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风坐在洞口吹着柔风。感觉真是一种好东西,它无形中产生了一种可以说是缘分的东西,它将他们带到了他身边,是不是只有互相感觉对了的人才会走在一起。他不知道,他想,也许吧,谁知道呢?他可能只是太幸运了,遇到了他们。看着若风挂在嘴角的傻笑,雨纱不知道若风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她只知道,每当若风这般笑时,她也想跟着笑。
“他们回来了。”远处飞来的是光明和小跑。小跑伸着舌头,嘴角后仰,像是在无声地大笑,而光明,嘴角安静地勾着,眼睛温柔而晶莹,就像一束月光。是的,月光,能照亮暗夜,也能让人与自己的影子安静地共处。若风产生了一种幸福感。这是他的荣幸,他邂逅了这么美的他们。
光明一落地,乐思便将黄瓜饼递给了他。光明接过有点煎糊了的黄瓜饼,看着黄瓜饼局部的黑色,抬头看着乐思的眼,关心地问:“乐思,你还没恢复好吗?”细心的乐思从没出过这种差错。
乐思看着焱仙哈哈大笑,焱仙撅着嘴,双手环胸,仰着头看着天空,一副认错却又放不下脸面的样子。
光明看在眼里,隐隐明白了。他看着笑得开怀的乐思,说:“你看上去不像状态不佳,而是精力旺盛。”
乐思笑得咳了起来,连忙否认,“不,不,不,我只是太开心了。你知道的,人一旦遇到了开心果,看上去便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焱仙眨着眼睛盯视着乐思,发着亮的眼睛透露着一个信息——这话我爱听,再说一遍。乐思一下一下拍打着焱仙的肩膀,大笑不止,焱仙退了一步,皱眉看着手无分寸的乐思,她觉得有点疼。乐思看着这会说话的眼睛,突然止住了笑,像一下子关了水龙头般,这让人奇怪,而,更奇怪的是,他一直盯着焱仙的眼睛,好像要看穿里面的灵魂一样。这双眼清晰地倒映着自己,咦,旁边还有......乐思看向身旁,一双带着敌视的眼睛正看着自己。
这眼睛里的占有欲与不安让乐思想起了养在山后,为了母鸡而掀起斗争的斗志昂扬的公鸡,他看着凉月,微微一笑,他不知道这笑可不可以传达出他无意战斗的意思。看着凉月不变的眼神,乐思想起来了老人的话,笑分很多种,有的笑越轻松,越体现了一种志在必得,成了一种十足的挑衅。他止住笑,平和坦然地说:“像我这种享受孤独的单身狗,虽然崇尚单身万岁,可是,想有个像焱仙一样开心果一样的妹妹,并不矛盾啊。”
焱仙开心地说:“有乐思一样的哥哥也很棒啊。”乐思注意到凉月的眼睛变得柔和,可下一刻,又变得危险,只因焱仙又说:“只是乐思升师该有个女朋友的。”她皱着眉思索,眼睛扫过雨纱、玉怜、董缘、勿心怡和木仙。木仙马上领会,焱仙打起她们的主意了。她就这一下,便蹿到勿心怡和木仙中间,揽着她们两,说:“乐思哥哥,你觉得我的勿心怡姐姐和木仙妹妹怎么样?”
木仙控制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这是千方百计抛弃自己的队友?”ωωω.χΙυΜЬ.Cǒm
是哦。未来的旅途怎么可以少了勿心怡和木仙?想想她们两如果有个留在了这里,那自己岂不是得伤心一辈子。她马上改口:“虽然她们两很好啦。可我还是觉得配不上乐思哥哥的。”
木仙毫不客气给了焱仙一个爆栗,勿心怡摇头失笑,她们都懂焱仙的意思。
这个话题在焱仙吃痛还强露出一抹笑的模样下告一段落。
“对了。”光明知道他们从地下界出来,是为了来高阳国,可是他并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为他带来了一个美好的伙伴,还帮了他很多忙,他也想为他们献一份力,“不知道你们来高阳国的原由。我真希望,自己能帮上忙。”
焱仙心直口快,摆摆手说:“我们只是要回家,会经过高阳国而已。”
“回家?”光明细细思量了一下,知道他们该是从沙漠以西的辉耀国而来。“你们是要去波朗国?“
“是的。”
得到肯定回答的光明与乐思对了一眼,都皱起了眉头,光明沉声说:“如果你们想一直往东,穿过高山,到达波朗国可能很难。”看出若风他们的迷惑,光明继续说:“十几年前,只要穿过高山这片高原便能到达波朗国,然而,十几年前,来了一个能对妖狼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老女人,她被人唤作妖婆。据说,途径高山的商队没有能逃脱妖婆的魔爪的。因此这十几年,再没有商队从东方进入高阳国。心存侥幸的商人全都血本无归,被赶了回去。也曾有高阳国的商人东去,可是,结果也一样。妖婆不会伤人性命,可是,她觊觎的是过往的人身上的一切。听说,她带领下的妖狼狼群队伍极其庞大,足有数百只,这也是没人能全身而退的原因。”
雨纱皱着眉头说:“你的意思是,她不伤人性命,可是我们不但过不去,还会失去身上的任何一件物品?”
光明和乐思重重地点了点头。
焱仙叹了口气,说:“除非我们会飞了。”
光明突然一激灵,他想到了车鸟,若风他们也想到了。光明面带喜色,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车鸟是不能带你们穿过高山的。你们知道的,现在的车鸟晚上得休息,而白日还要忙着载我们送祝福水。而,星河节为期最短两个月。我的办法就是与高山区的启明村取得联系,让他们和妖婆进行交涉。我几个月前曾在车鸟的带领下,飞在了高山平原的高空之上,发现了这个现在与世隔绝的村庄。村人活得很安逸,在和他们交流下,我得知,他们和妖婆其实是有联系的,存在着一种相安无事的交易。妖婆并没有破坏了他们的生活。我可以现在飞鸽传书给他们。也许明天就能得到消息了。你们愿意等?”
“当然!乐意之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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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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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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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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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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