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属于特利根的别墅,现在被卡特梅尔斯买了下来。
特利根成为骑士以后,拥有自己的领地,不再担任莱斯特镇的镇卫队副队长一职。
而特利根在莱斯特镇外有自己的庄园,这栋别墅只不过是为了上班方便才购置下来。
现在他既然不再担任莱斯特镇镇卫队副队长,那这栋别墅也就不需要了——还有一个不太好说出口的理由,就是特利根缺钱。
为了建设自己的骑士领,如果不是这段时间连续有好几次外快入账,特利根几乎都想把自己在莱斯特镇外的庄园给卖了。
“父亲,您找我有什么事?”莫特梅尔斯走进父亲的书房。
“莫特,坐。”卡特梅尔斯朝书房的椅子一指,让自己的儿子坐下。
“我侥幸在领地战争中立下一些功劳,现在已经是镇卫队的副队长,接替了你特利根伯伯的职务。”
卡特梅尔斯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自己的大八字胡,朝外捋了捋,有些得意的说。
“嗯,父亲您真厉害。”莫特有气无力的回答。
这是老爹最得意的事迹,这个月以来,他每次开口,都必然以这句话作为开头。
不过,老爹今天找他过来,显然不是为了吹嘘自己的英勇战绩。
“呼——我这一辈子,能爬到这一步很不容易,再想向上半步都不可能。”
卡特梅尔斯叹息一声,这叹息中既有满足,也有一丝不甘。
在以前,莱斯特镇镇卫队副队长职务,都是六级以上、领悟了斗气,有资格成为骑士的强大战士才能担任。
如果不是在这次领地战争中,这些强大战士不是战死,就是因功受封为骑士,镇卫队副队长这个职务根本不会落在他这种中队长手里。
(卡特梅尔斯原来是正规军的小队长,在领地战争中立下功劳,升为中队长)
但是也就是这样了,镇卫队的队长需要骑士才能担任,而他不过是一个四级战士,能得到这个位置已经是托了领地战争的福,不可能更进一步了。
“但是,孩子,难道我们梅尔斯家就到此为止了吗?”卡特梅尔斯用热切期望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长子“你已经十四岁了,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了!”
“特利根以前也不是骑士,但是现在他是骑士、是贵族了;科里和莱瑞拉原来也不过是中队长职位,他们现在也是贵族了——我们梅尔斯家,难道就不能成为贵族吗?”
卡特梅尔斯的低语,仿佛一声惊雷,让莫特浑身一震,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老爹。
老爹这人设变得有点大啊?昨天还是兢兢业业,生怕保不住镇卫队副队长,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职位,怎么才一天过去,就变得这么积极进取,想让梅尔斯家变成贵族?
看着目瞪口呆的儿子,卡特也知道自己说的有些过火了,儿子一时间接受不了。
这世上,知道自己能力有限的笨鸟有三种,一种是先飞的;一种是嫌累不飞的;还有一种是自己飞不动了,就在窝里下个蛋,要下一代使劲飞的。
老爹把带领梅尔斯家族——好吧,如果梅尔斯家能称为家族的话——成为贵族的重任交给自己,莫特表示这重任实在有些重,自己承担不起啊!
“我还有几分面子,本来为你求得一个骑士,收你做骑士侍从并不难,只是咱们家没那么多钱,负担不起你成为骑士。”
成为镇卫队副队长,也意味着卡特梅尔斯成为乡绅中最强势的一拨人,收入自然大幅增加,但是即使收入增加,到底家里底子太薄,想负担一个男孩成为骑士的学费依然很困难。
“幸好你这孩子有福气,在安德爵士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和他关系好,我请特利根大人去和安德爵士说了,他已经同意你去担任他的贴身侍从。”Χiυmъ.cοΜ
“什么?我去给安德大哥当贴身侍从?这真是太棒了!父亲我爱你!”
