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可能因为三大殿实在是重要,所以他在现场盯着,并且还很认真的在看着各种细节。
或许在在别人来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泰昌觉得这是极为认真的表现。
一个人做事情,只有将每一件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才能保证别的事情能做到最好。
太子这样的卖力,泰昌十分认同,让他干活,有这样的心态,说明敬重祖宗,尊敬他这个皇帝。
总之,看了一会,他对太子的好感度大幅提高。
……
朱由校忙着他的三大殿,方书安则是一直忙碌。
当初在一起的三个小伙伴,只有李尽忠还没有自己的事业,如今他仍然从事着当初的职业,就是训练人们使用新式火器。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知那是一个能接触各方兵将的活计,能结识不少关系,或许能有各种机会也说不定。
但是,随着干了很长时间之后,李尽忠有些难受,如果长时间做一件事情,每天都是机械重复,总是会让人觉得有些无聊。
一直窝在一个地方,得不到提拔,很是令人无奈。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找方书安,无论怎样,肯定能给他提出来不少意见。
找到方家的时候,发现这厮是真的忙,等着见他的人是一个接着一个。
当中比较熟悉的就是刘青和张田余。
“你们两个这是忙的没边了啊。”李尽忠说到。
“唉,我还好,习惯了。倒是刘青,刚开始这样的生活,有些不习惯。”
刘青嘿嘿笑道,“张兄说的是啊,我还真不习惯,以前就是小掌柜,你们让我往哪里走,我就往哪里走,不用自己费脑子,事情也好办。现在不一样了啊,要建房子,还要修建三大殿。里边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遇到难处,我这不是就想着找书安么。”
刘青确实第一次体会到,想要做出决策是多么的不容易,以前总觉得方书安他们挣钱简单,现在看起来,他们挣钱才是最困难的事情。
首先是战略判断,选择的事情一定不能有大的方向性错误,那样的话损失的就不知道有多少。
再一个就是在制定计划过程中,要通盘考虑,事情的可行性怎样。
之后就是最困难的一部分,要想办法说服在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对手。
在能说服的情况下,一定要想办法说服他们。只有在事情僵持不下的时候,才有必要使用各种手段,干掉对手。
刘青将自己的心得与两人说了说,张田余深以为然,虽然他不做战略性的选择,但是会做很多重要的决定。那些过程的纠结,他是历历在目。
至于李尽忠,他目前很少有此种经验,两人越是说着难办,他们就越是想尝试尝试类似的感觉。
……
方书安看见是李尽忠,给他端了杯饮子,坐在边上。
“怎么的,想起找我来了?”
“不想瞒你,有些厌倦现在的事情了,想找点别的事情干干。”
方书安抬头想了想,“嗯,时间不短了,在此地的目的已经达到。虽然常人来说,三年时间才有升迁的机会,但是作为世家子弟,那自然有优待。不知,你想去何处?”
“本来我今天也没有想法,但是方才在外边听了听刘青和张兄的对话,我觉得也需要一个能自己做决断的地方。”
自己能做决断的地方?
方书安明白他的意思,此前李尽忠虽然参与过不少行动,但是大多时候,他都是负责执行,很少有拍板的时候。现在看来,是真的有些想法。那是好事情啊,至少说明,他有想要向更高级的人才发展。
“所以你现在其实已经有了大致意向?”
“有一个,书安你来帮我看看,我的决定如何。”
“说来听听。”
“我想去西北,参与作战。”
嗯?
方书安有些意外,李尽忠其实并不喜欢作战,上次在东北的时候,就已经展现出来。
有些人是为战场而生,就是离不开战场。有些人不一样,他们去战场上,就是为了自我证明,刚好是寻找自己的价值。
“可是,芷雨不是才有身孕,你就这么里开,合适么?”方书安问道
“家里人多,家母也还在,实在不行,不是还有她姐姐照顾呢。她也想让我出去看看,但是么,她不想我去先锋营这样的地方。”李尽忠说着他的情况。
“芷雨也是担心啊,当年在辽东,她也是遇到过一些突发情况,自然知道战场一线有多么残酷。但是,你若不去一线,就很难真正有自己做决定的机会。所以啊,此事目前看是可行,但是要决定具体的职位,还是要看谁当主将吧。”
方书安其实也是想让李尽忠抓住此次机会,历练一番。
不光是他,还有孙传庭、卢象升。
现在是他们展示自己的机会了,要是这次抓不住,下次再有战事,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东北方向现在已经扩张到三江口,据说按照熊廷弼最初的计划,要将一切能耕种的地方,都圈下来。
孙承宗过去以后,发现一个十分严重的情况。
熊廷弼阔张的虽然快,但是统治十分疏松,除了在边疆地区有些成建制的军队以外,很多地方都是只有百十来人的村子。
这些人都是庄稼汉,手上有些武器来抵御盗匪或者是熊貔。但是当有大规模的军队来袭时候,他们根本不可能有反抗的机会。
如此一来,一旦黄台吉来偷袭,那就是望风而逃的局面。所以啊,他在第一时间就停止了继续向外扩张。给朝廷上奏章,意思是要修整两年,等到手里的地盘都稳定以后,再继续看下一步发展。
稳下来也是不错的选择,现在内地迁过去人,不像前两年那么方便。
因为随着粮食大规模的收获和运进来,大明的粮食现在都不少储存,没有了吃不饱饭的压力,人们去北方荒凉地方的意愿就会大打折扣。
没有办法招募到贫苦人家,就只有等着有流放和发配的人群。
但是经过一年多的发配,现在的治安得到了极大好转,可以说是已经达到路不拾遗的程度。
人们都知道一丁点事情,都有可能会被判罚流放东北,所以做事都是谨小慎微。
能商议解决的事情,绝对不会非要强出头。
