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平挑了挑眉,“请举例。”
“比如遇到不同类型的闺蜜,有的胖,有的瘦,又有的性格温柔或者大大咧咧,这个时候该怎么夸赞她们呢?”
“又瘦又苗条的女孩子,跑起来好看,坐下来好看,说话的时候好看,头发湿湿的披在肩上好看,闭着眼睛有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脸上的时候也好看,为什么呢?因为伸懒腰时优雅的像天鹅伸颈!”
“那要是个胖女人,你会觉得好看吗?”胖子好奇问道。
沈平笑了笑,“丰盈的女人?那在太阳底下皮肤亮起的时候,就会很绚丽。”
“有酒窝的女人呢?”胖子又问。
沈平再回,“有酒窝的姑娘,她笑一笑漫山遍野的风声都要消失。”
“那如果生雀斑呢?”胖子再问。
沈平再回,“那就要称赞她漂亮到发光,老天爷才在她的眼角鼻翼投下了淡淡的影。”
“总之,在这个世界上,女孩子各有各的漂亮法。”
“有的美目清冷,像是一整季的雪水都融化在她的眼睛里,有的天生软绵,你朝着她挨过去,像是碰到一团云,有的发汗时竟能生出浅浅的香气,三在天地间顿时云霄雨霖。”
胖子已经惊呆沈平的口才,当即追问道:“小沈老师,那要是女孩子长得不漂亮呢?”
“女孩子没有不漂亮的,因为生来就漂亮到不讲道理吖。”
……
胖子已经震惊了。
他曾经想过将来遇到不同的女人,该怎么形容。
为此苦恼了很久。
而现在,却被沈平轻而易举的全部分析出来了。
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半晌后,他开口问道:“那小沈老师,如果杨丽对我没感觉怎么办?”
“你要知道,女人虽然不喜欢一个人,但是会习惯于他的照顾,他的关心,他那隐约间的小醋味,虽然会出现没感觉的情况,但是感觉是可以培养的,这种培养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当习惯有人陪伴自己的日子久了,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把对方的爱好和缺点变成自己的爱好缺点,所以有很多男人在恋爱初期竭尽全力的对女方好,就是这个原因,将自己的爱好和缺点打在女人的身上,到那个时候对方也就不会轻易离开,一旦离开,男人就会成为‘渣男’!”沈平笑着解释道。
胖子连忙追问道:“您的意思是,我在追求杨丽的过程中,要像其他男人一样,展现自己的优点,让杨丽习惯我的存在?”
“不不不!”沈平摇摇头说道:“追求是独属于帅哥和有钱人的专属名词,像你这样的在京城市没钱,嘴又笨不会说话的人,被称为屌丝,所以不配叫追求,而是舔狗,看过很多新闻吧,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将接下来的舔狗步骤说了说之后,沈平就挂掉了电话。
对于谈恋爱,他实在没什么经验,从小到大倒是喜欢过不少姑娘,但是大都属于暗恋,除了胆子比较小之外,也就是上学时期把学习看的太重的原因了。
他还清楚记得,自己当年高三,距离高考还有三四天的时候,正准备向青睐的同班女生告白,却被另一个男生半路截胡并成功牵手,让他哀叹神伤了很久,导致高考发挥失利,被家里在上海当教师的老妈骂了很久,那个暑假连去看兵马俑的机会都被无情剥夺了……
从那以后,他就对恋爱没啥兴趣了,在沈平的潜意识看来,谈恋爱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他甚至还想过,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喜欢上那个女生的话,自己是不是就能考上更好的大学,踏上一条不同的人生道路了。
“沈平,沈平,这是妈妈的电话,你快接电话,这是妈妈的电话,你快接电话……”
回忆了遗憾的过去,沈平叹了口气,正准备回到办公室准备等着范丹秋下课,然后一起回小区,却听到了不一样的手机铃声。
不用想,肯定是老妈打过来的,这个手机铃声还是老妈录音下来,用来当他的手机铃声的。
深吸口气。
沈平掏出手机,老妈的电话可不是那么好接的啊,接了电话就意味着要接受她的狂轰滥炸。
摁下接听键,电话那头竟然全都是叽叽喳喳的说话声音,特别吵闹。
震耳欲聋的声音吓得沈平耳膜都快要刺穿了,定耳一听估摸着好几十号人呢,而且四周特别吵。
老妈的声音在那头响起,语气喜悦道:“沈平,刚才打你的手机没有打通,妈妈没有事,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一听声音,沈平就看到除了老妈之外,四周还有不少南河话,而且声音都格外熟悉,“妈,您这是回到南河省的村子了呀?”
现在是下午六点钟左右,南河省正是夕阳快要落下的时候,这个时候人们基本都开始准备做饭,沈平小时候在那里上学,生活了不少年,所以很熟悉那里的生活节奏。
“哟,小沈平的电话啊!”
“他现在在京城市教高三吧?”
“可不是嘛!小时候坏的流油的家伙,没想到现在混这么好!”
“对啊,小时候烧学校桌子,气的老师拍着桌子,要不是你外公祖祖辈辈都是方圆几十里的医生,德高望重,劳资肯定把你开除!”