莫特梅尔斯的惊喜发自内心。
他一直觉得安德大哥特立独行,见识深远,将来肯定不同凡响,可莫特也没想到仅仅几个月过去,安德就已经成为贵族,成为他高不可攀的对象。
他以前是管安德叫大哥的,但是现在一个领民和一个贵族,怎么能称兄道弟?
现在能有机会追随大哥,他自然非常高兴——在莫特看来,追随安德,可比跟着骑士接受骑士侍从训练要有意思多了。
“莫特,别高兴的太早,现在安德爵士身份不同,你不要仗着以前的情分乱来,不然反而是害了你。”
卡特警告自己的儿子,不过,他虽然说着警告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
当年这孩子对一个孤儿出身的旅店伙计,一口一个大哥,卡特梅尔斯还觉得是自己的长子不争气,只是他看在特利根和科里的面子上,才没说什么。
可谁能想到,那个孤儿转眼间就成为了爵士?
而且,从老勋爵克鲁尔那里,他还听说这位安德爵士疑似高阶职业者——低阶职业者就已经强了过分了,天晓得高阶职业者会强横到什么程度。
自己这长子去担任安德爵士的侍从,绝对是前途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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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忙碌了一天的蒂尔斯领终于安静下来。
“进来吧。”安德打开门,对门外的爱蜜莉雅笑着招呼到。
“你不会打坏主意吧?”
爱蜜莉雅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警惕的看着安德,重心放在后脚上,随时都可以把前脚抽回来转身就逃。
“爱蜜莉雅姐姐,你也来了啊。”从安德背后探出一个小脑袋,正是安德五名学徒中最小的一个,十岁的阿诺德。
“呃——你也在?”爱蜜莉雅吃了一惊。
“我们都在,今天老师说要我们一起过来的。”阿诺德好奇的望着爱蜜莉雅“爱蜜莉雅姐姐,你今天穿的衣服可真漂亮。”
“————”爱蜜莉雅从脖子到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安德看见爱蜜莉雅的眉毛渐渐倒竖起来,眼看大有恼羞成怒的趋势,连忙转移她的注意力“咳咳,赶紧进来把,大家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
屋子里的地面上,早已放好了七块软垫。
两块在中间,五块围成一个大圈,将中间的两块软垫围在圆心处。
“好了,人到齐了,都各自就位。”
安德像是没事人一样,拉着爱蜜莉雅的手,带着她坐在中间的两块软垫之上。
爱蜜莉雅也放松下来,毕竟什么事还都有没发生,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五名学徒各自坐定。
“潮汐波动是潮汐秘剑的基础。”安德开宗明义的讲“我传下的这一脉,一切内炼法门,都以潮汐波动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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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的五名学徒都被他动了手脚,可以在他帮助下引动气血定向运行,但是潮汐波动形成的背后理论,安德还真没有和他们讲过。
这不是安德藏私,而是前一段时间,安德自己也没总结清楚。
安德一身本领的根脚,来自于他把太极拳牵引气血功夫,练到了入微入化境界以后,产生的技能‘流转’和无意中激发五脏和鸣,产生的细胞高频共振——这种高频共振,被‘自我审视’系统称之为‘天罡练形’。
安德真正的武道根基,可没有潮汐波动什么事。
说难听一点,潮汐波动不过是五脏和鸣、‘天罡练形’的严重劣化版本。
潮汐波动来自于‘天罡练形’,但是想从潮汐波动推导出‘天罡练形’?
那还是洗洗睡吧,就连安德自己都不能推导出来。
难道你能从一个投影,推导出一个立方体的全貌吗?还得带表面花纹的那种。
安德之所以创立潮汐波动,是因为五脏和鸣,激发‘天罡练形’时,安德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哪个脏器起到主导作用,更搞不清楚其中具体震荡方式。
那高频震荡的速度实在太快,安德自己虽然能控制高频震荡散发方向,但是细微之处却无法掌控。
偏偏那震荡之力霸道无比,几乎有无坚不摧之势,安德虽然胆子不小,但是在自己身上做这种实验未免太危险。
所以他才收下五名学徒,就是要分别以心、肝、脾、肺、肾作为气血波动的发动根源,检验在不同传递渠道下,这气血波动对身体的影响。
潮汐波动的波动频率要比‘天罡练形’的高频震荡频率低了足有上万倍,无论是研究还是试验的难度,都要比‘天罡练形’容易的多。
当然,放慢了上万倍的频率,是否会因为量变产生质变,导致数据无法应用到‘天罡练形’的改进中,安德也不知道。
不过他目前只能想到这个办法,如果采集的数据不能作为参考,他一时间也没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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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汐波动以气血为根基,何谓‘气血’?气与血是人体内相辅相成的两大系统,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支撑。气乃人体自身的能量,血为人体自身的物质。血是气之河,气为血之延!”
