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奶爸大文豪>第一百七十三章 给它个新名字
  “第二、为什么别人可以生活舒适,文人便不可生活舒适?文人穷了,对他实在没什么好处,在他人看来很美,死后读其传略,很有诗意……”

  ……

  “我想要说文人应该贫穷,这位李先生确实有底气说这样的话,毕竟他确实不太富裕。但是他的富裕不是他的自我选择,而是被动接受的。至于这位李先生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也大概能够理解,他应当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别人的成功让我不舒服,如果别人的成功名副其实,我会更加难受。”

  “很显然,我不小心让李先生不舒服了。李先生是个敢爱敢恨的人,他不舒服了,也就想让我不舒服。“

  “很不幸,我跟李老师同样敢爱敢恨,别人让我不舒服,我就想让他更不舒服。”

  洋洋洒洒上千字,前面半段都是摘自林语堂的《人生的盛宴》其中文人与穷一段,还有些含蓄,到了后面,张重自由发挥,就直白了很多,等于是指着李思齐鼻子在骂他“因妒生恨”。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张重写完这些之后,再回头想想,他会被李思齐骂,而且是两个号同时被骂也是有迹可循的。

  他们伤痕文学专注某段历史,不论是李思齐还是其他人,有些人玩治愈,有些人搞创伤,但是伤痕文学这个所谓的派别早已经形成了某种门户。

  现如今忽然出来一本《妻妾成群》大红大火,把寻根文学又往主流文学上拉了拉。

  这还不算完,你五年级植物人来凑什么热闹,还搞了个短篇《受戒》出来,带着点寻根的影子。

  李思齐作为伤痕文学代表人物之一,作品未必多有深度,但却是个打靶好手,现成的两个靶子在面前,他就像是猎人见到了猎物一样眼红。

  张重感觉自己不小心卷入到了文学派别之争中。

  在普通人眼中,文人间的文学派别相争应该是高雅的,风流的,能容彼此意见的。琇書蛧

  但是事实上,文人关于派别的争斗,跟农夫争田夺地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不过文人藏在纸笔之后,不然的话大家总会看到争得面红耳赤,拳脚相向的文人们。

  至于文人骂架,其实也不风雅,如果不是顾及脸面,骂到最后大概也就只剩下“cnm”这些词语。

  如果稍微顾些面子,也都像小孩子们骂人。

  比如鲁迅骂郭沫若:远看一条狗,走近一看,郭沫若先生。

  还比如龚古尔兄弟骂特奥菲斯:一头没劲打采的河马。

  以及他们骂埃内特斯:像长着红斑的小牛头,或是磨出老茧的猴屁股。

  巴尔贝骂左拉:就是大便一样的米开朗基罗。

  这就是文人,其实真骂起来人跟普通人没有任何两样。如果一个人还能保持冷静,洋洋洒洒执笔千言来个“文化骂人”,那肯定说明这个人还不够生气。

  ……

  “这个狗畜生!狗王八蛋!狗杂种!”

  显然,大文人李思齐是真生气了,不过他文人的底子还是在的,连续三个比喻句形成排比,还有复迭层递效果,表达了强烈的情感升级。

  李思齐已经快七十岁了,身体早就不如从前,刚才一时气急,这会呼吸有些不顺畅。

  站在他旁边的孙子李贤连忙过去抚拍爷爷的后背,“爷爷,您怎么了,生这么大的气?”

  李思齐气顺了一会儿之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位子让给李贤,指着电脑对他说道,“我来说,你帮我打字。”

  李贤搓了搓手,“爷爷,这次又批评谁?”

  “五年级植物人。”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李思齐狠狠地咬着牙,一副要吃人的表情。

  李贤看到了李思齐的表情,吓了一跳,他也大概猜到爷爷这么生气应该是跟这个五年级植物人有关。

  “你写:曲高向来和寡,文人未必应穷,但是绝不……”

  李思齐叙述着,他孙子李贤则是一字一句地敲进电脑里面。

  写到一半时,李思齐忽然感觉脚边有东西一直在扯他裤脚,让他心生烦躁。

  他低头一看,原来是家里面养的狗。

  “狗畜生,快滚!”

  敲键盘的李贤想都没想,就把“狗畜生,快滚”几个字敲了进去。

  李思齐往狗身上踢了一脚,回头看到孙子录入的字,一巴掌又拍在李贤头上,“一点脑子都不动,我说什么你就录什么?”

  李贤委屈地摸了摸脑袋,又将那几个字删掉。

  等到一篇文章录进去,李思齐又亲自看了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就投到了人民文学网。

  李贤刚才被拍了一掌,心里面有些委屈,也不想在李思齐这里待了,准备出门的时候,被李思齐叫住,“等等,你那狗起名字了么?”

  “名字?”李贤一愣,“起……了。”

  他有些害怕,是因为爷爷向来认为狗是畜生,名字是人才有的,狗是不应该起名字的。

  不过这次李思齐却没有怪他,而是问道,“叫什么?”

  “叫东贝。”

  李思齐摇了摇头,“这名字不好,以后给他改名,就叫张千里。”

  “爷爷,之前那个名字都叫习惯了……”

  “废什么话,叫你改就改!”

  “好,好,我马上就改。”李贤吓了一跳,缩着脖子就逃了出去。

  ……

  李思齐的文章发表速度很慢,因为人民文学网不是他家开的,肯定要花时间审核文章,而且要定期排版。

  如果速度快的话,他的这篇文章想要出现在版面上面,至少需要两天的时间。

  如果运气不好,人民文学网觉得没有价值,可能就不会刊登。

  不过李思齐名气在这儿,这点面子人民文学网还是要给的。

  因为效率很慢,所以张重也不知道李思齐已经写好了文章骂他,只不过没有发表。

  其实就算知道了,他也无所谓,骂人这事,他还真不怂这些文人。

  不过他现在也没什么心思去骂人,因为他正在忙着弄他的新书《许三观卖血记》。

  他在心里做了一番权衡,最终选择在五年级植物人这个号上发表这本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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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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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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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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