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剑仙>第二十七章 且将青衫换酒与君醉
  红栏镇。

  主街道尽头有一间旧书铺子,来此的人大多是奔着远山宗而来,所以即使长街上人流熙攘,旧书铺子的生意也很冷清。

  店铺很小,里面的书散乱在桌上,或是随意的搁在一旁的书架,正中间坐着个暮气沉沉的老人,伏在桌面打盹,桌角放着个陶罐,有客进来也不招呼,都是些读书人和熟客,自己挑了喜欢的书,无须问价,统统三十文,把钱放在陶罐里就行。

  一位背负长剑,身着白色长衫的少年自旧书铺子走出来,一身书生气,脸上有着藏不住的欣喜,似乎是为淘到了好书而高兴。

  走过长街,路过一家酒楼,闻着飘香,少年停下脚步,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靳衔木脸色微红,抬起脚走进之后,店小二慌忙跑过来迎着。

  此时酒楼已经人满为患,没有空的桌位,店小二脸上堆笑,“这位爷,您要是不嫌弃,就和那位爷挤一挤。”

  靳衔木顺着店小二的视线看去,青衫少年半伏在桌上,一把生锈铁刀摆在桌上,身边堆着两个空坛子,看起来已是微醺。

  他皱皱眉,自然有些不太愿意,只是腹中的饥饿感让他有些烦恼。

  店小二又跑到青衫少年旁边,点头哈腰说了些什么,后者抬起头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店小二这才折回身带着靳衔木来到桌边坐下。

  青衫少年突地打了个饱嗝,声音很大,他咧着嘴笑了笑,“这里的酒,还可以。”

  ————

  何为长夜?

  在三州五地正史野史介均有记载,但内容却不尽相同。

  其一来自史料《实纪·三州五地》中记载,其中写道:“四凶族于四方,穷奇翻四海,梼杌乱五地,饕餮出大山,则混沌临三州,天下乱而长夜至。”

  也有说法是,天地初开时,天下第一次有了名字,人兽鸟鱼等种族皆归顺秦主,而四凶兽族不愿顺服秦主统治,遂被秦主以通天手段流放到四方,并设下法阵,千万年不可走出禁制,若四凶兽族破了禁制而出,长夜将来。

  后一种说法是民间传闻和野史中的记载,也不知能不能作真。

  只是近七千年来,从未有人见过长夜。

  甚至在那场可怕的黑暗动乱中,也不过才有饕餮,梼杌两大凶兽族现世。

  春风说道:“我出生在正气天下,没有经历过那场黑暗动乱。只在史料中见过记载,光凭文字也能感受到那场动乱的可怕,所以不仅是我,我家老爷更是担忧长夜的到来。”

  陈安之点头道:“说的对。”

  春风问道:“你没其他说的?”

  陈安之笑道:“你想要我说些什么?”

  春风蹙起柳眉,看着陈安之说道:“你曾亲身经历过,应该比我更知晓那场动乱的可怕,所以你应该做些什么。”

  陈安之笑着点头,“我现在就在这里,而你用一根手指头便能捏死我,所以我能做什么?”

  春风愕然。

  双方各自沉默下去。

  若是三千年前的那位一剑开山的姜初一,他能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说前往十万大山深处去见某个人,又或者御剑而飞在三州五地,联合各宗门王朝一起御敌。

  但正气天下的姜初一,是叛徒,是人人皆想持大义斩之的已死之人,也是陈安之。

  而陈安之只不过是远山宗的一个弟子,他不能御剑飞行,甚至连走出中土豫州这辽阔之地,都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所以陈安之什么都做不了。

  春风叹了口气,突然说道:“既然你什么都做不了,为什么何仙人还要让你活下来?”

  陈安之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春风坐在竹椅上,沉默许久,然后释然,笑道:“我的话也带到了,好多年没下过山,我倒想好好地溜达溜达,逛一逛。”

  春风说道:“那就此别过吧。”

  陈安之嗯了一声,转过身挑开帘子,刚要出去的时候,春风又说道:“我没见过李姑娘的画像,但那条船上的姑娘很漂亮。”

  陈安之目视前方,笑道:“她是沐如意。”

  春风啧啧道:“我家老爷说你活了五千年,五千年来都是光棍一条,哦,不对,是老光棍一条,也是惨兮兮的,也怪不得现在你沉浸美色了,什么都做不了了。”

  陈安之回过头,笑道:“你家老爷不也是光棍一条?”

