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对他态度上的冷淡,他仔细回想,大概也是从自己甩了林爱怜后才开始的吧?是啊!自己做的也不地道,虽然有李惠玲的挑拨,但是林爱怜毕竟是李惠玲介绍给他认识的,而李惠玲当时又是吕涛的女友,也是林爱怜的闺蜜,自己把林爱怜毫不犹豫地甩了,还在言语是污辱她,这何尝不是把吕涛的面子往地上踩,也怪不得吕涛从那时起便开始疏远他了,而因为吕涛的疏远,自家的生意有时候也会受到一些牵连。
可是后悔药也没地儿去买,林爱怜虽然把他和她的孩子生了下来,却跟了林姓,而且有了顾家小公子做男友,自己和顾云奇比,是远远不如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再去怨恨别人?
对比一下林爱怜和现在的未婚妻,虽然未婚妻对他还不错,可是她大小姐当惯了,说话时常颐指气使,自己又不是小白脸儿,自家的生意也不比她家小,凭什么她要和自己这样说话?
这时她想起了爱怜的温柔小意,想起了她爱慕自己时的目光,不似其它女人的拜金,他知道她当时是真的爱自己,是真的用了心的,可是现在想这些也没用,终归有些事情做错了,便没有机会再弥补。
那片别墅区,唐瑞有时也会去,他家在那个小区中也买了一套别墅,也装修了,他会在空闲时,悄悄地去住几天,然后偷偷地观察着爱怜家,有时候便会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走路还不是太稳的小男孩儿,在院子中玩儿,有时候也能看到爱怜和他一块玩儿。
天气暖和时,爱怜还会拿着琵琶或古筝等乐器,在院子中的树下或草坪上弹琴,琴声很好听,总能看到那个男孩儿,听说他叫‘仔仔’,就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托着腮静静地认真地听着,神情十分专注。
有时候,还会听见别墅中隐隐约约传出钢琴声,有流畅的,有断断续续的。
唐瑞一直在婚后都保持着这个习惯,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悄悄地来到这个小区的别墅中居住几天,然后看着那个叫‘仔仔’的男孩儿慢慢长大。
时间总是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它不为任何人停留或驻足。
一转眼就是六年过去了,仔仔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了。
当初的月嫂王姐还在爱怜家,她的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丈夫也早就没有了,她不想和儿子住在一起,便在外面打工,月嫂包吃包住,所以她当时做了好几年的月嫂工作,自从进了爱怜的门后,便再没换过人家,也不嫌弃爱怜家里小,她只能睡沙发,在爱怜买了别墅后,更是正式成为她家的帮佣,吃住都在爱怜家,她也尽心尽力地做着她的事,不多言也不多语,爱怜和她相处得很好。
今天是周一,爱怜并没有出去,因为她已经放暑假了,这个工作真的很好,可以和仔仔一起上班、上学,也可以一起放寒假、暑假,家中大小三口人都在。
早饭三人已经吃完了,王姐去洗了碗,爱怜则领着仔仔在小区院子里溜达消食,边溜达边用英文和儿子对话,仔仔现在已经可以用英文流利和她交流了。
自从仔仔两周岁之后,每年的寒暑假,爱怜都会带着他去国外,主要是英美法德,外语,在相应的语言环境里,会学得特别快,仔仔现在除汉语外的英、法、德三国语言,日常对话方面,听、说都没太大问题,英文读还可以,德法读写都还没掌握而已,不过他现在才上小学,这些都还早,不着急。
当娘儿俩散步回到了自家门口时,却看到了几个陌生人,是真的陌生,她都不认识面前这几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和女人是谁,为什么站在她家门口堵着。
她没用指纹锁开门,而是警惕地看向几人道:“你们是谁?为什么站在我家门口?”
“你是林爱怜吗?我们是唐瑞的爸爸和妈妈”中年女人口中和爱怜说着话,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仔仔,爱怜警惕地看着她,然后用手把儿子往身后带了带。
唐瑞的爸妈,他们来做什么,看他们看着仔仔的眼神,来者不善啊!爱怜心中升起一丝不太好的预感。
“你们有什么事?”爱怜并没有让他们进门的意思,总感觉是恶客上门呢!
“不让我们进去坐坐吗?”长得和唐瑞有些相似的中年男人咳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我跟唐瑞早就没关系了,他也早已经成家立业,所以如果有事,你们现在就说吧,我家里不方便”爱怜说话一点情面都没留,总感觉他们今天来者不善,那眼神有些赤裸/裸的。
“不怪小瑞当年看不上她,就这样没教养没礼貌的人,别把我孙子都教坏了”唐母嘴角微撇,眼中满是不屑。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如果你们就说这些话,那么说完了,请离开,我要回家,别挡着我们”爱怜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不认识我们?你领着的是我的孙子,怎么说是陌生人?你这是大不孝知道吗?赶紧开门,让我们进去说话,这里晒死了”唐母声音有些高亢。
“就是,我们是唐瑞的姑姑,你开门让我们进门说,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儿?”后面一个女人也跟着附和道。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再说一遍,如果你们不让开,那么我会叫保安,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进的小区?
“真是没见识的女人,我们家在这小区里是有房产的,我们是这个小区里的业主,凭什么让我们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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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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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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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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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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