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他想要起这么早,只是因为他两个孙子一大早就在客厅打仗,吵得他实在不能睡。
庄语结婚比较早,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成家,又各添了个男丁。
小女儿今年刚读的硕士研究生,前两天放假回来待了两天又跑出去玩了。
两个儿子不跟他们住一起,不过孙子一放假就扔了过来。
都说隔代亲,庄语倒是挺烦这两个小孙子的。这两毛头小子,吃啥不够,干啥不行,天天就知道干仗。
庄语起床洗漱过后,对正在客厅打闹的两个孙子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去书房练两个小时大字。”
“啊——”两个孙子同时哀嚎起来。
别说是两个小时大字了,让他们在书房待五分钟他们都感觉浑身难受。
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奶奶李秀英听到客厅的动静,探头出来,“怎么了?”
“奶奶,爷爷让我们练两个小时大字。”大孙子告状道。
“两个小时是有点长了,那就练半个小时吧。”说罢,李秀英又转头看向庄语,“他们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们手给练废了。”
“溺爱不明,娇子如杀子。”庄语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声来。
也是难得起得比较早,庄语起身推开窗户,不过看到外面空气不太好,又把窗户给关了。
回身准备坐沙发上看看新闻,门铃这个时候却响了。
“你们两个,去开门。”庄语对两个孙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点,要让着我。”
“你小一点,要听我话。”
庄语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一起去。”
两个孙子虽然皮,不过他们向来都怕爷爷,只能一起过去开门。
“爷爷,送快递的,你的快递。”
庄语挑了挑眉毛,他也没买东西啊,能有什么快递。
起身走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递员。
男人看到庄语,笑道,“庄老师,张总派我过来给你送书。”
庄语看着他递过来的一个大纸包,忽然想起来是什么事情了,他拍了拍额头,“哦,多谢,里面坐,秀英,来客人了,倒杯茶。”
徐扬看着一身睡衣的庄语,感叹着自己竟然也能跟他这么近距离接触,有心答应庄语的邀请,不过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就摇头道,“不用客气了庄老师,您这才是第一家,后面还有几位老师的书我都还没送。”
“哎,迟一点给他们送也没关系的,这大冷天的还麻烦你过来送一趟,我也实在是过意不去。进来喝口热水,也让我尽尽心意。”庄语说道。
“真的不用了庄老师,谢谢您的好意,我车还停在下面,再不过去,估计你们小区保安要找我了。”
庄语点了点头,“那好吧,真是多谢你了,其实找个快递送过来就行了,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
“没事,没事,我先走了,庄老师您在家吧。”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慢走。”
等到徐扬走后,庄语拿着纸包往屋里走,李秀英正端着水壶过来,“人呢,不是说来客人了么?”
“走了,是张重的人,过来送书的。”说着,庄语还举了举手中的纸包。
“哦,给你送什么书?看着挺厚的。”
“新书,明天才发售,我算是走了个后门,先睹为快了。”庄语笑道。
“嗯,先别急着看了,早饭做好了,吃过了再看。”
“好。”
庄语嘴里说着好,但是手却不由自主地把纸包给拆开了。
黄色的油纸包里面包了两本书,庄语挑了挑眉头,“这书还挺厚的,怕是百万字的巨著了。”
拿到书,他一边往小餐厅走,一边翻开书。
刚才徐扬的话让他既高兴,又着急。
高兴的是,他是他们几个中第一个拿到书的,着急的是,不用多久,他们几个也会拿到书。
不行,他一定第一个把这本书看完。
估计徐扬也不会想到,他就随口说的一句话,竟然让庄语这么在意,更想不到,庄语这么一个文坛大佬,竟然还跟个孩子似的,这种事情还要跟人攀比。
这本书的一开头就交代了时间,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孙少平的穷困学生,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纪。
可是他每顿饭只能啃两个高粱面馍。
高粱面馍,据说在旧社会地主喂牲口都不用高粱,因为这是一种最美营养的粮食。
可就是这样没有营养的高粱面馍也无法充足地供应。
连饭都吃不饱。
庄语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这位孙少平跟庄语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可能要比他长上几岁。
但是那个时代的日子,庄语还记得清楚。ωωω.χΙυΜЬ.Cǒm
书上面一点都没有夸张,因为庄语小时候就过的这样的日子。
庄语的父亲,以前在村集头开了个铺子专卖牛肉面,他记得清清楚楚,价格是五分钱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钱一碗的自家卖的牛肉面,直到铺子关了庄语也没吃过几次,舍不得啊。
庄语上学比较迟,到了十岁的时候才上了小学一年级,学费是五毛钱一学期,上学之前跟放学之后都要回家帮家里面放牛,这样看来,其实孙少平比庄语还要好一些,毕竟庄语在十六七的时候还在上初中呢。
刚看了两章,庄语的思绪就飞了起来。
可能是时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现在看来,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许三观卖血记》更让他心生感触。
越往下看,庄语就感觉越惊讶。
为什么张重会对那个时候的生活这么了解?
之前《许三观卖血记》出来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并没有现在这么惊讶。
因为《许三观卖血记》的写作手法悬置得更为厉害,把历史环境和生活背景虚化了很多,不像这本书,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细如抽丝。
如果拿画作比喻,那《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印象派画作,《平凡的世界》则是一部超写实主义画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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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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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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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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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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