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奶爸大文豪>第二零四章 我要起飞了
  “茶峒啊。”

  王孟抹了抹眼角,当年打仗的时候,他们部队还去过,这一晃都已经好几十年过去了。

  书里说的白塔,他还有些印象,只不过渡头的老大爷他却记不得了,是真有这么一个人么?

  当时他们在茶峒也没有待多久,但是渡头肯定都摸过。

  翠翠,可真是个好女孩儿,不过结局又有些不尽如人意。

  王孟站起身来,一直候在门外的保姆见他起来,顿时一个激灵,等到看老爷子精神还不错,就放下心来。

  老爷子一百多了,虽然身子依旧健朗,不过家里人肯定还是担心,他又喜欢自己一个人住一个院子,不准其他人搬进来。

  儿子女儿们就想找个贴身保姆照顾他,起初他是不愿意的,但是经不住小辈们软磨硬泡,最终同意了。

  不过保姆过来整天也没什么事情,吃喝拉撒他自己都能解决,保姆的任务就是防止有什么意外发生。

  刚才王孟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沓a4纸看了两个多小时一动不动,保姆在边上看着,还有些担心,这么大的年纪,哪还能这么用精力呀。琇書蛧

  王孟看了两个小时的书,确实有些精力不继,不过还是选择站起来走一走。

  “大姐,你是哪儿人?”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王孟忽然开口道。

  保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王老先生是在喊自己。

  王孟祖籍是在津卫,对于女性,不论大小都称呼为大姐。

  “王老先生,我家是许都的。”

  王孟点了点头,“倒是听不出来口音。”

  保姆腼腆一笑,“出来得早,老家话好多年不说了。”

  “乡音可不能忘啊,听你的意思,一直没回家?”王孟又问。

  “家里山沟沟的,穷得活不了人,早就出来了。”保姆憨笑道,自从她过来当保姆,还是第一次跟王孟说这么多话,老爷子今天看起来特别有兴致。

  “许都我年轻的时候也去过,要说起来,你们许都的山比较少,不似云贵地区。水也不多,不如湘南。”

  “您见多识广,肯定什么地方都去过。”

  王孟笑着摆手,“我们那个时候交通不太便利,跟现在不能比,现在只要愿意,全国哪个地方都能去得了,我们那个时候都靠着两条腿赶路,遇到大山大河,只能站在原地抓脑袋。”

  ……

  如果说,《许三观卖血记》的色调是沉重的,压抑的,是脱离现实,又映照历史的。

  那么看《边城》的时候,人们的眼前就只会剩下一个小小的茶峒,什么天下大事,什么世间烦扰,都被某种力量隔绝在小镇之外。

  像王孟那样去过茶峒的,会被《边城》带回到回忆当中。而那些没有去过茶峒的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则会被书中优美的笔触带着领略这片世外桃源。

  庄语坐在自己的书房,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眼睛长时间对着手机屏幕,他还是有些受不了。

  之前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他觉得张重是个思想锋利,非常有开拓精神的作家。

  就像行军打仗一样,能够以奇制胜。

  但是读过《边城》他才发现自己对张重的认知实在是大错特错,人家不仅仅能够以奇制胜,还能以正相合。

  先不论这本书充斥着的浪漫主义气息,光是这份笔触就是常人难以企及的。看这本书的时候,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不是在阅读一个一个文字,而是在观看一幅现成的画卷。

  张重描绘风土人情的功力,让庄语叹为观止。

  “令人神往,令人惊叹。”

  庄语摇了摇头,竟然生出一种自愧弗如的感觉。

  ……

  因为张重忽然发了新作,原本关于《荷叶集》的骂战仿佛遭遇了冷空气,突然停了下来。

  人们纷纷转头去关注起张重的新书《边城》。

  还没看新书,就有人问:是侦探小说么?

  也有人问:是科幻小说么?

  得到否定的答案,这部分人都有些失望,张重创作速度确实是快,但是也太不专一了吧。

  波洛系列才写了两篇呢,再不行弄两本科幻小说出来,也能巩固一下科幻大师的地位啊,现在这样子,想吹都不好吹啊。

  不过虽然没有想要的侦探小说和科幻小说,但是他们还是依旧入了《边城》的坑,毕竟张重从出道以来,就没有让人失望过。

  就算是反响最差的《我是个算命先生》也都有一群拥趸一直在默默支持着。

  等到第一波读者看完之后,网络上关于新书的评论也渐渐多了起来。

  【虽然想着张重能多出侦探小说,但是《边城》却让我非常惊喜,我已经爱上这本书了,没有办法,太美了。】

  【为什么不放在《荷叶集》里面呢,我觉得这就是一首长达四万字的长诗啊。】

  【没毛病,就是一首长诗。】

  【请问真的有茶峒这个地方么?】

  【有啊,我就是茶峒的,张重应该是去过我们那里,写得很真实了。】

  【如果不是知道张重是江阳人,还可能会以为他就是茶峒人,怎么感觉比我这个茶峒人还了解茶峒。】

  【为什么我平时感觉不到,看了小说之后,回想一下,我们那边还真的就这么美哎。】

  【表示想去,真的有吊脚楼么?】

  【有的,不过很多都塌了,基本没人住。】

  【那有赶鸭子赛舟么?】

  【没了,听老一辈说以前有,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我都不会游泳。】

  【我就想问,有没有翠翠。】

  【哈哈,按照书里面的时间,就算是有翠翠,估计已经不在了,就算还在,也很老了。】

  【渡船呢?】

  【现在不坐船了,有个大桥。】

  【我现在就想知道,孔舟这次会怎么喷。】

  【提这玩意干嘛,扫兴。】

  【呵呵,估计这次孔舟又要为植物人大大贡献一本销量了。】

  【这么肮脏的人,不配读这本书。】

  ……

  晚上刚吃过饭,张重陪芃芃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因为是广告时间,小丫头在沙发上跑来跑去。

  她最近研究出来一个新玩法,先从沙发的一头起跑,然后往张重身上冲,等她冲到张重面前的时候,张重就会掐着她胳肢窝把她举起来。

  芃芃称这个游戏为——起飞。

  “爸爸,准备好了么?我要起飞啦。”芃芃半蹲着腿,做出一副起跑的姿势,还问张重准备好了没有。

  张重张了张有些酸痛的胳膊,他感觉再这样玩个几天,他就要练出麒麟臂了。

  他又不禁苦笑,明明家里面有小火车,有滑滑梯,这些都能玩,这丫头为什么还要来摧残她老头子的两条胳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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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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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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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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