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觉得,他的人生,大抵可以用两个形容词来概括:半个好人、梦想家。
为什么说是半个呢?
因为余二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好勇斗狠,靠欺欺负老实人和收保护费为生的地痞流氓。
放到水浒传里,就是那种为了衬托好汉嫉恶如仇,刚一露面就被好汉一刀送到领盒饭前的路人甲式人物。
要说区别。
可能也就是大多数的地痞流氓的狠,都是虚张声势。
而余二的狠,是豁得出那种狠……
张楚尤记得,他见到余二和李正的第一印象。
缺牙的李正。
断指的余二。
但在他被程大牛伏杀的那个夜晚,是余二率先暴起反击,是余二拼死替他挡了一刀,也是余二怪笑率先开口要跟他去杀程大牛……
别瞧李正如今怎样怎样不得了,杀性多重多重。
在那时,论血勇之气,李正给余二提鞋都不配!
那时的余二,也的确和好人沾不上什么边儿……
余二人生的转折点。
在当年北蛮人第一次突袭锦天府的那一战……
那一战里,张楚失去了老娘和孩子。
本已出了城,却一怒之下,率领众兄弟杀回了锦天府。
那件事。
在张楚如今看来,很冲动、很不成熟。
若是放到现在,他有无数种更稳妥、效果更好的复仇方式……
嗯,马后炮而已。
谁知道他现在再遇上那样的事情,会不会更冲动……
忍字儿,毕竟是在心上插一把刀子。
余二在那一战里,丢了一条胳膊。
对于一个好勇斗狠的帮派中人来说,丢了一条胳膊意味着什么呢?
或许是厨子失去了味觉。
或许是琴师失去了听觉。
总之,肯定是天塌了一般的大事。
如今张楚想来,那时候自己,在安置丢了一条胳膊的余二这件事上,的确做得太差劲……
那时候的他,没将这件事太当一回事。
好多弟兄,连命都丢了。
你余二丢了一条胳膊算得上是什么大事?
反正你余二也不是靠武力吃饭的。
有我在,你余二就算只剩下一条胳膊,该做副堂主依然做你的副堂主,谁敢说三道四?
那时的他,是这样想的。
也是这样做的。
大战在即,他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揣摩余二的心路历程……
人或许只有在低谷时。
才能看清、想清很多东西。
两条胳膊的余二,是个心思复杂、谨言慎行却不乏血勇之气的帮派中人。
一条胳膊的余二,就变成了慈眉善目,气息祥和,心地干净的祥和老人。
他的一身的戾气,都随着那条胳膊,丢在了锦天府。
再也捡不回来的了。
反正张楚再见到余二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太白府里卖杂碎汤的小摊贩。
还成了家。
有了俩便宜儿子。
那时的张楚,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虽然日子苦了点。
好歹踏实。
不用再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这几日,张楚常常在想。
是不是第一次北伐结束后,自个儿那句“我们的家,已经没了”害了余二。
是不是当时自己不那么笃定,不那么不容置疑。
那个犊子,就能安安稳稳的待在太白府,卖他的杂碎汤。
安安稳稳的过完他的下半辈子。
安安稳稳的多活上几年。
可他那时候,怎么能想到,这个犊子能拖家带口的回锦天府去?
那时的锦天府,就是一座大军营。
还是那种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被海浪一般的北蛮铁骑给淹没的军营。
连他自己,都没法儿在那时的锦天府里睡上一个安稳觉……
他怎么可能会想到,余二敢拖家带口的回锦天府去?
那是回去送死啊!
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正常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都应该认命吗?
但偏偏,这个犊子,就是拖家带口的回了锦天府。
为了在那个破碎的家里,给他们这些没了家的游子,点上一盏灯。
照亮他们曾经的经历。
也照亮他们回家的路。
单单这一点。
张楚觉得,他们这些人,谁也不及余二。
包括他。
也包括李正。
他们虽然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抗争这该死的世道。
可谁也没有勇气再去挽回已经失去的家园。
他们都不及余二。
如今。xǐυmь.℃òm
这盏温暖的灯,灭了。
他们这些游子,也该回家了。
……
如果要点评余二这一生。
张楚觉得,应该是五五开。
五分黑。
五分白。
但对于太平关的锦天府遗民,和他们这些四联帮的死剩种而言。
余二。
应该是个伟人!
……
张楚进了锦天府。
重建的锦天府,与他记忆中的那个锦天府,找不到任何可以重叠之处。
陌生的长街。
陌生的人。
但这座陌生的城市,却在迎接他这个归家的游子。
长街的两侧,站满了人。
长街的两侧,挂满了白灯笼。
他们静静的仰视着马背上的张楚。
没有锣鼓喧天。
也没有鞭炮齐鸣。
因为那是迎接客人的。
张楚。
是自己人。
回家奔丧的自己人。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悲意……
……
无须指引。
张楚顺着人群。
穿过城南。
进入城西。
零落的房屋中。
他看到了挂着张记杂碎汤招牌的摊子。
他看到了黑虎堂。
他看到了张府。
全新黑虎堂。
全新张府。
眼前的事物。
终于和他的记忆慢慢重叠在了一起。
阴郁的天光中,似乎有一道金子般的澄澈阳光垂下,给周围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夏天的颜色。
张楚似乎看到了一个胳膊比常人大腿还粗的威武壮汉,站在黑虎堂的大门前,笑吟吟的冲他招手。
似乎看到了一个腰间别着一杆旱烟枪的独臂老汉,站在热气腾腾的大锅后边,乐呵呵的掂着大勺子。
似乎看到了一条穿玄色短打,身形如同铁塔一般的光头大汉,见牙不见眼的站在张府的大门前,冲他一揖到底。
似乎看到了一个顶着一张黝黑脸庞的锦袍公子哥,拢着双手站在街边儿,无奈中带着几分欣喜的对他点头……
张楚的目光,渐渐模糊了。
好了。
别闹了。
我知道。
你们都不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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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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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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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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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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