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还是要到能花出去的机会。
“更换徽章的事情,草原诸部都不知道,明国那里肯定也不知道。如果他们真的以为背后是汗王您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不用巴达礼说,虎墩兔也知道,现在能做的事情,当然是要尽可能的去挽回!
“我这就带人动身去见熊廷弼,让他们知道,那不是喀尔喀的人干的,喀尔喀的勇士从来不屑于隐匿自己的身份!”
虎墩兔走了几步,站到王帐口,向南方望着,说到。
“汗王,其实,或许您不需要亲自去……”巴达礼缓缓地说着。
“不用去,那如何让大明皇帝相信?”他想不出来,还会有怎么样的方法。
放在平常,误会也就误会了,他们随口解释一句,听不听,信不信,那是大明的事情。
但是现在,虎墩兔家大业大,为了全族的利益,让他去大明也不是问题。
“您知道不是自己做的,大明那些官员也知道,所以说,去那里并不是最有价值的事情,只要能表明立场,他们也不会当真。”
表明立场?
虎墩兔仔细想想,明白了他话的意思。
现如今,虎墩兔方面与大明的互相信任还是有的,毕竟双方的基础都在。
要想让大明上下相信他们,并不是难事,只需要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就行。
两相比较,他亲自去并非是最好的选择,先不说明国那边是不是愿意,就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传闻,他都受不起。
堂堂喀尔喀大汗,为了一个谣言,跑到明国地界上,亲自去澄清,让草原上其他部族如何看待?
以后还怎么在草原立足?
不亲自去?那么诚意就掉了很多。
“现在还不是生死存亡的时机,不需要做如此大的动作。”
“贤侄说的是,让你见笑了。”虎墩兔笑呵呵的对巴达礼说着,哪里还有刚来时候的态度。
“大汗您哪里的话,现在好容易牧民们能过上好日子,不想让他们再受委屈,那是多么正常的想法。换成是草原上的其他部族,一定会做出类似的事情。”
巴达礼当然能明白虎墩兔着急的原因,换做是他们,定然也十分着急。
“那巴达礼贤侄你说,我派谁去最为合适?”
既然提到了人选,反正他自己是难以做出决定,那就让巴达礼提上建议,从中选择就是,比较问答之类的,要好上很多。
“最好是常年与大明有交易或者出使过几次的人物,他们熟门熟路,也更加容易获取信任。”
虎墩兔听完,大声说道,“好!你要是我的儿子多好啊”哈哈哈哈~
巴达礼作为这一代年轻人的代表,各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算是草原的佼佼者。
并且,他对于奥巴的忠诚也是绝无仅有的,上次一偶人要篡位,还是他的弟弟,最终还是没有成功,反而让巴达礼的名声传遍整个草原。
送走巴达礼之后,林丹汗虎墩兔便抓紧时间准备开赴大明的队伍。
虽然他自己不去,但是准备的礼物不能差,还得是能拿得出手,彰显不凡。
毕竟秋季的收获不错,大部分草场都早早的去收割草料,而且卖的价钱也合适。
所以说,在贸易当中赚了钱,现在不是小气的时候。
要么说虎墩兔是实在人,看见这个想买,看见那个要带走,愣是将送给明国的礼物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倍。
“来,看看这一枚水晶,不晓得是咱们运气好好还是差。”
手下人拿着一堆玻璃杯子当成价格昂贵的东西。
虎墩兔知道明人的个性,自然将这花大钱买来的东西带上。
听闻在大明,一般人可舍不得购买。
扑尔盖是他帐下最为机敏的人,虽然年纪轻轻,但是来往大明已经许多次,很多时候都是扑而来往返来采买需要的东西。
由他代表自己去表达立场,倒也算是合适。
在辞行的路上,虎墩兔等着程序进行完以后,悄悄拉起扑尔盖,向远处迈出了几步。
看上去应当是怕别别人听见,去说悄悄话去。
听完虎墩兔说完,扑尔盖有些不解,“大汗,你说的可是真的?”
“扑尔盖,本王还骗你不成?有何好处?你记得听好,千万不敢……”
两人秘密说的是什么,人们都很好奇,但是并没有去猜测,那是属于高层的机密。
扑尔盖是老商队,但是在队伍搭配上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他们队伍的规模并不大,只要保证安全到达大明就是。
说是这般说,却忘了最为关键的事情,队伍不会有太多的兵刃,毕竟大明律规定严格,要是带的武器多,虽然大部分事情都渐渐废弛,但是在武器管控上,还是十分严格。
一路上倒是顺风顺水,毕竟此时河流已经上冻,都还算平坦,路上没有什么通车障碍,只要不是费劲挖土的话,很快就能通过。
“前边就是宣府的地盘,到时候,弟兄们再去舒坦一次。”
“好嘞!”
“放心吧!”
众人回应着,脸上有期盼的目光。
只要他们等到了地方,就能去好好体验大明的富足生活。
“有情况!”突然有人呐喊。
竟然有人要劫杀他们的队伍!
草原的队伍,配置当然不一样,手上还有秘密使命,所以保守秘密也是重要环节。
可惜啊,来之人手段了得,人马不多,威力不小,他们刚一冲击,就将扑尔盖的阵形冲散。
等到陷入单打环节以后,扑尔盖等人便不占任何便宜。
究竟是怎样的对手,才能在强悍的草原勇士面前也能毫无顾忌。
随着局面直转而下,扑尔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等到也就剩几个人的时候,对面终于有变化。
只见敌人们不知道被什么势力拦住,无法前进,并且,人们不断涌现出来。
看这意思是,对面出了个神一样的人物?难道在大杀四方?
又或者,他们是搞定了什么隐藏的活计?
一下来了很多帮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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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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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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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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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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