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浸血之冠>第七十四章 狂暴
  洛科威领的士兵们押解着米尔村村民,朝莱斯特城堡赶去。

  为了尽量打击守卫莱斯特城堡士兵士气,阿姆斯洛科威下令,将莱斯特领民兵的家人甄别出来,无论孩子、妇女还是老人,都带着赶路。

  除此之外,米尔村的所有成年男子也被他征用,负责推投石车和弩车,以节省洛科威领士兵的体力。

  既然队伍中带了妇女儿童和老人,行军速度自然被拖慢了许多。而焦躁的阿姆斯洛科威又严令士兵维持行军速度,务必在下午太阳落山前赶到莱斯特城堡。

  “快,快点,你们这些蠢货妈的,找死”

  一个老妇人一脚踏空,跌倒在地上,让民兵家属队伍里一阵混乱。

  见到队伍停下来,一个洛科威领士兵暴躁的冲入人群,挥舞鞭子猛力抽打,将围过来的人群驱赶。

  阿姆斯洛科威不是一个好说话男爵,他对弟子和手下士兵的确没话说,但是完不成军令的惩罚,也绝对能让任何一个士兵做上好几天噩梦。

  所以洛科威领的士兵向来把执行男爵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什么杀人放火、抢劫财富都得朝后面排昨天打下米尔村,洛科威男爵一句禁止抢劫,整个部队中就没人敢动一个铜板。

  这是非常难得的军队控制力,洛科威男爵向来被人视为北地四男爵中军事力量最强的一位,也正是这个原因。

  士兵一顿鞭子将人群赶开,接下来毫不犹豫抽出长剑,一剑刺死了倒在地上的老太婆。

  为了完成男爵大人迅速赶路的命令,杀死拖后腿的村民,对这些士兵来说完全是正常操作。

  “啊”

  看见熟人在面前被杀死,女人惊声尖叫,孩子被吓得乱窜。

  “乱叫乱跑的、走不动的,都直接杀了,走的慢的给一鞭子,还走的慢也杀了。队伍保持速度”

  负责看管队伍的洛科威士兵队长,在对面不耐烦的大声怒吼。

  这边,已经是鲜血飞溅、人头滚滚。

  窜出队伍的孩子,被站在队伍外侧的士兵毫不留情挥刀就砍,砍倒三个以后,后面的几个孩子浑身颤抖着停下脚步,用尽全身力气挤回到队伍里。

  有一位想抢救孩子,从队伍里冲出来的母亲,也被士兵顺手一刀斩下了头颅。

  这个世界,没有儿童保护法,也没有妇女权益保护法。

  队伍里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队伍里有低低的抽泣声传来,发出哭声的是一个年幼的女孩。

  “唔嗯嗯呜”旁边一位妇女迅速堵住女孩的嘴,让她的哭声变成了呜咽。

  “看什么看,赶紧都他妈给我赶路,想死吗”说话的这名士兵下巴上有一道刀疤,配上他的满脸横肉和凶狠表情,让队伍里的女人孩子们噤若寒蝉。

  光是说还不算,他挥舞起皮鞭,一鞭就把一个站在原地不动的老人抽倒在地。

  倒在地上的老人顾不得疼痛,竭尽全力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朝前走去。

  他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抽烂,从衣服的破口处露出一道长长的深红色血棱。

  领地战争中,俘虏是没有人权的,只要没有大规模杀戮,就连圣武士都不会插手这种事。

  莱斯特领的道路平整宽阔,在人力和畜力充足的情况下,洛科威领的军队前进速度很快。

  一路急赶,在下午三点左右,莱斯特城堡出现在洛科威男爵的眼前。

  阿姆斯洛科威男爵把手一挥,不耐烦的命令手下驱赶村民上前叫骂“让他们去骂莱斯特家族,随便骂什么都行,如果有人不愿意骂,那就都杀掉。”

