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启荣有些尴尬的看看他姐道:“姐,你别在意,妈就是这个性子……”
他以前并不觉得他妈对他姐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反而很享受他和他姐在家里的这种区别待遇。
可是现在嘛……
他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心里还有点小小愧疚……
不过幸亏季慕善并不是原身,所以她对焦彩凤和季春山的态度,还真没多在意。
这两人的反应,甚至是她意料之中的。
“我知道啊,我也没在意。”季慕善理解的点点头道。
季启荣:“……”
他盯着他姐看了好一会儿,才确定他姐是真的对这事儿不怎么在意。
可如此一来,不知道为什么,季启荣心里却更难受了。
好好的一家人,怎么弄的,好像根本就不是一家人似的?
“季慕善!过来上菜!”焦彩凤在厨房里喊道。
季慕善笑了笑,脚却没动。
她又不是原身,当然不会再被焦彩凤呼来喝去。
其实在自己家里,平时吃饭的时候,儿女帮着上下菜,也是应该的,算不得什么。
可季慕善忍受不了的是焦彩凤的态度。
凭什么女儿在他们眼里就要低人一等,就得被他们当做丫鬟一样使唤?
干活儿可以,季启荣必须跟着她一起干!
不然的话,季启荣是什么待遇,那她就得是什么待遇!
焦彩凤喊了两声季慕善的名字都没见季慕善进去,顿时就又骂骂咧咧了起来:“我说你这死丫头还叫不听了是吧?真以为自己读了几年大学就不得了啊?我们村里的大学生多了去呢……”
这还真是。
正因为大家是在农村长大的,所以都知道这种地是多么辛苦的事儿,完全就是靠天吃饭。所以,没人想要让自己的儿孙也再过一遍自己这样的日子。
所以村子里的人,大多数都还是对读书这事儿挺上心的。
毕竟,他们也没有别的门路,只能通过念书,让自己的儿孙走出乡村,走到大城市里去。
只是农村的父母自个儿文化有限,很难在学习上帮得上孩子们。加上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管教孩子,所以很多孩子都是越玩儿越野,这农村想要出个成才的也实在是不容易。m.χIùmЬ.CǒM
这季家村的孩子,有不少都是读了初中就出去打工了,有的也的确是挣到了一些钱。但除了季慕善之外,季家村也出了好几个大学生。
季慕善不是季家村的第一个大学生,也不是最后一个。
甚至人家还有比她考得更好的呢!
焦彩凤平时想打击原身的时候,就会把村里其他的大学生拿出来说事儿。好像只要把季慕善打击得低下了头,她就扬眉吐气了似的。
季慕善实在是理解不了焦彩凤的这种心态。
拿别人家的孩子打击自己家的孩子,这事儿她到底是怎么做得出来的?
听焦彩凤念念叨叨个没完,季慕善就皱起了眉头。
这要是待在季家每天都是这样的日子的话,那她还是赶紧回京城去吧。
不然谁能受得了啊?
好在这后天就是过年了,她稍微忍一忍,这个年也就过去了。
季启荣一看见他姐皱眉头,心里顿时就咯噔一下。
完了,他姐这是生气了吧?
哎,他妈那人也是!他之前都已经跟她说了好多遍了,说他姐不容易,这难得回来一趟,让她对他姐好点儿,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过个年。
他妈当时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他说得多了,他妈也就同意了。
他还以为他妈是真把他的话给听进心里去了呢。
可现在看来,那分明就还是糊弄他的嘛!
“妈,你就别喊姐了。她一路坐车回来,早就累了。”季启荣起身朝厨房走去,“不就是端个菜吗?菜在哪儿呢?我来端!”
“我说你这臭小子,八百年没进过厨房的人,你这会儿来给我添什么乱啊?去去去,你赶紧给我出去!”焦彩凤的语气看似责怪,实则宠溺,季慕善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她突然就无声的笑了起来。
得,不过就是个重男轻女的女人而已,她和她计较什么啊?
她就憋一肚子气,恐怕焦彩凤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因为她自己就是在重男轻女的环境下长大的!
焦彩凤在很小的时候,就和小时候的季慕善一样,开始做农活做家务,照看弟弟,家里家外一把抓。
所以,她曾经受过的教育告诉她,这才是对的。
你要跟她说男女平等,她只会说儿子才能传宗接代,女儿不过是泼出去的水。
而焦彩凤把这些思想也贯彻得很深。
她自己当年嫁给季春山之后,就真把自己当成了季家人,娘家不过是一门不近不远的亲戚而已。
季春山当年靠承包山头种果树发了家,家里穷得叮当响的焦家人看着眼热,不是没想过攀上来混点好处的。
可焦彩凤这混不吝的,愣是把拿着一根擀面杖,把自己的娘家人给打了出去。
从那以后,焦彩凤就和娘家老死不相往来了。
村里有的人说焦彩凤这也太不会做事了,再怎么着,也不能这么对待自己的娘家人啊?
焦彩凤却是梗着脖子骂了回去:“不是说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吗?他焦家既然都已经把我泼出去了,不管我泼到的是烂泥还是黄金,那都跟他焦家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焦家想占我们季家的便宜?门儿都没有!”
嘿!瞧这话说的!
村里人就再也不当着焦彩凤的面说这事儿了,但背地里却少不了嘀咕几句。
焦彩凤全然不把这些嘀咕当回事儿,自己该干嘛就干嘛。
就因为这事儿啊,季家人倒是对焦彩凤印象不错。
反正只要没让焦家占到季家的便宜,那焦彩凤这个媳妇儿就是有功劳的啊!
这些陈年旧事,村里的人也常拿出来念叨,所以季慕善的原身和季启荣都知道这事儿,他们也好多年都没走过姥姥家了。
“妈你别管……哎哟,这盘子怎么那么烫啊!”季启荣大呼小叫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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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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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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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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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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