安德对气血的定义,和地球上的中医对气血的定义不同。
这是他看了爱蜜莉雅拿来的狂战士职业道路说明,加上自己的理解,总结出来的东西。
安德的声音不紧不慢,仿佛潮起潮落般天经地义,不似由人的口中发出,倒像是整个人体一同共振发出的声音。
这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渐渐让人的思维也随着安德的声音起伏波动起来。
——潮汐秘剑沧海笑!
于此同时,安德双手按在爱蜜莉雅的背心,他气血如潮涌动,将波动之力化为千丝万缕,传导进爱蜜莉雅体内。
仿佛有千百只大手,从不同角度、时松时紧的捏放着爱蜜莉雅的心脏和血管,强行逼迫她的血液一种奇特的频率波动起来。
外有沧海笑的催眠效应,引动爱蜜莉雅的精神按照特定模式运转,内有潮汐波动,逼迫爱蜜莉雅的血液按照特定频率产生波动。
在爱蜜莉雅体内,精神波动和血液波动逐渐合二为一,然后,呼吸和心跳也按照这个节奏被统合起来。
开始时真的很辛苦,强行被外力改变心跳节奏是什么感觉?
那是气闷、窒息、恶心等等等等感觉的混合体,反正全身都不对劲,五脏先后发出不适的信号。
但是,随着身体渐渐适应了这种节奏,爱蜜莉雅觉得全身都放松下来——当她的全身开始按照同一个节奏开始波动,思维似乎一下子空灵起来。
那不完全是一种错觉,而是因为身体内部波动单一化,大脑真的空出了一部分处理能力。
“精神是一种力量,职业者的道路,是让精神接引外界能量进入身体改造自己;但是,潮汐波动不走此路,潮汐波动是用精神结合自己身体内部产生的能量,产生可控能量,用来自自身的能量改造自身。”
安德的声音依然如海潮起伏,带着直入人心的力量,让内容深深刻入爱蜜莉雅的心中。
“潮汐波动可以在成为职业者之前,拥有可控能量来增强自身、改善自身,这是优点;但是想要接引外界能量,成为职业者就更为困难——对于外界能量来说,有主人的房子,当然要比空房子更难进入。”
“不过,这并非无法可治——更适合的能量种类、更高浓度的外界能量,都可以帮助你们越过这一关!”
安德说到这里,突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感觉!
有一本仙侠小说(仙葫)中提出过一个猜想——炼气士在自身炼气境界大成以后,必须要找到合适的煞气、罡气,才能完成凝煞、练罡这两步功夫。
这凝煞、练罡说来是两步,其实本质上都是寻找合适的能量种类和高浓度能量环境,才能将特定能量引入体内,利用能量对人体炼气产生的可控生命能量进行彻底改造——多半顺便对人体本身也进行了一定改造。
这和自己刚才说的解决办法,是何等相似?
我去,自己创造这潮汐波动,该不会在这世界开启一条仙侠之路吧?
安德心中浮想联翩,手上可没停下。
想要让爱蜜莉雅体内,被自己引发的潮汐波动,固化为人体本能,就要多做循环,让她的身体记住这种气血运行节奏,化为身体本能才行。
夜深人静,潮汐般起伏的气场如同一个罩子,笼罩着安德的学徒们,带动着他们的气血按照统一节奏缓缓起伏。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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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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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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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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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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