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怪道:“明珠,现在正是秋老虎猖獗之时,天气炎热极容易中暑热。这么大的太阳,你出来做什么?”
顾芳华无奈一笑:“要是皇上来了,我都不出来迎接的话,被御史知道了,又是一场风波。”
“那些御史就是整日无所事事,才会东家长西家短。国家大事他们要弹劾就是了,这些小事他们也要管。有时真是像蚊虫一样烦人,我恨不得通通撵走。”
在顾芳华面前,燕容凌从来是不自称朕的。
顾芳华说过他几回,他还是我行我素。后来顾芳华看他如此自称,也只是在两人单独相处时,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也就随他去了。
“皇上,你可是明君。御史们风闻上奏,是他们的职责,你这样有事无事,微服出宫本就不对。”
顾芳华的指责,燕容凌笑嘻嘻的也不辩解也不恼。
“是,是,是!是我不好。不过既然我都已经出宫了,那明珠你是不是,也让我看看我的小侄子,也不枉我出宫一趟?”
燕容凌说笑着伸出手,示意萧子元要抱。
快一岁的萧子元,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炫耀着千辛万苦,才长出的几颗白牙,咿咿呀呀往燕容凌面前扑去。
许是小孩子最敏感,他们能够真切的感受到,大人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
所以萧子元,一直都很喜欢燕容凌,每一次看见他,都会要他抱。
“哟,子元最近又沉了不少。明珠,你的身体不好,可不要多抱。子元会开口说话了吗?”
顾芳华看儿子和燕容凌,亲昵的在一起玩耍着,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萧子元其实性格很怪,燕长信抱他,他不喜欢;顾世年兄弟抱他,他也不喜欢。这么多人当中,也只有叶十三和燕容凌,能够抱着他不闹腾。
笑道:“皇上,这开口说话有早有晚。反正这孩子,是个懒的,到现在都还不肯开口,唤我一声娘亲。”
没想到顾芳华这边刚刚吐槽完,然后萧子元就对着燕容凌开口。
“爹爹。”
燕容凌怔了一下,然后欢喜的将萧子元举起来,在他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欣喜道:“明珠,你看!子元他唤我爹爹了。”
看来萧子元,是把燕容凌当成了父亲,这让顾芳华又是感动又是心酸。
感动是因为,燕容凌的细心照顾,还有真心的疼爱,才让萧子元产生了,他是父亲这样的认知。
心酸的是,这孩子一生下来就是遗腹子,从来就没有见过萧遥的面。将来他长大了以后,也不会知道父亲的样子。
顾芳华将萧子元抱回来,指着燕容凌,对萧子元道:“圆圆,记清楚,他是舅舅,不是爹爹。”
萧子元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犹如黑白色琉璃珠的眼睛。看看燕容凌,又看看顾芳华,最终扑倒在顾芳华的怀里,不再开口。
燕容凌叹口气道:“明珠,就是让子元唤我为爹爹,又如何?大不了就是,我把他收为义子。”
“不,皇上。圆圆有父亲,虽然他现在不知道,不过等他将来长大了,他会知道的。以后逢年过节,我也会让圆圆,给他父亲上香磕头的。”
顾芳华的坚持,让燕容凌有些挫败。
不过燕容凌很快重振旗鼓,笑道:“那舅舅也行,子元,舅舅带你玩飞飞,玩骑马好不好?”
说完,燕容凌重新抱过萧子元,带他去旁边树荫下玩耍。
而诚公公则把带来的东西,交给绿菊点收。
墨兰收拾入库登记之后,前来向明珠禀报。顾芳华听着又是这么多好东西,心中暗叹。
虽然燕容凌答应了,当自己是妹妹,以后不会再有其他心思。
可他每一次来,都将这些珍宝,如流水般赏赐给自己。长此以往,后宫中的于皇后和其她妃嫔,会做如何想?
可是自己和他说过几次,他都依然如此,明珠也不好多说。
不管怎么样来说,燕容凌的看重对自己和圆圆,也是一种保护。否则外祖母死后,自己就单凭这公主的身份,想带着孩子安安稳稳在侯府生活。怕是不易。
“好了,让人去准备午膳,再去看看叶十三有没有空,请他来做陪客,皇上怕是要留下来用午膳。要是叶十三不在,就请顾二哥来。”
顾芳华这样也是为了避嫌,为了避免一些不好的传言。
所以每次燕容凌上门,她都会请叶十三,或者是顾世年相陪,避免两人单独相处。
“是,公主。”
等墨兰退下之后,顾芳华看燕容凌,抱着圆圆过来。
笑道:“皇上中午要留下来用午膳吗?我好做些安排。昨儿庄子上送了一篓螃蟹,个个都还挺精神的,个头也大。中午正好用来做蟹宴,你看如何?”
“这当然好,除了清蒸的,再让人做蟹黄白玉脑,酸辣醉蟹,炭烤蟹螯,芙蓉蟹肉羹,甜点上道蟹黄酥。”
燕容凌也不客气,一口气报出几道菜名,却都是顾芳华平日喜欢的。
顾芳华心中明白,也只能笑道:“谨遵皇上旨意,还是请皇上先去厅堂坐坐?我让人带圆圆,回去换身衣裳。”
天气炎热,孩子一动弹身上就容易出汗,一出汗衣裳就湿。所以每日萧子元,都要换上个四五回衣裳。
燕容凌从善如流,虽然刚才是在树荫,也有人扇风,但总归没有放了冰釜的厅堂凉快。
等在厅堂坐好,燕容凌仿佛不经意玩笑道:“明珠,以前从江南回来,听你说过。你想成亲之后,要萧遥带着你满大周到处去游历?”Χiυmъ.cοΜ
顾芳华想起那些年在江南,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微翘着唇角道:“是啊,要不是他走得早,那说不定我们正在到处游历。”
“怎么,明珠你们就没有想过在京城定居?孩子要启蒙读书,京城的学堂可是最好的。”
燕容凌是不会,让顾芳华离开京城的,他不能忍受相见明珠时,找不到明珠。
“读千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孩子还是让他多走走,增加些见识,才能如他父亲博文广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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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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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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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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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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