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了,睡了整整四天,终于缓过神来了,想要说点什么。
完本的画面,是很早很早就有了,但我自己也没想到,会是这种以这种方式……
关于这个结局,风云有几句话想说。
这本书的后期,其实我自己写得也很吃力。
在不再继续往上开地图的大原则下,要想将现有的剧情和人物写好,真的不容易……
要尊重配角的智商,就不可能再有那么多小瘪三似的小人物,无知的跳出来打张楚的脸。
高层次的博弈,写起来又是真的吃力又不讨好。
再加上这本书已经差不多三个月没什么稿费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都已经很困难。
我有考虑过,这本书放缓更新,一边开新书,一边断断续续的写这本书。
但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
风云自知不是一个能一心多用的优秀作者,多开的结果,只会是老书也没写好,新书也没写好……
然后,该收的线都收完了,该交代的背景也都交代的差不多,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争霸天下的戏码,就索性一笔带过了……也是经不骂,明明我都写了那么多次,张楚不愿造反不愿造反的心历路程,结果在我写到,张楚不肯给自己封王的时候,竟然还有那么多人骂我。
我有时候特别诧异,每次都是我前期打埋伏的时候,也没人说什么,结果一写到哪儿,一大群盗版读者跑过来开喷……
从很久前,就有读者在说,这本书被我的更新拖累,要不是我的更新,这本书说不定能封神巴拉巴拉的。
风云写这本书的初衷,其实是想在结束自己的网文生涯前,写一本拿的出手的书,经年后,和朋友聊起我曾写过小说的时候,我能理直气壮的告诉他,我曾经写过一本怎样怎样的书。
这是初衷。
所以这本书一开始,可能就对阅读量不那么丰富的读者,不那么友好。
直白点说,这本书就是写给老白读者们看的。
风云写书,也看书。
风云自己都不喜欢的设定和写法,自然不可能写。
譬如张楚的金手指……其实就是妥协的产物。
出于风云的本意,是不想要任何金手指的……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知识和眼界,就已经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优势了,还要啥自行车?
还记得曾几何时,起点的书,都是这类尽量淡化金手指,或者对主角的金手指加以限制的书,也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就变成现在这种唯恐主角不能赢在起跑线上,唯恐主角还需要付出半点努力,唯恐主角会受到半点挫折的书……
对于一个网文作者和读者而言,风云可能是真的老了。
从一开始,风云就知道这本书的天花板在那里。
所以这本书上架首订不过百时,风云心里虽然沉重,但也能坦然接受。
在起点当下首订精品都切的大环境下,风云能将一本首订不过百的书,写到高订破万,均订五千……或许也值得骄傲了吧?
在这里,风云要特别感谢风云的前任编辑青狐大人,若不是他,这本书可能在一百多万字就完本了。
也感谢支持过这本书的每一位读者,风云原本只想在离开网文圈前,再感受最后一缕春风,你们却赠了风云一整个春天。
想要感谢的老爷太多,风云就不细表了,但你们的ID,风云都记得……Χiυmъ.cοΜ
在没指望这本书能出多大成绩的前提下,这本书的均订一路破五千时,风云的内心,既高兴、骄傲,却也惶恐。
实话说,风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这本书凭什么有现在的成绩,因为这本书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符合当下火书的条件。
恰好,风云当时在和一位很敬佩的老作者聊天的时候,他告诉我,质量比数量重要。
风云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开始转抓质量。
本身手速就慢,常常写几个小时写出三四千字,回头一看,这尼玛写的是什么玩意,推倒推倒,再一看时间,哦,又12点,只能又咕了……
一时咸鱼一时爽。
一直咸鱼一直爽。
就,就再也勤奋不起来了。
不过有一说一,那些断断续续写出来的章节,质量上风云是很满意的。
相反那些被更新追着走的章节,风云常常不太满意。
所以,虽然常常有老爷在说,这本书的成绩被更新拖累,包括几位相熟的作者也常常在吐槽,如果风云的更新要能勤奋一点,这本书的收入至少翻番。
但处于风云自己的角度,风云是不后悔这个事的。
求仁得仁,才是人生最大的成功。
当然,这种和钱过不去的行径,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嗯,就说到这儿了。
关于新书……可能要年后再说了,年前必须得想法子挣钱,好买一件羽绒服回家过年。
最后,再一次感谢老爷们相伴一程。
也感谢,自己的坚持。
江湖路远,有缘再见。
再见了,张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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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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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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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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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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