  领民们面面相觑,当面辱骂领主是领民的大忌。

  偷偷骂也就算了,当面骂的话,就算领主本人再宽宏大量,为了维护领主的权威也得吊死他们。

  腾弓弦响起,一个老年村民扑倒在地,背上有一支箭。

  “快点,再不骂就都去死”背后的士兵催促道,他一边说,一边把手中的弩箭对准小女孩。

  “我我骂。”一个妇人连忙把女孩抱在怀里,慌张的说。

  “莱斯特男爵大人,实在对不起,我们也是不得已。”她先大声喊,然后才开始骂人“莱斯特家族都是混蛋,莱斯特家族都是混蛋”

  有了这个开头,其他领民也照葫芦画瓢,先说一声对不起,然后开始骂人。

  代理领主克鲁尔站在城堡之上,望着城堡下面大骂的领民们,眼睛都红了。

  每个人屁股位置不一样,想法也不一样,。

  领民们只是为了自己活命,而克鲁尔绝不会认可这种理由被抓住你们可以去死,辱骂莱斯特家族求活,是绝对不可原谅的背叛。

  克鲁尔是莱斯特家族收养的孤儿,为莱斯特家族服务超过五十年,更是把当代莱斯特男爵萨里莱斯特视为己出,他虽然不姓莱斯特,但是对莱斯特家族的感情甚至还要超过大多数莱斯特家族成员。

  如果这些领民侮辱他,克鲁尔都不会这么愤怒。

  在克鲁尔看来,莱斯特家族是整个世界都少有的仁善领主,对待这些贱民更是过于仁慈,才养出这样一群白眼狼来

  “给我射射死这帮贱民”克鲁尔怒喝一声,他抬起手就要做出手势命令箭塔射箭。

  “等等。”一只大手按住克鲁尔的手臂,阻止他发出命令。

  “文森大人,您”

  “看见那面旗帜没有,那是洛科威男爵的旗帜。”

  “侮辱领主,就算是被迫也不可饶恕。”克鲁尔愤怒的说。

  “我不是说这个你下令打开大门,我出去杀掉洛科威男爵,这些辱骂领主的贱民你随便处置。”文森骑士不耐烦的说。

  作为贵族,他对这些因为怕死而辱骂自己领主家族的贱民也毫无好感。

  做出这样的事,这场领地战争无论谁胜谁负,他们都注定了悲惨下场辱骂领主,就算是洛科威男爵赢了也不会容纳他们,变成流民就是他们最好的下场。

  克鲁尔这才发现自己会错了意,有些尴尬的说“呃,好的,大人,这就拜托您了。”

  随着一阵刺耳的吱嘎嘎的声音,莱斯特城堡的大门朝两侧敞开,全身覆盖银白色重甲的骑士策马而出,在他的身后,是五名身穿锁甲的骑士扈从。

  六匹战马组成一个三角形骑士冲锋队形,从城堡大门的甬道中轻快奔出。

  “哈哈哈哈”

  “如此愚蠢,竟然如此愚蠢白狐萨里一世英名,居然有一个这样蠢笨的儿子,哈哈哈哈”

  莱斯特家族有四位骑士,其中三人追随莱斯特男爵征战在外,那么坐镇城堡的,必然是莱斯特男爵的继承人巴伦莱斯特,七级骑士。

  三角形的骑士冲锋战阵借助丘陵平缓的斜坡,向着丘陵下方列队而立的洛科威领士兵军阵,由慢而快渐渐加速。

  虽然仅仅只有六骑,可在奔行之中,这小小的骑士阵列却队列严整杀气腾腾,带出一种一往无回的气势。

  “唔,巴伦莱斯特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个骑士冲锋阵列有模有样,是狠下过一番功夫训练可惜了。”

  阿姆斯洛科威摇摇头,有些惋惜。

  年纪轻轻就成为七级骑士的巴伦莱斯特在北地四领中颇有名气,可是,这位走上骑士之道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压根没有学到父亲的半分谋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wWW.ΧìǔΜЬ.CǒΜ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六匹战马组成的骑士战阵还未接触到严阵以待的长枪阵列,狂风骑士文森的大剑就向前一指,骑士战阵一路冲锋裹挟的气流如同攻城巨锤,轰然爆发。

