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上一片寂静。
江沅手扶门框在外面站了许久,都没能从那种阮湘君离世的错愕中抽离出来,她还记得放假前一天,那人穿一件白色呢子大衣,手推行李箱,站在宿舍门口和她挥手说“拜拜”的样子。
那样温柔美好的女孩子……
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梗住,又痒又痛,她抬起手,抹了把眼泪。
洗手间里传出动静,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江沅第一次和他距离这么近,泪眼模糊地看着,发现他真的是比自己想象中还要令人生畏。浓黑而工整的眉峰,幽冷到几乎没有情绪的黑眸,刀刻斧凿一般分明的五官线条,这一刻站在房间灯光下,浑身染血的男人,周身被浓重的阴霾和沉郁戾气所笼罩,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活的气息。
冰冷的逼迫感,令江沅往边上退了一步。
“信呢?”
垂眸瞥了她一眼,男人突然问。
江沅微怔,本能地感觉到,那封信不能被他看到。强烈的直觉告诉她,阮湘君说的那个魔鬼,就是他。可他到底是怎么知道有这样一封信存在的,实在令人费解。
“什么?”
心里百转千回,她疑惑地问了句。
男人目光冷冷地看着她,好半晌,用低沉嘶哑的声音,不缓不慢地说:“江小姐,如果你不希望我在这儿搜你身的话,就把她留下的东西拿出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或者你希望自己的过往成为安师大学生茶余饭后的谈资?”
“……”
脑子懵了一瞬,江沅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调查我?”
男人脸色冰冷,却未曾否认。
神经病……
江沅一下子就体会到,阮湘君为什么将这人称呼为魔鬼了。身为她堂姐的丈夫,这人却连她周围的朋友都上手调查,可想见,这是一种多么变态的掌控欲。
阮湘君就是被他逼死的吧?
这念头闪过脑海,她一手塞进裤兜,将那封折了几道痕迹的信纸给抽了出来,直接递了过去。因为动作粗鲁,随信一起的银行卡掉了出来,跌落在地砖上。
弯腰捡了银行卡,江沅直起身,站在一边盯着他看。
男人一手捏着信纸边沿,面无表情地看了许久,手指收拢,动作极其缓慢地,将纸张揉成了一团。咯吱咯吱的响声,听得江沅头皮发麻,咬住了唇。
“是不是你?”
心里愤怒太重,她忍不住问了一句。
“什么?”
男人没看她,攥着纸团的那只手越发收紧,苍白冷硬的脸上,敛起的唇角,却勾出了一丝笑,仿若自言自语一般轻声问:“魔鬼吗?”
江沅也攥紧了手指,平复着呼吸。
“成君的事,等送走他姐姐再说。”
许久,男人声音平稳地告知。
阮成君睡着了,江沅也没想好自己以后要怎么照拂他,闻言,并未出声。
“请便。”
说完这一句,男人转身进了房间。
江沅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有勇气进去,好半晌,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转个身正往楼下走,接到了江志远的电话。
江志远问她什么情况,自己要不要接一下?
两个人说了几句,江沅便挂了电话,走到一楼,发现客厅里好几个佣人守着,因为今晚家里的动荡,没敢去睡觉。看见她下来,还有人上前问:“你要回去了吗?”m.xiumb.com
阮先生早年离异,膝下就一个女儿,这么些年,养的张扬跋扈,因为马术精湛,颇喜欢使一支鞭子,有时候脾气上来,还会抽打佣人撒气。阮家这佣人一年总得换好几茬,也就这姑爷来了后,大小姐的脾气有所收敛,人前人后挽着他胳膊,亲亲热热地唤着“平青”,将人看得跟眼珠子似的。
阮先生没儿子,对这女婿也看重的很,直言他“聪颖沉稳、年轻有为。”
秦书记带出带进的人,能不聪颖沉稳吗?
可惜命比较苦,阮先生也对人感慨过,这要是不命苦,不一定能当他们阮家的女婿,毕竟人家的父亲也曾在安城政界举足轻重,谁能想到,会因为一场火灾,一大家子都烧成了人干。
这好不容易结婚了,妻子岳丈却被警察带走,也不晓得能不能回来?
也难怪他好像有点精神失常了,待在死了人的房间里不出来。
佣人都不知道该找谁主事……
江沅被拦住,便点了点头:“嗯,明天再过来。”
话落,她抬步往出走。
还没到门口,听见了门铃响声。
走在她边上的佣人快步出去开了门,疑惑的嗓音传来:“您找哪位?”
“薛秘书在吗?”
