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修真万年归来>第1270章 通古斯少魔王,不过蝼蚁
  白素君是金丹修为,但此前修为一直被禁锢在筑基三层。

  可是,囚仙大阵被击破后,她的战力水涨船高,是原来的十倍、百倍不止。

  “化神强者是不可能出现的!上古时代或许有,但现在恐怕早就死了!但元婴强者,可能存在!”

  黄仙黄皮子疯狂灌着自酿的包谷酒,喝得醉眼朦胧,给自己壮胆,可还是不停地放出黄色烟雾般的臭屁。

  这些秘境强者、异族神灵,每一个都实力不俗,有不少都达到筑基、乃至金丹层次。

  他们震慑一方,呼风唤雨,拥有颠覆一国政府通知的实力,让很多大国领袖都为之头疼。

  但此刻,他们并不敢嚣张跋扈,而是恭敬而立,对着通古斯魔湖行礼,高声喝道:

  “我等恭请通古斯少魔王,阿育殿下!”

  声音如滚滚洪流,震撼人心。

  “轰隆”一声巨响,水面炸开,滚滚魔气,撑开湖水,形成一个幽深通道。

  从上空看去,那通道有几百米,甚至千米之深,似乎直通地心,但水流在通道周围旋转,就是无法流入。

  通道之中,黑气滚滚,魔气滔滔,如魔气狼烟般,直接冲出数千米之高,形成一个直入云霄的巨大魔气黑柱,似乎要撑住天地,撼动日月般。

  方圆百里,都弥漫出一股残暴、恐怖、惨烈、森寒的气息,少魔王阿育的气势强大到极点,连神境强者都承受不住。

  随后,一艘艘巨大的古魔战舰呼啸而出,一尊魔族强者,从滚滚魔气之中,走了出来。

  他背生百米长的双翅遮天蔽日,手持钢叉,一双邪恶的竖瞳中闪烁着妖异的魔光,周身滚滚魔气化为数百米长的黑色披风,遮天蔽日。

  那少魔王阿育,脚踩山河大地,一步步走来,所过之处,魔威如惊涛骇浪,方圆百里一片肃杀,席卷九天十地。

  整个西伯利亚高原,似乎都承受不住那可怕的压力,在疯狂颤抖般。

  周遭数十位秘境顶尖强者、异族神灵,更是脸色狂变,犹如被五指山镇压的孙猴子般,浑身骨骼咯吱咯吱地爆响,身形不由下降几十米。

  至于神话联盟阵营的强者,更是被压制得直接降落在地上,无法升空。

  俄国军方的士兵,哪怕相距几十里,依旧有不少人吐血而亡。

  他们只能乘车逃离,逃出百里之外,才感觉那可怕的压制少了一点。

  漫天神灵,无尽强者,被此少魔王一人所压制。

  通古斯少魔王,阿育,至!

  人群中,只有姜天一人脸色不变,衣袂飘飘地凌空而立,直面少魔王阿育。

  “阿育,你怎么知道我会来到这里?”

  姜天此时已经意识到,自己中计了,被所有地球上的异族强者包围了。

  但他依旧不慌不忙,笑容淡定到了极点,举目全球,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人能是他的对手。

  “很简单!”

  少魔王阿育冷冷一笑,妖异的双眸闪烁着森森然的杀机,沉声道:

  “你在发出最后的通牒之后,全球洞天秘境和异族神灵都表示反对,但只有黑色金字塔和通古斯魔湖采取了杀戮行动。”

  他魔气滔滔,杀气森森,但举止优雅,自有一股高贵傲然之感,淡淡道:

  “你性格桀骜,唯我独尊,你最先要镇压的肯定是通古斯魔湖和黑色金字塔。不知我猜错没有?”

  “没错!”姜天点头。

  “虽然你凶焰滔滔,杀戮无度,动辄灭门灭族灭国灭军,但我仔细研究过你的履历,却是知道,你姜太初是天下第一爱国爱民爱家之人。”

  少魔王微笑道:

  “你把华夏看得比索多尼还重要!否则,你就不会在华夏布置数个造灵井,而在索多尼只有一个!而相较于黑色金字塔,通古斯魔湖,距离华夏更近,更容易对华夏造成威胁。所以,你最先动手的一定是通古斯魔湖!”

  “少魔王当真是算无遗策!”姜天拍了拍手,赞道。

  “人类啊!总是被家国族人负累,被爱恨情仇牵绊,你姜太初也不能免俗!”

  少魔王冷笑道:

  “姜太初,既是如此,你就带领你华夏,臣服于我脚下,我保证,会给你一个不错的位置!你依旧是华夏之主,依旧是地球界之主。如何?”

  “让我臣服你脚下?”

  姜天满是嘲讽,冷晒道:

  “区区一个结婴强者,但却不知,在我眼里,结婴不过是蝼蚁罢了!”

  “放肆!敢对少魔王不敬!”

  周围不少异族神灵都怒吼道:“不知天高地厚,岂不知我们分分钟就把你撕成碎片!”

  少魔王倒是不温不火,举起手,制止了众强者,淡淡道:

  “姜太初,你能击败先秦名门,自然很强。但我的实力,却不是禹问鼎等人能够比拟的!”

  “二百年前,我已经金丹大圆满,那时候,禹问鼎也不过刚刚踏入金丹。我曾经一指败之,连催动锦绣山河鼎都不敌我,最终被我慑服,才偷偷打开囚仙大阵的一角,为我魔族放水,让灭星喷薄出灵气,才形成了通古斯大爆炸!”

