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利嘉得意道:“咱们啊,说是平叛,其实硬说是入侵沧海月也没问题。
这种战争,首先要保证有一个安全的退路,也就是咱们的大本营和海港。
第二,就是伺机歼灭敌人主力,确保我军能够实施占领,而不会分兵之后被敌人分头吃掉。”
花独秀点点头,认可道:“说的没错,这里的天时地利人和都有利于叛军,真要分兵占领各个城池,很可能就是化整为零喂给叛军吃了。”
沈利嘉道:“正是这个道理。
干掉敌人主力之后才能分兵占领地盘,再玩些拨乱反正、丑化叛军、美化帝国王师的心理战术,争取老百姓的支持。
如此,这场战争才算打赢。”
花独秀道:“说了那么多,到底怎么打?”
沈利嘉拿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U”形图,从下方划出三条线直至左上角,道:
“分兵,但不能多分,这么三路互为犄角互相掩护,交替前进打向三摩城,确保不被敌人主力围困,也能平推清扫战场,防止叛军主力趁机南下偷袭咱们大本营。
同时水师占领三摩城外围海域以作策应,若战事不利,或者叛军玩空城计反包围,我军主力也可走海路退回大本营。
若叛军主力真在三摩城,那倒好了,咱们有三位‘神王’大佬,又有无数精兵强将,真打大决战咱们肯定占优的。”
花独秀一脸欣慰的拍拍沈利嘉肩膀:“可以啊嘉嘉,这些都是你想到的?要不我带你去见见四殿下,你把这些讲给他听听?”
沈利嘉连连摆手:“我想个屁啊,这个是哈丹将军说给我听的,应该是上面大佬已经决定好了的,只待准备完成,几路大军就要同时开拔。
姐夫,你得做好准备,四皇子的三千神机营是精锐中的精锐,他本人又是帝国皇子,这次出战,他很可能会打头阵的。”
花独秀愣了一会儿,问:“那岂不是说,我也要打头阵了?”
沈利嘉耸耸肩:“可不咋地。”
“行吧,既然无法避免,那我回头跟殿下说说,看能不能调困魔谷府军和我们同行一路,咱们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沈利嘉喜道:“那自然是好。”
又交待几句,沈利嘉告辞离开。
花独秀擦擦脑门汗水,又看看地上干燥冒烟的黄土地,无语道:
“这算哪门子的妖法,竟能改变天气,真是比五行术法还神奇……
等哪天捉到舒氏家族的人,一定得好好问问!”
果不其然,数日之后,花独秀收到随军出战的指令。
蛰伏一月有余,四皇子终于要出阵了。
经过“洪水无情人有情,花卿舍命救胖卿”的美谈,四皇子对花独秀颇多偏爱,花独秀一再央求让困魔谷府军随神机营出战,四皇子听得头疼,只好答应。
其实神机营只有三千武士,作为四路大军之一,肯定要有府军随同,无非是哪家府军罢了。
就这样,三千神机营、三万困魔谷府军主力、五万禁军、一千术师军团组成左路大军,和另两路大军保持数百里的距离,齐头并进朝沧海月西岛推进。
一路走一路打。
叛军主力始终没有出现,但每座城镇都有叛军坚守,野外行军稍有不慎就会被野军偷袭,四皇子这一路走的并不顺利。
根据散出去的伺候和密探回报,右路同样打的艰难,但中路却顺利的多,毕竟有鸣鸿王亲自压阵。
承影王坐镇水师,提前赶赴三摩城外围海域牵制。
天河天尊则留守大本营,毕竟大本营是根本,不容有失,需要一位“神王”级高手坐镇。
左路军突击到离开大本营五百里外时,终于碰上第一座巨城。
这座城名叫花容城,是所在郡之首府,人口超过三十万,城高墙厚,外围还有十丈宽的护城河,易守难攻。
左路军攻克外围堡垒,第一时间包围花容城,摆出强攻的架子。
花容城早就施行军事管制,百姓按需发放生活物资,大批青壮男子编入城防,外加几万叛军驻防,这座城可谓武装到了牙齿。
至于城中主将是谁,实力如何,这些情报还没拿到。
征召壮丁只能协助守城,真打起来,一个精锐帝国武士能轻松砍倒十几个壮丁,一个厉害将领又能力战几十个精锐武士。
关键,还得看守军的真实战力如何。
花独秀撸/着袖子,摇着纸扇跟在四皇子身后,在重重神机营将士护卫下检查攻城准备情况。
因为有五行术师在,攻城并不需要什么大型器械,有一千名术师在,任何大型器械都是弟弟。
哪怕天气极热,四皇子又是个小胖子,他身上该穿的铠甲一件不少,捂的他小脸都红彤彤的。
原本沧海月是个绿意盎然的巨大海岛,空气湿润怡人,但自大洪水后,半个海岛的天气彻底改变,非但再也没下过一滴雨,就连气温也莫名抬高了许多。
更奇怪的是,海面上的湿气进不了陆地,远征军将士们每喘一口气都觉得鼻腔嘴腔里能喷出火来。
空气干燥,烈日当空,很多漠北来的武士都怀疑这里不是海岛,而是漠北的大沙漠。
时日一久,地面的草藤大面积枯死,树木枝叶枯黄,大河水位堪忧,小河直接露出河床。
缺粮也就罢了,缺水可是大麻烦。
视察一番,四皇子在一处行军帐篷里坐下。
