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的书童也是李安刚刚雇来的,原来也曾给人做过书童,不过他只雇佣了三个月,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书童也很本分,半句话也不多说,守着自己的规矩,不能给主家添麻烦。
加上原来刘云曼点的两个菜,八个菜四个人吃绰绰有余了,李安心中心疼着这一顿饭钱,可是明面上还要不能在意这些,只能咬牙忍着点儿了。
这顿饭李安说话不多,但表现的温文而雅、气质独特,很是吸引刘云曼的目光,再加上她觊觎人家的家世,所以显得主动得多,她本就善言,所以总是能够找出话题来烘托气氛来。
“哦!原来陆兄乃是应顺巡抚的三公子啊!真是幸会幸会啊!不过,陆兄你不是随陆巡抚去了应顺城吗?怎么会出现在京城啊?”刘云曼假装无意的问道。
“京中有事,回来处理一下,处理好了便会回应顺城”李安并没有多说,刘云曼见他不多说,便知他不想说,毕竟他们初次相识,不能交浅言深了。于是她便扯上了其它话题。
一个有意结交,一个顺水推舟,两个人便这样相识了。
一顿饭下来,竟然让两人似是相识以久一般。
酒足饭饱后,两人互留了下次见面的方式,便分道扬镳了。
就这样两人便隔三差五地出来相会,刘云曼怕丫鬟多嘴,第二次便没有带出来了,自己偷偷私会李安,李安也装不知道她是个女的,只要保持好自己温文尔雅的人设就可以了,都不用他做什么,那女人自己就已经开始勾引她了。
这种人品让李安私下很是不屑,心中对于小兰的说法更加确定了。能够毒杀姨娘的人,品行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便经常女扮男装,外出猎艳,给自己物色男人,有了目标之后,便不顾羞耻,自己偷偷与人私会,这样的女子,若自己真的是那巡抚家的公子,也是不敢要的。
不过听那位神秘公子说,自己扮演的这位陆公子,也不是个什么好鸟,整天招猫逗狗逛青楼的,表面上却一副斯文有礼,背地里却满肚子花花肠子。
所以自己借他之名,也就没有什么良心不安了,李安现在已经完全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扮演当中,有时也会去柳苑学堂,打听一下弟弟的情况,虽然学堂不让学生私自回家,但是却也不隐瞒学生的消息。
得知弟弟平安,且很是聪慧,先生也常夸奖后,心里更加觉得自己这次做得是对的,有钱把弟弟培养成人,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爹娘了。
李安自己也才十七岁而已,父母突然的离世,身无分文的兄弟俩被大伯占了房屋和家产,把他们赶了出来,原本爹娘在时,从未为生计发过愁的他,忽然间没有了收入,和弟弟举步维坚,最后沦落到了乞讨为生,这是他一生中最为落迫的时候,也让他迅速成长起来。
而这个差使,便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有了这一百两,能安个家,他要把这个家支撑起来,供弟弟读书,给自己和弟弟娶上媳妇,让爹娘九泉之下能够安心。
李安下定了决心,这个差使,他一定要办好,一定。
刘云曼最近心情极好,几乎每天都出门,张氏看着这个不着调的庶女,心中冷笑,真正的官家小姐,哪有像她这样不顾廉耻地整天出去抛头露面,她也不管,坐看这姑娘怎么把自己给作废了的。自己只管教养好自己的儿孙就好,若是爱怜知道这事儿,估计也就能够寻思到,这也算是现代的捧杀了。xiumb.com
而刘云曼自己却根本不知道这些,她认为一切都在她的算计之中,其实如果在原主前世时,若是没有原主的玉佩,刘云曼也能把自己作废了,因为时间久了,她喜欢女扮男装出去找男人的名声已经传出一些了,只是后来成为公主,没人敢再提罢了,有了坏名声,谁人家敢要?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原主都嫁给刘权,孩子都要有了,而刘云曼还没嫁出去的原因。
两个小丫鬟虽然私下里面也知道原因,但是她们也不敢说,不过到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因小姐心情好而少挨了好多骂,心中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替那位彬彬有礼的陆公子感到可惜,就这样被她家小姐给勾引了,小丫鬟胆子小,什么也不敢说,不过日子好多了,也要谢谢陆公子呢。
不管李安与刘云曼怎样的你来我往的相处,却说爱怜过着自己想要的自在惬意的生活,现在每天进行的锻炼、写字看书、弹琴、刺绣等事,都是她喜欢的,无论安排得多么紧凑,都是甘之若饴。
自从修习了那本《如意拳经》的拳法后,真的感觉自己精力比以前充沛许多,便也忽悠着王氏也加入锻炼身体的行列当中来,继而身边的丫鬟也加入进来,然后是周刘氏两口子,厨娘和门房都加入了进来,每天清晨,王宅中便如早操一般地练起了拳,每个人每天都是精力满满的样子。
这也导致王家的气氛更加和谐融洽,下人们也都是十分喜欢这个主家,主家大小两位女主人,对他们这些下人从未无缘无故打骂过,虽然做错事也会罚,但是罚得让人心服口服,奖罚分明才能服众,家里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却是最为团结。
在李安和刘云曼相识的快两个月时的一天,两人在一家不太大,但是很有特色的小酒馆中吃饭,在李安的特意引导下,刘云曼喝多了,李安把她带进了他租住的院子。
刘云曼不是毫无知觉,她虽然醉了,但是神志还是清醒的,半推半就地被李安带到了那处院子。
当李安把刘云曼放在床上时,故意用胳膊蹭了一下她的胸部,没有裹住的胸前软绵绵的,让刘云曼的身子战栗了一下,李安也故意让自己显得十分惊讶,且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地闪到一边,然后犹豫了一下才吩咐人做碗醒酒汤,并打盆热水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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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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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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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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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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