  春风笑了笑,没有接话。

  陈安之挑开帘子走出去,纵身一跃,回到那艘渡船上。

  被春风嘱咐过的林语越,见到陈安之回到船里,行了一礼后,手中掐起法诀,河面有风起,鼓起对方的船帆,让其北上。

  林语越折身回到船舱内,规规矩矩地行礼,“大人。”

  春风摆摆手,说道:“南下吧,我还有些人要见,不过也用不得太急,就这么顺流赶路吧。”

  林语越面有难色,小声提醒道:“大人,我们现在是逆流。”

  春风阖上双眼,后背全部靠在椅子上,“你是浪溪河河神。”

  浪溪河顺风而下的渡船,陈安之坐在船舱,沐如意跟着进来坐在一旁,两人都没有说话。

  陈安之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当初在大梁京城见天心老道的行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他不担心天心老道会背叛自个儿,但毕竟老道与红袍三千年前曾是同心同体,自己见老道的事这才会让红袍知道,同时这正是他担忧的一点,春风富贵山上的红袍不知道站在谁的那边,自己还活着的这件事,又有多少人知晓,所以接下来每一步该怎么走,如何行事,都让他有些头疼。

  还有一件事就是春风口中所说的‘长夜将至’,三州五地边境设有长城万里,不仅如此,就连四神海边界也设有万里海壑,其上有历代天下之主设下的禁制,作用便是为了抵御十万大山那边的妖修与四凶兽,可如今红袍推演出长夜将近,也就是说到时候万里长城与海壑都将失守。

  三州五地这千年来宛若幽潭平静无波,但往下看去暗流涌动,高楼起高楼塌,大国暗地里较劲,宗门之间也常有冲突,不仅如此,甚至就连王朝与宗派之间也有不少的摩擦,互相扼制对方的势力。

  大梁王朝的翰林书院就是王朝与宗派争斗的最鲜明的产物。

  这样的三州五地,究竟该如何抵御漫漫长夜?

  若是陈安之现在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剑仙,就可以少去诸多麻烦。

  这天下之大,他陈安之以一剑纵横。

  但现在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在暗地里看着他,在盼望着他死,再登大剑仙的路,艰难万分。

  陈安之很头疼,他突然后悔当年跟着陆茗娴他们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多学着点阴谋诡计之类的,这样自己好歹也能知道点何安在在谋划些什么,或许还能猜到何安在的那个小徒弟,又在图谋什么。

  这一刻,陈安之目光有些许呆滞,转而露出丝疑惑,他突然想确定一件事,于是他开口了,“沐姑娘,我脑子不灵光吗?”m.xiumb.com

  沐如意面色古怪,扯了扯嘴角,“你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应该是不灵光的。”

  陈安之微怔,又想起红袍对自己说的少年心性,现在想来,应该不单单是指自己的行为与言语,或许还有一层关乎脑袋的意思。

  于是,这个活了五千年的老家伙,突然对自己,开始有所怀疑。

  ‘所以,我是活了五千年,还是五年?’

  ————

  “说起来,我今个在路上捡到了一张绑着黄纸钱的碎银子。”这个自春风富贵山上下来的少年,抬起手斟了半碗酒推到靳衔木面前。

  靳衔木此时脸色微红,这是喝了酒,说几句话,喝几口酒,少年总是容易热络的,他接过之后,若有所思道:“我曾在书中看过这种,有人重病或是命不久矣,家里人会将写了名字的纸钱绑在银两上,丢在路边,好像是向捡了钱的人借命。富贵兄,可千万不要用这钱。”

  富贵猛地一摆手,爽朗大笑道:“我没用,我把这钱丢到寺庙的功德箱了,跟我借命?我倒要看看是他的命大还是佛祖的命大。”

  靳衔木初时一愣,随即大笑起来,竟然没觉得不妥,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富贵兄果然是高!”

  所以说,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不好的东西。

  叫这书生郎都能昏了脑。

  酒过半巡。

  “好了,我差不多了,也该走了。”富贵扶着桌子站起身,唤道:“小二结账。”

  说着,便摸向自己腰间,又摸了摸。

  “我的钱袋呢?”富贵瞪着双眼,上下摸索着,尽力回忆,突然想起在长街上曾有个猥琐的家伙撞了自己满怀,当下也是明白了。

  店小二立在一旁,面色逐渐难看起来。

  靳衔木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一枚碎银子,说道:“这酒我也喝了不少,全当我请富贵兄了。”

  富贵挠了挠头,眼角瞥见自己的那把铁刀,而后摇摇头,突地脱下身上的青衫,“我这身衣物虽说不上珍贵,但好赖也能值些银子,就先抵押在兄台这,改日我再拿着钱,带着酒,再去远山宗跟你取回来。”

  眼看着对方要推辞,富贵赶忙说道:“我家老爷最看重因果,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可就染上因果了。”

  “再说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且将青衫换酒与君醉!”

  靳衔木无奈笑着,纠正道:“是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没有青衫二字。”

  “对对对。”富贵嘿嘿笑着,“就是这个。”

  ————

  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小雨,所幸富贵站在树下遮挡,只有少许细雨洒在少年的内衫之上。

  小雨渐渐变大,落在水面,一朵朵水花漾着涟漪。

  许是觉得被雨打湿的衣物贴着身子有些不适,富贵把上衣脱了下来,双袖系在腰间,裸着上半身,雨水落在身上,顺着一道道狰狞的伤疤划下来。

  少年握紧手中的铁刀,看着河水南边。

  “老爷说,你是三千年前最锋锐的剑,说我将是最快的刀。”

  “就是不知道我这把刀,能不能跟上你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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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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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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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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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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