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名垂千古的《长恨歌》应运而生,收获了百代读者的赞叹,人人都以为,白居易写的是唐明皇与杨贵妃。
唯有他自己明白。
那个七月七日,记忆中的你曾与我夜半私语,我们彼此许诺,要成为比翼双飞的鸟、连理错结的枝……
可是爱情最终还是消逝了,不论是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无法再寻见。
哪有什么天长地久?
只有无穷无尽的恨,在一个个无法入眠的深夜,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记起,一遍又一遍的刮着我的心!
……
元和三年,白居易终于结婚了。
这一年,他三十七岁。
莫说在唐朝了,就算是在当今,三十七岁才成婚,那也是晚的不能再晚,有学者说,白居易成婚晚,是因白家的家风,反正在钻研学术的专家眼里,大诗人怎么能有小资情调呢?
可我们很明白,白居易这么晚成婚,全是为了他的湘灵。
三十七岁了,他还是没能把心爱的湘灵娶过门,而是和好友杨虞卿的妹妹成了一对。
新过门的妻子出身弘农杨氏,门第比白家还要高,母亲看着新媳妇,喜得合不拢嘴。
只有白居易的眸子里,满是落寞。
我们还能看到,就在成婚的前一年,白居易有一晚住在杨家,留下了一首诗,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宿杨家》:
杨氏弟兄俱醉卧,披衣独起下高斋。
夜深不语中庭立,月照藤花影上阶。
夜半无人,杨氏兄弟早已经入眠,他却披上衣服,推出房门,独立于中庭,不言不语,一双眸子直直的看向悬于天空的圆月。
全诗没有写他的心理活动,但我总觉得,他应该是在想故乡的那个人。
……
婚后的生活,和预想的一样,平淡,无波,妻子不是不好,相反,因是大家闺秀,所以一言一行都很得体。
但爱情总是不讲道理,不是你好,我就一定会爱上你。
我看过白居易写的一首赠予妻子的诗,字里行间,似乎埋怨妻子太不食人间烟火,天都寒了,都不晓得早些置备衣物。
其实他也尝试着去忘掉湘灵,可是残酷的现实,却冷漠的提醒着他,让他无法拭去他们曾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可能就连湘灵都不知道,白居易到如今,还留着当年的那面明镜,只是常年放在匣中,镜子都锈上了铜:
美人与我别,留镜在匣中。
自从花颜去,秋水无芙蓉。
经年不开匣,红埃覆青铜。
今朝一拂拭,自照憔悴容。
照罢重惆怅,背有双盘龙。
……
元和六年,白居易的母亲去世了。
这个他们感情的最大阻碍已经没有了,我不知白居易看向母亲安详面容时,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知是爱?还是恨?亦或者,他有多爱,就有多恨。
可白居易已经四十了啊,他也已经娶了妻子,他应该对杨氏负责,那是作为男人的担当。
这是很矛盾,但我还能保证,元和六年,白居易心中的那个人,还是湘灵,因为就在这一年的某个冷雨夜,他写的《夜雨》,毫无疑问是写给湘灵的: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
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
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
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
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置信这种言情小说里的句子,竟是出自于白居易之手。
可能真的是情之所至吧。
这首诗一如既往的通俗,不需要翻译,各位也能看懂大抵的意思,而在我看来,真正戳心的,还是最后一句: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我记得,另一位大诗人王维在中年丧妻后,三十多年都没续弦,不知是否不堪忍受思念的折磨,他便沉浸于佛理,以此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
既然痛苦,不如忘掉吧。
而白居易却和王维不同。
他不愿意去学佛法,不愿意忘掉关于湘灵的一切。
哪怕每次记起时,
都是一场痛彻心扉的凌迟。
也绝不想忘了你!
……
元和十年,白居易触怒了皇帝,又被小人中伤,被贬到江州担任司马,如果你记性够好,应该就能知道也正是在这一年,白居易在浔阳江头写就了《琵琶行》。
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一件事。
而是白居易在被贬途中,遇到了一位故人。
正是湘灵。
这一年,白居易四十四岁,湘灵也四十岁了,当写意的过往远去,搁着时光的纱,他们的容颜与二十多年前的少年少女重合,像是经历了半生,诉说着钟情。
我们无从知晓当日的具体情景,只是双方都有家室,纵然相爱,也只能叹息一句物是人非。wWW.ΧìǔΜЬ.CǒΜ
而历史,也只给我们留下了名为《逢旧》的两首诗。
我梳白发添新恨,君扫青蛾减旧容。
应被傍人怪惆怅,少年离别老相逢。
……
久别偶相逢,俱疑是梦中。
即今欢乐事,放盏又成空。
隔了二十五年的皑皑岁月,
他们相拥,放声大哭,让挚情睥睨了时光。
……
有人问,为何白居易此时不带走湘灵?要知道,他们之间的阻碍白母已经去世了啊。
我也疑惑过,也查过一些资料,说湘灵此时是和老父亲在一起漂泊于江湖,她还信守着与白居易的承诺,并没有嫁人。
但我始终没查到原始出处在哪块,考虑到这完全不合情理,所以就没有采纳,很可能是湘灵此时已经嫁人,而白居易也已经有了杨氏,于是二人只能再次错过。
退一步讲,纵使湘灵真的没有嫁人,但我觉得他们没能在一起,也是可以说得通的。
我就这么说吧,在白居易和湘灵长时间的分别里,他们接触的人,瞧见的事,都是不一样的,慢慢的,他们人也会变得不一样,心的距离也就变得远了,这光是靠年少时的羁绊,是无法维系这份感情的,人生成长的过程总会有这样的身不由己,所以倒不如说,他们若是想真的在一起,白居易当初就不应该搬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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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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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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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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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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