“开除肯定是不会的,现在这十里八村的老人和中年男男女女的,不都是小沈平的老奶奶以及他们这家子的女子们教出来的学生,多多少少都比较敬重的。”
“清朝末年他家老祖宗开始学医,到现在已经四五代了,至于老师什么的更是传到第四代了,小沈平这一代基本都是硕士博士的,也就小沈平的学历最低了吧,本科读完就不读了。”
电话那头,响起熟悉的南河省口音。
沈平在电话这头满头黑线,却不敢说话,小心翼翼的听着长辈们的交流。
老妈在电话那头颇为低调的说道:“我家沈平不争气啊,高考的时候失利,只考了672分,只能读个985,哪像他大表姐,高考考到北大,然后顺利保研。你们也都知道,沈平这孩子从小都不争气!而且啊,我其实也不爱跟别人提起他,家里最没出息的也就是他了。(注1)”其实事实也就是这样,沈平外公家那边比较注重教育,哪怕建国后经历的黑暗时代,也偷偷摸摸让孩子们读书,然后顺利出了整个镇子上唯一的大学生,再后来人越来越多,从最开始的考上大学就是有出息,到三本,二本,再到一本,最后到沈平同年龄的时候,只有考上985或者211才算凑活,研究生称得上有出息,所以北师大毕业的沈平毕业之后,说什么都不回去了。
为什么不回去?
妹的,家里同辈的兄弟姐妹啊,一个比一个变态,就他这点学历站在普通人面前还行,站在同辈的兄弟姐妹面前,瞬间被秒成渣渣。
电话那头有个老人,说道:“现在也就小沈平留在京城市了,你跟他说,下次回村里,不用跑地里偷红薯和西瓜了,二外公送给他。”
除了这个称得上二外公的远方亲戚之外,还有一个老太太的声音说道:“沈平妈,小沈平现在刚刚大学毕业还没来得及找对象吧?我有一个侄孙女是硕士,性格也挺好的,在郑州开了个小公司,就是年龄比小沈平大两岁,你看看要不然我去对方家里一趟要个联系方式,让他们两个年轻人多交流交流?(注2)”
老妈一下子就开始装起来了,“年龄有点大呀,我家沈平才24岁呢,而且猪和鸡属相不太合吧?”
老太太说道:“鸡配猪,也就是女方比小沈平大两岁,女大二金满罐,这要是结了婚,生活美美满满,钞票越来越多呀。”
那个叫二外公的远方亲戚,“还早着呢,小沈平也才24岁,过两年再说这个事呗,现在刚刚大学毕业就好好教书呗,感情的事讲究水到渠成。”
声音越来越小了。
老妈似乎走到了一边,四周安静下来了。
沈平这才松了口气,当即问道:“妈,你啥时候回去的,老家发生啥事了吗?”
老妈哼道:“我在上海天天对着你爸那张臭脸,看不下去了,回来看看不行吗?”
“当然行当然行!您是我心里最漂亮的女人,您的心情比老天爷都要重要,您已经退休了,是该在家里好好歇歇了,像我那个二外公,小时候拿着棍子追了我半个村子,现在却能主动为我说话了,这可是靠您的面子啊。”
老妈闻言,立刻喜笑颜开,说道:“还是儿子嘴巴甜!以前咱家是地主,没少被村子里的人欺负,后来要不是你舅舅们还有表姐们考上大学,一个个有了出息,哪有现在村子里最好的大家庭啊。”
“嗯嗯,妈您的对!”沈平连忙回应道。
老妈的声音又在电话那头响起,“但是说到谈恋爱这事,儿子你有没有看上的姑娘啊,要是没有的话,可以考虑到那个侄孙女交流交流啊,好歹是硕士学历呢,在郑州也开了个小公司,除了物质生活方面不说,就是将来孩子的教育也有了保障,要不然我去找人从中间牵牵线?”
“我还小呢。”xiumb.com
“你都24岁,已经不小了!”
“那你们学校有没有合适的女老师啊?”
“这事您就别操心了,我自己来搞定吧。”
沈平尴尬的笑了笑,他已经大了,有很多事都没办法跟老妈说出来的。
他当然遇到几个合适的女老师,比如范丹秋,比如京城师范大学的丁瑞珍,他都觉得挺合适的,但是他觉得合适是一回事,对方是否觉得合适就不知道了,再说了,人家是一个家里有几百个亿甚至上千亿的富二代,一个是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教授,能看得上要啥没啥的他吗?
不可能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
(注1:我六舅妈的原话,一字不改。背景原因是:我表妹今年高考,发挥失利,考了672,在她们学校连前十都排不上,她们学校成绩第一是一个小男孩,687分,原本约好的兵马俑也没了,不过我妈过两天带她回西安逛逛。)
(“注2:相亲的小姐姐,你好呀,经过你的个人要求,我把你的个人情况写进来,询问大家你的个人条件怎么样,哦,你应该还没有看到这一章,看到这里的话,麻烦你帮我证明一下,我跟小沈老师的形象和气质很像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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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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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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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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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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