  众人闻言,纷纷大惊失色,看向禹家现任的家主,道:“此事当真?”

  禹家现任家主禹至尊,面露残酷之色,苦涩地一笑,失声道:“的确如此!”

  “二百年前,就击败禹问鼎!实力好强!”

  “他也曾经硬撼过锦绣山河鼎!”

  众人心中纷纷咯噔一声,一颗心直坠深渊,没想到少魔王的实力如此强大。

  “怎么可能!禹问鼎好歹是先秦名门之后,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更多人是不敢相信,不愿意接受。

  “他们的来历,可能比仙墟强者还要可怕,乃是上古时期毁灭地球修炼文明的湮灭者的奴仆!”

  李无极叹息道:

  “他们可是曾经压得盛皇重黎绝地天通,开启星际流浪,将上古地球的修炼者都镇压的可怕存在啊!”

  他满脸惭愧之色,道:

  “更重要的是,我们昆仑宗、以及先秦名门,都自视甚高,不问世事,或者说故步自封,抱残守缺,敝帚自珍,不愿意与世俗界合作,不愿意广开门户,传播功法,以至于功法越来越差,传承越来越断绝。和太初盟主是不能比的,甚至还不如通古斯魔湖啊!”

  先秦名门的每个家族只有几十人才能修炼他们的功法,从不外传。昆仑宗的弟子也不过数百人,到了最后,人才凋零,功法也越来越退化,残缺不全。

  姜天的心胸比他们广阔太多,组建天晴宗以来,广收门徒,网罗天下英才,最后,甚至公开所有功法,任何一个地球人类都能够修炼。

  他甚至兼收并蓄,把妖族、鬼修,把其他次元世界的强者也收为麾下。

  甚至通古斯魔湖虽受到种种压力,选择隐遁不出,但都比先秦名门和昆仑宗要开放很多!

  他们与人类通婚,繁育很多子嗣,而且也在偷偷地传播他们的道义和修炼法门,现在魔湖也已经有数十万的魔族大军。

  魔湖之中的尸体中,有半数之多,根本就是纯种的人类,只不过修炼魔功,已然魔化。

  先秦名门、昆仑宗,乃至大多数华夏的武道家族和宗门的思路,是生怕别人学去了自己的本事神通法门,超越了自己,不断地收缩和减少。

  而通古斯魔湖则是生怕没人学习他们的魔功,生怕传承断绝,疯狂地扩张。

  因此,在功法上,通古斯魔湖的功法很可能超越了先秦名门的功法,更胜一筹。

  众人听了,心中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先秦炼气士的功法神通,很可能要强过黑魔一族。

  因为在上古时代,禹皇率领诸多上古大贤强者,已经将入侵的强者斩杀得所剩无几。算是两败俱伤。

  但是,因为不同的思路,却导致了不同的命运。xǐυmь.℃òm

  通古斯魔湖竟然后来居上,压制了禹皇的后人禹问鼎。

  甚至,禹皇的后人,还占据着掌控着囚仙大阵的优势,修为根本不受囚仙大阵的禁锢,但依旧被他给压制了。

  禹皇若在天有灵,见到禹问鼎这些不肖子孙,不知会作何感想。

  “那他们为什么不彻底摧毁囚仙大阵,为什么不彻底释放灭星,复苏灵气!”有人问道。

  “如果灭星中的灵气彻底释放,全球共同进化,通古斯魔湖哪里还有优越性呢?”长白山妖龙敖丙摇头叹息道。

  这些对话,这些思考,都发生在瞬息之间,而天空之上,姜天已经冷冷一笑道:

  “华夏有句老话,叫井底之蛙不可语海。还没到元婴,你就这么猖狂啊,你可知,元婴我都抬手可杀!你不过区区结婴强者,又算得了什么东西呢?”

  “狂妄!”

  诸多强者都脸色一怒。

  “我们可是神灵。你姜太初虽强,但在我等眼里,”

  八岐大蛇更是八个脑袋齐齐摇晃,八个血盆大口一起张开,声若惊雷地嘶吼道:

  “姜太初,再敢造次,就把你生吞了!”

  “我狂妄?”

  姜天背负双手,双眸闪过一道寒芒,脸上的嘲讽浓郁到极点,讥诮道:

  “你们哪里是什么狗屁神灵神袛?天生神灵,或开辟天地,或天生地养,与天地同寿,可称先天神灵;后天神祇,虽然是凡人俗物苦修而来,但也要达到化神境界,方可寿元万载,掌控天地,有移山填海之能,也能勉强称为半神、伪神。”

  “而你们?不过是一群妖修魔物,跳梁小丑。连元婴都没达到,连化形都没成功,寿元不过几千载,抵不住那天地伟力,更逃脱不了宿命造化,最后只能沦为一抔黄土,几段白骨。只因有一群村夫愚妇供奉崇拜,就自称神灵,真是好不要脸!”

  “你们,除了通古斯魔族和金字塔的异族之外,都是地球蕴生,广泛地说,好歹也算地球生灵。我今日是为斩通古斯魔王而来,你们速速退去,日后与我签订神魂契约,当我奴仆,或者揭竿而起,与我并肩作战,我就给你们留一线生机!”

  “否则,死!”

  一道冷酷的声音,从姜天口中发出,瞬间传遍方圆百里,让所有强者心尖为之一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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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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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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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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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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