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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跨界攻略>第三一七章 叶良辰VS王桂香
  “我今天要演唱的,是三年前由罗杰盛创作、赵天华演唱的歌曲《燃星》。”雷建国的神色很肃穆,他知道自己今天的对手并不强,但他还是想要把歌唱得更好一些,他不仅仅是来选秀的,在这个节目刚刚公布的时候他就嗅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息,他嗅到了巴赫的野心,看到了这个节目的造星能力,也联想到随之而来的种种可能性,他觉得,这应该就是自己苦等了十年的机会。

  《燃星》并不是一首普通的歌曲,它是三年前神战开启的序幕,当时白君文发布《明月几时有》歌词,罗杰盛根据歌词自行作曲,让李福来唱了罗杰盛版的《明月几时有》,抢占圈圈音乐榜单第一名,《燃星》就是在这时候紧随其后发布的,演唱者是老牌歌手赵天华,这歌一出,就把李福来的《明月几时有》打了下去。

  可以说,这歌虽然并没有被罗杰盛收录在《十全十美+1》中,却也算得上是仅次于那两张神级专辑的经典歌曲了。

  尤其是,这歌的风格磅礴大气,音调极高,转音也极多,属于那种最适合比赛用的高难度歌曲。ωωω.χΙυΜЬ.Cǒm

  雷建国开始唱歌。

  他的发挥几乎完美,整个现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被歌声镇住了,他们在雷建国雄浑宽阔的气息和头皮发麻的嘶吼声中感受着这首歌的魅力。

  “强!真的强!果然不愧是浸淫十年的顶级老歌手啊!”白君文由衷赞叹。

  “他一直都很强,”罗杰盛更了解雷建国一些,轻声道:“如果当时‘绿树叶’能坚持三年,他再单飞,那现在他应该跟赵天华的地位是相当的。”

  这算是非常高的评价了,以至于白君文都有些惊疑了:“你是说……他的唱功,比李福来和谭晓雅还要高一些?”

  “那倒不至于,”罗杰盛笑着摇摇头:“他这十年,太蹉跎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他能稳步前进,凭他的实力,再给他十年的进步空间,他能达到赵天华的地步。”

  雷建国退场,黄坤出场。

  这位罗杰盛的脑残粉,本来是搞艺术的,是正儿八经音乐学院毕业的,主修钢琴演奏,倒是跟白君文一样的出身,但他却是罗杰盛的铁粉,于是买了老罗所有的专辑,学了老罗所有的歌曲——只可惜他确实是搞艺术的料,哪怕很热爱唱歌,他的钢琴依然比唱歌优秀得多。

  但是今天的舞台上并没有钢琴。

  “我今天要唱歌,我要唱罗杰盛老师的那首《我曾经来过》,”黄坤拿着话筒,没急着唱歌,他很认真的道:“我真的喜欢唱歌……我唱歌没有弹琴厉害,但是我真的喜欢唱歌,我知道我今天肯定是要走的,所以我想在最后,在这个大舞台上,做一件我最想做的事情,我要把这首我最喜欢的歌唱给所有人听。”

  《我曾经来过》是罗杰盛十几年前的老歌,讲述的就是天赋不足的音乐少年追梦的故事,歌曲的主题便是让人努力追求梦想,不要因为缺乏天赋而放弃,只要曾经来过,曾经做过,曾经坚持过,哪怕最后并不能功成名就,也应该心满意足。

  这个思路,有点类似于梦境世界的一句诗: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黄坤唱得很动情,因为他唱的就是他自己的心声,但他的唱功和气息确实有些问题,所以总体上唱得并不好,然而下面的观众中,有些女孩子却已经在偷偷抹眼泪,她们能感受到黄坤歌声里的丰富情感,她们被这一首并不完美的歌感动了。

  事实证明,黄坤并没有如他自己意料之中的惨败,相反,他收获了82票,雷建国也只不过99票而已,这一次,有足足19人选择了弃权。

  “如果这19人投黄坤的话……”罗杰盛看得出了一声冷汗,他当然希望自己的脑残粉一切顺利,然而在这种pk的事情上,他还是无条件支持雷建国取胜的,否则,他第三阶段该怎么跟另外三个强大的对手对抗?

  今天的录制也很顺利,下午三点多钟时,罗杰盛组pk结束。

  网上,《华夏好声音》第一期的热度还未完全降下去,第二期又如期发布,顿时观众的热度又被拉了回来,事实上这四天的选拔是真的一天比一天精彩,不仅选手精彩,连导师们都越来越放得开,也越来越剑拔弩张。

  “笑死我了,厉胜男上台,四个导师都以为来了高手,结果一听她唱歌,那个表情……哈哈哈哈!”

  “你们觉不觉得这节目挺随意的?厉胜男本来是个选手,结果就这么直接被节目组征用了?”

  “有什么问题吗?我倒觉得这样挺好,挺真实,本来就可以直接问她愿不愿意的嘛,难道还要忍着憋着等节目结束了去找她?我就喜欢看这种随心所欲的节目风格。”

  “喂喂,别光顾着说厉胜男啊,你们不觉得这一期的亮点是叶良辰吗?”

  “噗……哈哈哈哈!这个二货,居然嫌弃我们巴赫脾气不够大,他连张老爷子都嫌弃呢,差点就投奔无情铁嘴了。”

  “但是这货真的很厉害啊,新曲子听一遍就能唱,还会自己修改,我擦,我忽然很期待看他到底能走多远。”

  “应该很远吧……他真的挺厉害的。”

  “就没人讨论一下唐家驹和雷建国?这可都是四转选手。”

  “唐家驹很强,但主要是他背后的神秘人太强了,这首《死水》真他妈的好听。”

  “雷建国啊……好怀念的名字啊……我上小学的时候他们那首歌真的红透半边天了,我说一句我是听着他的歌长大的,应该不过分吧?”

  “不过分,我也是听他的歌长大的,所以我支持他!”

  全网投票的结果在几个小时之后就出来了,继第一期最高人气被施耐德夺得之后,第二期也没轮到其他三位导师,第二期的最高人气居然落到了刺头叶良辰身上——只能说,大家都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叶良辰越是跳,大伙儿越是想看他未来还会怎么跳。

  这个时候他们可不知道叶良辰马上就要遇到自己生命中最大的挑战了:第二阶段第三期,叶良辰vs王桂香,在三日之后即将登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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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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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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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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