在这里也是呆够了,她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便答完了试卷,仔细检查后,用了半天誊抄,最起码字迹要工整,评卷的大人们还能给些印象分,这是高考的经验,每个高考老师考前都会提着耳朵告诉自己的学生,哪怕你们不会写,编也要编满了,字迹也要工整好看,这样可能还能得些印象分,让成绩好看些。

  几百、上千年,这个道理居然一直很适用。

  剩下的一天,爱怜也没打算再这里挨熏,于是便交了卷,离开了贡院。

  回到客栈,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服,她觉得自己全身都是有着一股味道。她提前交卷,可以比别人多休息一天,然后还有第二场为期三天的考试,然后,还有第三场。

  三场考试,一共九天的考试,体质不好的考生,能够坚持下来都已经很难了,更别提考试的质量怎么样了。

  这九天,爱怜觉得跟打仗似的,也觉得有些疲累了。

  终于,第三场考试,她又提前了一天交卷,回到客栈之中,客栈的掌柜看她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这个小公子,不是个天才,就是个蠢才,没有中间的可能。wWW.ΧìǔΜЬ.CǒΜ

  老掌柜眼光毒辣,爱怜若是知道,定会给他点个赞。

  剩下的时间,便是安心等待放榜的日子。

  爱怜岂会老老实实地呆在原地等着放榜?接受了与各位考生一起集体出游的建议,没事儿乐呵乐呵也不错。

  秋闱结束,众考生现在大多数也放开了心情,不去想考得如何,只想好好放松放松,一批人直接去了花楼吃酒,搂花姑娘,另一批人,如同爱怜他们这一伙儿的,便要趁秋高气爽,登高一望,于是众生纷纷赞同。

  于是条件好的赶着马车,带着条件不太好的,一起出发了。

  爱怜的大马车多带了两个人,再加上车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让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们眼前一亮,纷纷让自家的车夫上前取经,爱怜也不藏着揶着,让老铁教会他们。

  于是一行二十多个考生便扬鞭出发了。

  这时的天气正好,不冷不热的,十分适合出游,爱怜心情也不错,虽然这些考生普遍比她大,但是也挺热闹的。

  连奇伺候着自家公子,跑前跑后的,十分机灵,爱怜挺喜欢这小子的。

  空闲时,她也让他找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书童们去玩儿,毕竟他才十四岁而已,还是个孩子呢!她都忘了,她这一世也才十五岁而已。

  他们的目的地是离省府二十多里的秋玉山,据说那里还有着典故的。

  爱怜闲着也是闲着,便听一个本地的考生讲述着这秋玉山的故事。

  “我听一些老人们讲起过,说这秋玉山,原来并不叫秋玉山,而是叫鸡冠山,因为它的形状很像大公鸡的鸡冠,因此而得名。

  但是有一天,山脚下的村庄中,一位叫秋玉的姑娘,救了一位负伤的锦衣男子,男子在秋玉姑娘家里养伤,秋玉的爹娘是不同意的,毕竟男子是外男,秋玉还只是个大姑娘,但是秋玉不忍心男子伤重而亡,于是便苦求爹娘,她爹娘心软之后,便同意了。

  养伤期间,秋玉便和男子产生了情意,男子想要求娶秋玉,秋玉爹娘驾不住自己女儿的哀求,便同意了。

  这样,男子便在村子里住了下来,如同上门女婿一样,但是有一天,男子不见了,秋玉到处找也找不到。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位像天仙一般的女子,她告诉秋玉,那男子是她的未婚夫,如今已经回家和她完婚。

  秋玉才知道,那男子虽然离开了,但还惦记着自己。

  那女子为了报复秋玉,就要烧掉整个村庄,秋玉不忍村庄被毁,跟那女子苦求道:如果女子能够放过村庄,她宁愿死在鸡冠山,并且神魂永不轮回。

  女子答应了,于是村庄安然无恙,而秋玉却被那女子施法杀死了,并且把神魂拘在了这鸡冠山里,永世不得超脱。

  有人说,其实那男子并不是自愿回去成亲的,而是被村里的人告密,被人抓回去的,而当得知秋玉的结果后,那男子也撞死在了鸡冠山的山石之上。

  有人说,男子死后,飞出一团光团,没入了山体之中,说,那男子的魂魄是去陪伴秋玉了。

  秋玉山就是为了纪念那个宁可要放弃轮回,也要救下全村人生命的义举,虽然祸事可能是由她引出来的,但是她也用自己的生命和轮回补偿了所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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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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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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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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