西北将来或许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以前师出无名,国内外都有可能反对,现在趁着吐鲁番求援,有大义上的名义。同时,也有赚钱的门路,背后的商人和世家大族也都支持。
只要能找到对他们有利的事情,他们从来不吝啬支持。
三大殿的事情有方案之后,户部仍然有着足够的钱财,支撑他们前往西北。
并且,听闻棉花的事情之后,闻到味道的商人们,都在要求由他们来提供后勤保障。
人们不傻,依样画葫芦的事情都愿意干。
上次辽东之战,张田余和方书安等人背后的商队就是在那时候起家,现在虽然不会有爆发的情况,但是能在当中捡到好处,也就达到他们的目的。
最主要的是,大家都知道棉花的事情。
那动心的人可就更多了,一个羊毛形成的毛纺产业,带来的巨大收益,此前别人都不敢想象。现在看来,简直是闭着眼睛捡钱一般。
现在又有棉花,没有人会再次错失机会。
自从太祖在全国推广种植棉花,人们渐渐意识到这种东西的宝贵之处。尤其是最近方书安在朝堂上展现出来精梳棉以后,人们就更加疯狂了。
精梳以后,棉花似乎像是换了个东西一样,不但有着平整细腻的表面,更有着丝绸没有的柔和,尤其适应夏日以后其他的季节。
在他们的评估里,棉花产业一定会爆炸。
可惜现在在中原地区,并不好推广,没有大规模的闲置农田来种植棉花,农民们自己种植一些,大部分都会留下来使用。
想要成规模的收购原料棉花,还是有不少困难。
而西北局面打开,按照方书安的说法,那里将建成大规模的棉花种植基地,如此一来,想要开展棉纺织产业,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方书安将自己的意思和孙传庭和卢象升说了之后,两人联袂而来,不过他们带着三个不速之客。
两个都是熟人啊,袁崇焕和马士英。
剩下一个,方书安反倒是更加重视,满桂!
袁崇焕本身也就是充满争议的人物,所以方书安一直有选择的离他远些。
至于马士英,纯粹是一个混蛋,当年他们几个认识,也就是这厮的功劳。
不知道马士英今天来,是要干什么,难道他们几个是忘记自己跟这厮的过节了?
相比之下,满桂是第一次见面,他对满桂的印象不深,但是知道他是个能打仗的将军,并且也是个忠烈之士。
“书安,几位朋友说想见见你,我们没有经过你同意,带过来了。”
孙传庭拱手道。
有孙传庭的面子,他也不便发作,“来者是客,请坐吧。”
袁崇焕和马士英等人,是第一次来方书安家里。
能见到这大明第一的年轻人,几人心里还是有些想法。尤其是看见他这里与众不同的装饰,更是感觉,难怪人家和别人不同,就说这装扮,一般人也不能有。
“方兄,当年,我和马兄与您乃是一榜出身,只是随后各有造化,我等也是现在次有机会拜访你啊。”袁崇焕在没有成为大拿之前,说话的能力还是不差,尤其是在待人接物上,要是现在就很差劲的话,是不可能成为后来蓟辽督师。
要说袁崇焕还有些节操,马士英简直就是跪舔了。“方大人,小人也是与您同届的两帮进士,您贵人事多,小子没什么名气,您可能不记得。”
不记得?
马士英你真是看得起自己,忘记了谁,也忘不掉你啊,当初要不是搞事情,不可能早早的认识孙传庭和卢象升。
转眼间,这是三年考评期要到了,难怪他们找过来,看来他们也是知道风向在哪里,想要往方书安这里靠一靠。
按照此前他的计划,袁崇焕此人,与他保持距离就是。如果他能守住初心,踏踏实实做一些地方工作,也很不错。
至于在战事上,还是能少参与就少参与吧。
对于马士英,方书安是一直没有考虑过。
既然他现在能不顾以前的事情,软下来,就证明他还是那个见风使舵之人。这样的人物,早晚一天都会被他坑了。
满桂,还没有接触过啊。
按照他的本意,三个人里边,留下满桂也就足够。
但是,现在还有另外一个事情。
像是袁崇焕这样的人,能力是有,虽然是在某些方面差一些,但是也能算是争取的对象。如果他们不接纳,势必就要投入敌对阵营的怀抱。
那样看来,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位满将军是?”方书安装作一点不知道,让他介绍一番。
“书安,这位是我在下边物色的一个将领,现在还是总旗,我想如果可以的话,一起参加战事。”
满桂当然是个人才,方书安清楚的很。不知道孙传庭是怎么说服他的,竟然能跟着一个六品的文官混。
不能不说,孙传庭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这就开始组建自己的班底。
“若是满总旗愿意,我倒是可以想办法。”
“那就先行谢过方大人。”满桂站起来抱拳说到。
解决满桂的事情,下边就是令人头疼的了。
“袁大人,马大人,您二位也要去西北?”
马士英看见提到自己,赶紧说到,“不,那到不是,若是方大人有什么地方用到小的,您尽管言语,小的愿效犬马之劳!”
他拍完马匹,袁崇焕那叫一个尴尬,这是把自己也算进去了?
不过,袁崇焕毕竟是袁崇焕,他整理一番思绪说到,“若是能去西北历练一番,那是再好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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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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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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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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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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