跟在他身旁的,除了花独秀等几位亲兵护卫,再就是此次出战的各路大将,包括神机营大将李富贵,困魔谷府军大将哈丹巴特尔,术师军团首领塔里木尊者,禁军大将宋文中。
这一路行军,花独秀跟塔里木谁也不理谁,就好像彼此不认识一样,保持着难得的默契。
四皇子擦擦脑门汗水,道:“各位将军,这一仗怎么打,本宫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众人彼此看看,宋文中率先起身,抱拳道:“殿下,末将以为破城之重担还是交给塔尊者来做,城破河平,末将愿率禁军作为先锋突入城内,杀光一切拒不投降之敌。”
塔里木起身道:“开城填河,正是贫道所擅长。”
四皇子又看看另两人,哈丹巴特尔外表粗犷,嗓门宏大,起身道:
“每次都是禁军打头阵,这次要不换俺们府军打一次?禁军兄弟们打下那么多大城,歇歇嘛。”
宋文中笑道:“府军擅野战,禁军擅城战,叛军若是不敌弃城逃跑,府军兄弟正好在外围堵住,杀敌之功少不了的。”
哈丹巴特尔摇头晃脑道:“城战野战,不都是干嘛。主要是咱们粮草不够,兄弟们只能吃个半饱,天又热的躁人,早点打下来兄弟们也好早点在城里征粮嘛。”
四皇子抬手道:“好了,这样吧,术师军团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留守中军,一部分正面破城,一部分到城北,配合府军破城。
本战前锋,依旧是宋将军麾下禁军,只是为尽早拿下花容城,咱们南北同时进攻,你们有意见吗?”
众将领自然没有意见。
术师军团依旧是负责破城、助攻,禁军依旧正面攻城,只是府军这次也能同步攻城,不必在外围包饺子捡漏了。
而三千神机营,那是四皇子的老底,向来负责守备中军。
这一路打来,一直是这么个配合方式,遇到的叛军虽有强有弱,但全都挡不下远征军冲击,直至现在丢失了五六百里的土地。
定下军略,大军主力各自进入进攻阵位,等待总攻命令。
因为府军在花容城北方进攻,花独秀随四皇子在城南大营,故看不到沈利嘉等人情况如何。
但他多少猜得到。
这小子肯定又要冲在前面。
沈利嘉早就不满足于当一个大将侍卫,靠着和哈丹的特殊关系,沈利嘉混上把总职务,自领一支二百多人的小队,打仗打的不亦乐乎。
因为本身实力不差,身边又有丁柒柒、路子野这两个顶尖打手,加之下面府军兄弟都知道沈公子家大业大不差钱,拼杀起来格外卖力。
真遇到啃不动的骨头沈利嘉绝不恋战立刻就走,每每趁对手被禁军缠住他又从后面发动突袭,简直是又滑又硬。
他这支百人队,战斗力实在不弱。
自离开大本营到这里,前后大仗小仗打了不少,每每沈把总的队伍杀伐在前,战功卓越,让哈丹也非常欣喜。m.χIùmЬ.CǒM
花独秀还能说啥?
自家兄弟喜欢建功立业,又有那个本事,他也不好硬拦着啊?
小胖子真遇上硬茬,军中第三境界的将领、高手自会出手救援,第三境界以下,小胖子打不过至少逃是没问题的。
当攻城的号角吹响时,距离左路军十数里之外的一座矮山上,一个身形高大的青年面带冷笑的看着远方爆发的大战。
这青年年纪在三十五六,身穿轻甲,上身肌肉虬扎,把轻甲短袍撑的满满的,黑黑的脸庞如刀凿斧刻般坚毅。
他嘴角微动,轻声道:“准备好了么?”
身后两个年轻女子躬身道:“回将军,已准备好了。”
壮硕青年点点头,回头朝远处另一人看去。
那人同样肤色较黑,但年龄比壮硕青年年轻不少,身材也没有那么“伟岸”。
壮硕青年道:“铁男老弟,听说粘杆司有些人搞出了什么‘黑色妖火’,你是玩魔气的行家,一会儿替为兄掌掌眼,看是我这‘炎火’厉害,还是粘杆司的‘妖火’厉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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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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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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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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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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