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溜达到了王氏刚开业没多久的绣坊看看,这间绣坊也兼营成衣,不过只接受订制,算是走的高端路线,雇佣了十几个绣娘,手艺都十分不错,虽然与王氏和爱怜有些差距,可是一些普通订单还是能够胜任的,再加上有王氏时不时地一些指导,这些绣娘的水平也提升得很快,但是一些特殊绣法,却是王氏的不传之秘,只教给了爱怜一人,有道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所以王氏也不会傻到对这些绣娘毫无保留。
绣坊一切照旧,时不时的有顾客上门,生意着实不错。
爱怜和小兰顶着大黄脸,虽然仪态气质皆不错,可是倒底被这腊黄的皮肤夺去了不少光彩,让爱怜不至于那么显眼。
两人轻车熟路地摸到了戏园子,给看门的交了银钱,看门的小厮看到小兰多摸出了几枚,本以为会有打赏的,可见小兰数了数手中的铜钱,然后把剩下的四枚重新揣回了荷包,这让小厮看她们的眼神都变了,有懊恼,还有不屑。
不过小兰早已经唯小姐命令是从,形成了绝不充大款而多给一个铜钱,上酒楼吃饭,饭钱是吃了多少,给多少钱,她可没有打赏的习惯,毕竟,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虽然现在绣坊的生意已经上了正轨,也由王氏照看着,可是在这之前,她们的每一个铜板都是娘俩儿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常常累得脖子酸疼,眼睛发花的,就为了装那啥,就白白给了别人?这事儿她不干。
在小厮的不善不喜的目光中,主仆二人全不以为意地踱着方步便进了戏园子,里面一个小厮给她们引到了座位上,端上了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水,虽然茶叶不怎么样,可若是看得渴了,也是能够解渴的,毕竟主仆二人以前也都是喝的类似的茶叶,可能有时还不如人家的茶叶好呢,所以她们也不挑,渴了就喝点。
点心什么的,却是要花钱买的了,主仆二人除非真饿了,一般这个钱,她们是不花的,爱咋咋地,她们就是这么抠,就是这么小气。
爱怜前世的时候,除了黄梅戏,别的戏种除非特别出名经典的曲目,她并不是很喜欢听,那时在她看来,像那些经典曲目当中,也就那么几段挺好听的,其它大多数时候,咿咿呀呀的,能把她看睡着了,她十分不理解那些戏迷们的感受,但是黄梅戏她是真心爱听,还爱学着唱,什么《女附马》《天仙配》啥的,曾经《女附马》中的那段‘为救李郎我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还唱得挺好听的,这曾经一度让她沾沾自喜过。
但是她们现在看的是京戏,是那种前世看来‘咿咿呀呀’能把唱睡着了的那种,她们也是有一次实在不知道往哪里逛了,也不能真去逛青楼啊!就跑到这里来了。
虽然她真挺想见识见识这个时代妓女合法化的时代,这个算是正规经营的妓院到底是不是真像电视、电影中表现的那样,老鸨子一喊“姑娘们,接客啦——”,然后一堆莺莺燕燕的娇声齐答“来啦——”的场景,但是她们是女人,真要穿帮了,可不只是捅了大篓子的问题,还有可能真的会出现生命危险,毕竟她现在还只属于一个商女,没权没势没背景的,真出了事,王氏也救不了她。
她可不想为了自己的好奇心,而给自己和王氏招来天大的麻烦。
所以她们在无聊之下,便逛到了戏院,当然头两次去时,并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见识见识古时的戏园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她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四处观察台上的生旦净末们的表演,还有台下跟着叫好的观众戏迷,来回穿梭的小厮跑堂们的同时,也便顺道欣赏了一下台上的表演。
刚开始还是觉得节奏好慢,听不懂他们在唱啥,到后来渐渐有了兴趣,也能坐得住来听了,就连头几次一直打嗜睡的小兰,目前都被培养出来点儿兴趣了。xǐυmь.℃òm
这不是,主仆二人又来过瘾了,两人惬意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着好戏开场。
爱怜的眼睛又是下意识地四处扫了一圈儿,这里常来的人,她都有点印象了,一看他们就是老戏迷了,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大概也只有戏园子和青楼是能够让人消遣的了吧?
不过随意的目光扫过,却猛然间又转了回来,那是——刘云曼?
女扮男装的刘云曼,一看就是个女的乔装打扮,不知道她这种装扮,是想糊弄哪些傻子能够相信?耳朵眼还在,胸前那对刚刚发育的小笼包还在,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但明显比男孩子秀气很多的脸蛋儿,还有一说话那娇声细气的,哪个男孩是这样的?伪娘?她是自己傻?还是当别人都傻?
爱怜有着原主前世的记忆,对刘云曼这个对原主前世至关重要的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能够一眼在这戏园子陆陆续续快坐满的席位看见了她。
她们两个人都是十四岁,爱怜的个子要高一些,现在已经有一米六左右,她去年才来葵水,还属于青春期,身体没有发育完全,但是胸部已经开始发育了,如果不束胸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小胸脯也束得平平的,不像前些年在镇上求学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发育,各种第二性征还没有出现,扮演一个小男孩儿,除了把脸弄得腊黄,换身衣服外,并不需要什么其它的装扮。
耳朵眼还是十三岁才扎的,当时还把她疼够呛,不过出门乔装,爱怜也是用脂粉把耳朵眼给堵上,然后再涂上黄色的药汁,可以说不趴在那里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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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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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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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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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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