  整整四排长枪兵化为漫天残肢飞舞,鲜血喷溅中,将一方天地染成血红

  在这血红的天地中,狂风骑士文森一声怒吼,掌中大剑高举过头划出一个圆,随着刚才这惊天一击而崩散的势,在他的怒吼中,随着裂风大剑猛然回转虽然不能再次凝为一体,却可以化作漫天血色风刃席卷切割

  每一道风刃中,都蕴含着一丝文森的狂风斗气,这一丝斗气既是风刃的核心,也是风刃的锋刃。

  在裂风大剑自带法阵的引导压缩下,加上蕴含的一丝风系斗气,这些风刃威力绝不次于中阶风系魔法师施展的风刃法术,可是数量却千百倍于此。

  如果没有全身钢铠防护、也没有斗气外放抵御的话,一般战士刚接近文森方圆十米,就会被这风刃撕成碎片。

  在如此可怕的力量面前,人数已经失去了意义。

  在文森身后,五名骑士扈从差点连手里的骑枪都掉在地上。

  一身全身重铠覆盖之下,谁认识谁是谁啊

  当然,他们还是认得出这位骑士并非巴伦莱斯特少爷。

  刚才要不是代理领主克鲁尔严令,他们五个根本就不肯跟着这位莫名出现的骑士,冲出城堡、硬冲军阵来送死。

  虽然从文森骑士的精美铠甲上,他们也能看出这位骑士绝非等闲之辈,可是六个人冲击一千人的军阵,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

  抱着守卫莱斯特家族荣誉的牺牲之心,这五位骑士扈从还是追随文森骑士踏出城堡。

  可是现在,五名骑士扈从一惊之后,精神顿时振奋之极,他们大声吼叫着跟在文森骑士身后全力冲锋能追随一位高阶骑士冲锋,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唯一的机会。

  “狂风大骑士文森”阿姆斯洛科威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名字。

  在他前面,一队队士兵冲上去,然后被撕成碎片;

  弓箭手射出的长箭、弩手射出的弩箭,也一样无法靠近对方的战马,被无数道风刃切成木屑。

  虽然对方只是六人六骑,可在漫天风刃拥簇下,却一路势如破竹,无可阻挡眼看就要杀到这里了。

  阿姆斯洛科威猛然扭头,对身边的邦特雷尔和特力克吼道“你们走,立刻回城堡带上杰拉尔德和百丽儿立刻逃,逃得越远越好

  既然狂风骑士文森在这里等着我,白狐萨里一定是攻打我的城堡去了立刻回去,带上杰拉尔德和百丽儿逃”

  “老师你们走,我来挡住”

  特力克是阿姆斯的第二个弟子,也是他的贴身侍卫。他一步踏前,手持战斧挡在阿姆斯身前。

  “哈有我在这里,还轮得到你来挡住你给我滚,让我来”一个更庞大的身影顶着一个熊头跨步上前,他肩膀一耸将特力克挤在一旁,同时把一柄更大号的战斧高举过头。

  “哈哈哈,都是好孩子老子可不能被你们比下去。”

  阿姆斯洛科威被两名弟子的举动弄得一愣,豁然大笑起来。

  随着笑声,阿姆斯洛科威大步踏前,明明挡在他身前的两个弟子个子都在两米三以上,块头比他大得多,可却偏偏却挡不住阿姆斯前进的步伐,被他硬生生挤到两边。

  “去他妈的洛科威家族,灭亡就灭亡好了什么狂风骑士文森,哈,让老子干个痛快再说”

  骨骼格格炸响中,身高一米七的洛科威男爵身形节节膨胀,化作一位身高两米以上,全身皮肤赤红的巨人。

  狂暴斗气从阿姆斯洛科威身上像火焰一般熊熊燃起,缭绕飞舞,仿佛人间魔神

  “嗜血狂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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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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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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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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