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潘崇彻就起身,在大军的护卫下,登高而望,对面的将士正准备早餐,燃起了道道炊烟,一道又一道,差不多有近万人。
“消息不假,瞧那里,尽是民夫,有数千人,显然昭信军不足五千人,吃空饷的有许多,数千民夫充数,而且,神卫军中,不过一半的骑兵,不及我等一半,此战,咱们赢定了!”
潘崇彻嘴角翘起,淡淡地说道。
“都统所言甚是!”李信回应道:
“此番作战,敌军之情,源源不断入我的营中,今日又相互印证,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来此战必胜了!”
“观其兵卒,模样憔悴,春寒之时,衣着单薄,想来也不是个体恤兵士的将帅,士气想来不旺,一战而胜之,整个虔州,就在我等手中了!”
张维卿观察的更加仔细,他举着军械司送来的单筒望远镜,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果断地说道:
“士气不胜,将帅无心,必胜之!”
看到三位将军都言及必胜,那些中层将领们心思也活泛开来,既然能胜,那么就要取个好位置,立下大功,也好获得功勋,封爵赏田才是。
众将校的热情被点燃,双眸中满是火焰,三位大佬这才相视一笑。
很快,大军就列出列阵势,前面行进的,是左羽林军,五千人,一半着马,一般着骡子,身上都披着锁子甲,背着弓囊,虎视眈眈,身上的铠甲霹雳哗啦的响动着,平白的添了几分厉害。
半数向前领路,半数骑兵则分摊两翼游走,护卫中军。
后方则是左龙虎军,身着板甲,或盾牌或长枪或弯刀,缓缓向前,每个步伐好似都商量好了一般,整齐划一,令人称奇。
“这禁军名不虚传,果然是一等一的强军!”
行了数里地,背负着铠甲,但士兵依旧面不改色,只有一些穿着道袍的家伙,一直挥舞着拂尘,絮絮叨叨地穿梭在行列之间,跳跃的很。
对此,潘崇彻骑着马,一一看在眼里,这是岱宗派的道士,是皇帝之前安排的,战前一直鼓舞着士气,甚至还带领全军念了一遍道经。
大军的最后面,则是数百人组成的宪兵司,胳膊上绑着黄带子,认真地盯着大军,眼神中带着杀气。
由于沿着大路而走,地形平坦,很快,就遇到了行军而来皇甫继勋。
江南大军与此时的军队一般,散散漫漫地集合成一个大队,勉强算是阵营吧,一万人,前后拉了两三里地,而岭南军则紧密了些许,前后不过一里多,俨然一副精锐的模样。
灰尘铺天盖地,两军行了几里路,空气中已经弥漫了灰尘,勉强能看清旗帜。
不过,就算如此,岭南军队如此高的着甲率,再加上一个个面无表情的样子,着实吓坏了皇甫继勋,他心头一震:这些岭南人如此精悍,步伐齐整,已然是强兵之相,我应当守城才是,不当野战。
尤其是看到前方的骑兵时,他简直是惊掉了下巴,岭南何时有骑兵了?这该死的探子……
让护卫跟随自己更紧密一些,他挥舞着长矛,大声喊道:“进击——”
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期盼神卫军突破敌军阵势,扰乱后军,活捉主帅,才能逆转局势。
随后,军队响起了号角,大军开始一窝蜂地向前而冲,哪有什么秩序可言。
后方观阵的潘崇彻则冷笑道:“皇甫小儿连统军列阵都不会,竟然连民夫都派上用场,把这几千神卫军打垮,就赢了!”
“来人,对面出动了,让骑兵先上,击溃敌方骑兵,然后穿插敌军营阵,将其穿插个稀巴烂,游走在两翼的骑兵则插入敌军后方,活捉皇甫继勋!”
很快,传令兵就传达了消息,披甲的李信被上百亲卫包围,得知吩咐后,吼叫道:“射箭后再冲,将伪国骑兵消灭!”
于是,一马当先,群马护卫,李信将马侧的弓箭抬起,也不瞄准,就对着天空抛射而出。
随即,两千余骑也效仿,向前抛射,上千之箭矢从空中落下,一下子就折损了上百人。
敌军也进行抛射,一番下来,大部分被铠甲所抵消,只有寥寥几个倒霉蛋被射中,坠马而下。
见到这番情况,神卫军有些懵,铠甲那么好吗?所有人都着甲了?
“冲!”眼见这群骑兵被打懵了,李信毫不犹豫,率领亲卫直冲而去,手中的长矛将其叉死,然后用力一抛,对方骑兵营阵瞬间突破了一个口子。
源源不断的羽林军从口中而入,口子也越扩越大,虽说许多都是骡子,但泡地也慢不了多少反而冲击力更大,坚持不了片刻,骑兵阵势彻底崩了。
“杀——”在亲卫的护持下,李信杀得很痛快,他的双臂有力,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对手,直接往前冲击。
而在潘崇彻的观看下,李信等骑兵把对方撕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整个大军就去锥子一般,直突而入,狠狠地轧进了敌军中军,那里是昭信军的位置。
而两翼游走的骑兵,宛若两条毒蛇,直扑后军而去,那里是敌军主帅所在,擒杀了他,这场战争就结束了。
作为主帅,皇甫继勋当然也知道如此,待看到骑兵被撕开一个口子,中军暴露在人家骑兵面前,这不是找死吗?
不愧是一军主帅,他有着自己敏锐的判断,一下子就知晓了整个战场的情况:“两翼的灰尘,莫不是敌方还有骑兵,准备活捉于我?”
“帅旗不能动!”皇甫继勋眯着眼,找个一个无辜的小兵,两人换了铠甲,他冷声说道:“不准离开这里,你们几个看着他,不能让帅旗倒了!”
指定了几个亲卫看住,皇甫继勋换了一身衣裳,领着亲卫,拍拍马屁股,直接桃之夭夭了,只剩下一个哭笑不得的倒霉蛋。
何大元披着甲,持着长枪,紧紧跟随在骑兵后面,收割人头,整个伙已经弄到了十二个人头,一人一颗还有点富余。
“这仗打得舒坦——”长吁了一口气,何大元面带笑容,带领兄弟们收割人头,还弄了两匹马,这才是打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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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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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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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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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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