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横明>417 屋顶的风光
  胡梅儿失败以后,并没有气馁,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的眼睛反而在发光。

  上头说的对,洪元奇不是一个靠着美色就能够拿下的人,这厮过了半年近乎于苦行僧的生活,训练时候不要命不说,即便是现在开始执行任务,别人都放松的时间,他依旧对自己有着严格的要求。

  像他一样带着仇恨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能够做到如此程度,绝对没有几个人。

  都说仇恨能改变一个人,话不假,却没有如此夸张。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改变。

  只有心有大怨恨之人,才有可能像他一样。

  不过么,越是这样的人,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当年越王勾践为灭吴,隐忍了多少年,现在洪元奇的虽然不能与之相比,也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高度了。

  若是能将洪元奇拉到船上,她自己的计划也就能成功一大半,毕竟,按照目前的实力,想要和别人做对的话,还是势单力薄。

  胡梅儿睡下以后,洪元奇并未闲着,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经过多半年的训练,有些上树爬墙的身手,虽说面对高手的时候都是小儿科把戏,但是在日常时候使用,还是能用的上。

  他有个计划已经筹谋许久,就等着时间来实施。

  今晚,又是一个准备的夜晚。

  胡梅儿名义上是与她一起行动,互相掩护,实际上另一层身份则是用来监督。

  相比较而言,胡梅儿是从小训练,他属于半路出家。

  虽然说在业务能力上,洪元奇更胜一筹,但是在忠诚度上,组织上认为,胡梅儿要好一些。

  至于实际上怎样,就只有两个人心里最清晰不过。

  虽然说组织上承诺过,会给每个成员报仇,但是最后报仇的效果是怎样,就不得而知。因为不断有人死亡,不断在补充新人。

  那些人死去之后,他们的仇怨八成是没有任何希望。

  洪元奇自从涉足繁峙县以后,知道自己想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很低,那么能做的就是在自己死去之前,想将仇家解决掉,即使不能全部解决,好歹先干掉一部分!

  刚开始,他认为自己的仇人是孙传庭,后来经过不断推理和认识之后,明白后边不仅仅是个孙传庭,起码还有方书安以及背后的朝廷。

  要是杀掉一串,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找到其中几个,那样来说问题不大。

  方书安家学深厚,又是当朝首辅,想要在他身上找到突破口,基本上是难以完成的事情。

  而孙传庭,虽说也是朝廷官员,但是因为在京城根基不深,所以宅院是稀松平常,没有像是方书安家的铜墙铁壁。

  经过几次踩点,洪元奇已经摸清楚,孙传庭家的大致情况,以及下手的目标!

  孙本人自小习武,若是与其对阵,基本上很嫩占到便宜。

  至于他的家人,若是动手杀人的话,那想要全身而退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一但被发现,他不得不赶紧逃离京城。

  在繁峙县那个替身,也就瞬间失效,用来迷惑别人的方法也会马上穿帮。

  剩下最后一个目标,就是孙传庭之子!

  不管他洪家倒台的幕后黑手是谁,起码站在第一线的是孙传庭!

  他们一堆人将洪家弄得家破人亡,而现在只是对付一个孙家儿子,让他尝尝失去儿子的痛苦!

  算起来,还是便宜了他们!

  至于时间,好巧不巧的,也就是在这几日。

  最初的计划是等到上元佳节,彼时到处都是花灯,街上人头攒动,正是动手的好时机。

  不过么,他能否等到还是个疑问。

  如果到时候风声收紧,说不得还要早早的离开京城,如此一来,计划可都是白白准备。

  不是上元节,那可用的日子还稍微多一些,当然,机会没有那么好。

  大明尤其是到了万历泰昌年间,晚上街市十分热闹,尤其是逢十五的大夜市,和鬼市子联系起来,就是不夜城一般的存在。

  平日里,一般家庭很少会让孩子上街,但是十五不同,月圆天好,正是难得的放风时间,去感受一番京师的夜生活,也是日常的一部分。

  洪元奇对于路径算是驾轻就熟,若是在地面行走,从他的住所到孙宅还有不少距离。

  两人一个算是平民居住区,一个算是中下官员居住的地方,相隔有一些距离。

  但是在上层空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明初,建城多有坊巷的概念在其中,尤其是此处更加明显,因为大多都是小门小院,院墙相对来说更加整齐,容易进行统一规划或者安排。

  不像是靠近皇城那些,都是些高门大户,一家与一家不同,想要串联起来,难度很大。

  也正是各种院墙的存在,导致一大片屋顶和墙头连在一起。

  好处就是白天里,半大小子都在不同的房顶窜来窜去。

  而到了夜晚,也恰好方便有些人偷欢,以及像是他这样的踩点行动。

  说来也真是难为那些偷欢之人,瑟瑟寒风当中,也不知道那些人是如何承受住的,能在屋顶的转角出拥抱着对啃上许久。

  更有些,竟然隐隐发出销魂的声音。

  不用看,他也知道那是在干什么。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就是那些事情么。

  但是,为何要在屋顶上进行?还是半夜的屋顶,难道说怕声音传播的不够远?

  既然凑到一起,为何不找个柴房或者是下边的房间,那样不断暖和,相对隔音还好。

  来回几次之后,洪元奇已经对何处容易遇见野鸳鸯有了印象,所以在通过的时候,他都是尽量不闹出动静,免得打扰到别人,泄露自己行踪。

  今日,驾轻就熟的他依旧在想着孙宅摸去,由于路子熟悉,所以走的很快,只不过,在经常遇见野鸳鸯的一个地方,出了小许意外。

  不知道哪个天杀的,将几根树枝仍在屋顶。

  想来应当是那些过家家的孩童。

  “嘎吱吱~”脚踩树枝发出的声音还算响亮,这时候再要隐匿身形,就有些困哪。

  “谁!”

  一句低沉的疑问传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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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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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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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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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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