一道中年男声,问话。
“在……在的。”
佣人说着话,迟疑着让开了地方,让两位客人进门。
门厅处灯光明亮,她退到一边,再抬眸,突然认出刚才没开口的那一位正是经常出现在本地新闻里的秦中明,一下子结结巴巴地开口:“秦秦秦秦秦……秦书记……”
大冷的天,安西省的一把手穿了件并不起眼的黑色大衣,步入室内,听见她这么问话,威严的面容上露出个温和淡笑,开口的嗓音,也是上位者独有的醇厚包容:“别这么紧张,我又不吃人。”
“您快请进——”
佣人讪笑着,语调殷勤。
听见对话,江沅便很规矩地退到了一边,减低存在感。
两个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过,倒没多说什么,进了客厅。
阮家出了事,牵扯到秦中明的人,警察一回去,自然第一时间往上报了。薛父是秦中明的老部下,他心里对这故人之子,本就有几分疼惜,眼下这人到他身边也有些日子了,聪颖沉稳、处事端正,颇得他喜爱看重。一听说他家里出事,他第一时间打电话询问,破天荒地,一直没人接。
他心里记挂着,便叫了司机,亲自来看看。
阮湘君是正月初六下葬的。
天气异常的冷,大清早开始,便飘着一片一片的雪花。
送别的人没有几个。
她是一出生便跟随父母住在江城的,眼下大伯家又出了事情,一些老亲戚顾不上她,大伯母回来后连佣人都遣散得差不多了,无亲无故,自然也没心思处理她的后事。
阮湘君的后事,是薛平青一手包办的……
他守了人七天,看着她火化、下葬,安稳地长眠在了地下。
墓碑前,放了一支红玫瑰。
江沅看着那支花,红艳艳的颜色,扎眼又讽刺。可阮湘君已经没了,她心里对薛平青也有几分忌惮,没有表现出丝毫情绪,跟着一起出了陵园。
陵园门口,薛平青身子俯得很低,一手按在阮成君的肩上,同他讲话。
八岁的小男孩,不懂大人之间那些纠葛痴缠,只因为这个堂姐夫一贯对他极好,所以也颇为依赖他,耳听他要让自己跟并不熟悉的人一起离开,脸色变得十分委屈:“哥哥你是不想管我了吗?”
“怎么会?”
男人抬手揉了揉他的发顶,声音嘶哑低柔,“你也知道,哥哥工作很忙的。这几天你先和江沅姐姐回去,等你开学,哥哥再送你去学校。”
“我知道,我不该缠你的。”
小少年的声音很忧伤,“你是堂姐的老公,不用管我的。”
“成君呀——”
摸着他头发的那只手突然落到了他脊背上,阮成君只觉得背上一重,身子不受控制地往前扑了一下,便落到了身前男人的怀抱里去。
天气冷,薛哥哥穿了一件长款大衣,衣服上落了雪,也冰冷冷的。
他却很不舍得,生怕他找了个借口就这么不要他了,一下子抱住了他清瘦的腰,带着哭腔说:“哥哥我听话好不好,你说的,过几天就来接我。”
父母去世后,姐姐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他们俩被大伯从江城接了过来,在阮家过得小心翼翼,因为大伯父是个很严肃冷淡的人,堂姐又非常跋扈暴躁,只有这个薛哥哥,会接送他上学,领他去吃汉堡薯条,他很忙,可是偶尔回家早,还会帮他辅导作业。现在姐姐没了,他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会让他觉得安全。
“好。”
薛平青笑了一声,低头,抬手刮了刮他的鼻子,“那你要好好听江沅姐姐的话。”
“我会的。”
仰着头,小少年认真地说。
领着他到了车边,男人打开后备箱,将他的行李取了出来。
垂眸看向江沅,脸色竟变得极为温和,哑声开口:“上次的事情,我向你道歉。湘君就这么一个弟弟,会托付给你,说明她真的十分信任你。那张卡你拿着,这张是我一点心意,也请收下。”
“不用。”
江沅知道,阮湘君先前给的那张卡里,有五十万。
阮成君上的是贵族寄宿学校,成绩很好,学费全免之余,每一年学校还会给倒贴生活费、发放奖学金,已有的五十万,可能到他毕业以后才有机会动用。
不过……
这人什么意思啊?
她迟疑地看过去:“你不是说过几天来接他?”
薛平青俯身拉开了手边的行李箱拉链,将那张卡塞了进去,声音淡淡:“工作比较忙,说不准。”
江沅:“……”
她感觉肩上的压力很重,却也没办法。
最终,点了点头:“那行,我会陪着他的。”
阮湘君出了这种事,她有点不想继续住校了,家里的话,江晨希又到了最关键的考前阶段,睡一个房间,她也怕打扰她。已经和江志远商量过,在现住的小区里再租住一个小两室,她可以照顾阮成君。
早在师大开学时,薛平青便调查过她,对她的性子,已然十分了解,将人托付给她,也很放心。两个人又说了几句话,他便拦了辆出租车,送两人离开了。
冷风刺骨,雪花越飘越大……
他开门上了车,很平稳地,一路往机场方向开。
因为一连几天都没有休息过,眼周泛着淡淡乌青,眼睛里也一片红血丝。视线有点模糊,他一手握着方向盘,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阮湘君的场景。
那是盛夏最热的时候,江城机场里,冷气开的足,他下了飞机坐在休息区,笔记本支在腿上,写一个文稿,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被一道目光注视。
是一个很漂亮文静的女孩子,距离他两个座位远,穿一件裸色长裙,脖子上挂了个白色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偷看他,视线相触的瞬间,惊慌的好像一只小兔子,偏过头看远处,露出了红红的害羞的耳尖。
他在那儿又坐了十分钟,她也没敢上来搭讪。
收起笔记本离开的时候,他将已经用过的登机牌,放在了座位上。
“哎,你好——”
时至今日,他都记得她追上自己时,扬起的小脸上那抹笑,那双眼睛里,写满了庆幸的喜悦,彼时的他,一手提着笔记本电脑,垂眸看了她一眼,笑着说:“这个是用过的了。”
他将它留在那,如果她追上来,便是姻缘天定,如果她没来追,便是有缘无分。
“啊,对不起呀。”
她悻悻地垂下手,周身被落寞笼罩。
他忍不住笑了,“你多大?”
“我?十五。”
遇见他的那一年,她才十五岁,纯真却大胆。
“砰!”
黑色的轿车,冲破路边护栏飞了出去,没等落地,便在空中燃成了一个火球。
------题外话------
写完了竟然哭了,我都好久没在写文的时候哭过了,难受。
平复一下,下午七点二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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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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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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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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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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