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重让他沿着大路再开了一段,到他们小区门口。
带着芃芃走到小区门口之后,张重一眼看到了门口沈健的车,他没有第一时间往车那边走,而是很警觉地朝四周看了看,大概看了有一分多钟,确定没什么异常之后才往车那边走。
走到车旁边之后,沈健正要下来给他开车门,他却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直接上。
本来张重应该要坐在副驾驶的,不过因为带着芃芃,就坐在了后座上。
沈健转过头,笑着道,“张老师,这是你女儿么,这么可爱。”
芃芃看到沈健之后,忽然一脸惊讶地捂着小嘴。
然后凑在张重耳边小声说道,“爸爸,爸爸,他是电视上的人唉。”m.χIùmЬ.CǒM
沈健上了几次春晚,前段时间又上了南怀卫视的中秋晚会,芃芃跟着爷爷奶奶见过他好多次,当然有些印象。
不过她只知道沈健是电视里面的人,却不知道他具体是干什么的。
沈健也被她逗笑了,“我现在可不在电视里面哦。”
张重把女儿往前抱了抱,“叫沈叔叔。”
“沈叔叔。”虽然还很惊讶,但芃芃还是乖巧地喊了一句。
“乖,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张芃芃。”
“嗯,芃芃真乖。”沈健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快脱落了,在口袋里面摸了摸,掏出一个小盒子,“来,芃芃,沈叔叔送你一样东西。”
张重看了一眼小盒子,问道,“沈健,这是什么意思?”
沈健笑道,“就是个小玩意,送给芃芃玩的。来,芃芃,拿着吧。”
芃芃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先看了看爸爸。张重朝她点了点头,她才喜笑颜开地接过小盒子。
“别人送你礼物,要说什么?”
“谢谢沈叔叔。”芃芃头都没抬,注意力完全放在小盒子上,但还是很流畅地说出了这句话来。
“回去再拆吧。”张重说了一句,在华夏当众拆礼物并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
不过沈健却摆手笑道,“没事的,拆吧,看看喜欢不喜欢。”
芃芃本来拆到一半,听到爸爸的话,又停了下来,现在沈健说完之后,她又看向爸爸。
张重又朝她点了点头,“既然沈叔叔让你拆,那你就拆吧。”
芃芃咧嘴呲牙笑了笑,三下五除二就把小盒子打开了,随后脸上就笑开了花。
“哇,是小猪毛毛。”
张重伸头看去,盒子里面放了一个吊坠项链,看材质是黄金的,吊坠是小猪毛毛的模样。
张重忍不住瞧了沈健一样,他是知道芃芃喜欢小猪毛毛,还是只是巧合而已?
事实上,自己告诉沈健要带女儿也只是半个小时之前的事情,他都没想到沈健会送礼物。
半个小时,还要开车过来,沈健竟然还花时间去买了个礼物,而且恰好是小猪毛毛的金吊坠。
说起来也太巧了,但是张重想不出来沈健怎么能知道芃芃喜欢小猪毛毛。
看到芃芃这样开心,沈健笑道,“我还担心这礼物芃芃不喜欢呢,我也是看我家侄子喜欢这个小猪,所以就买了。”
张重点了点头,“有心了。”
“客气,客气。”沈健不知道又从哪儿摸出来一个长盒子,递给张重,“张老师,这是送给你的。”
“给我的?”
张重看了看盒子,上面印了一行字母,立马知道盒子里面是什么东西了。
fake钢笔,全世界最出名的钢笔品牌之一。
张重接过盒子,他直接打开了盒子,看到里面的钢笔之后,就把盒子盖好推了回去,“这个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如果是一般的钢笔,张重收了也就收了,但是这里面装的是fake洛华经典款,全球限量,一支至少要三万块钱,而且还不一定能买得到。
三万多块钱对现在的张重来说,也不算很多,但是他跟沈健的关系还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间,不应该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见张重不收,沈健却急了,“张老师,这支笔也是别人送我的,我一个搞小品的,用这么好的笔也是白瞎。自古宝剑配英雄,这么好的笔自然应该由张老师这样的大作家拥有。”
一顿马屁拍过去,张重却没有被拍晕,依旧婉拒道,“确实太贵重了,我自己也用不了这么好的笔。”
“张老师,你就收下吧,这既是我对你把两本这么好的小说交给我改编的感谢,也同时是上次因为我的过错让你暴露在大众视野中的赔礼道歉,张老师你要是不收,我会一直过意不去的。”
张重见沈健依旧坚持,沉吟了一会,也不再推辞,把钢笔收下之后,说道,“让你破费了。”
沈健笑道,“不客气,不客气,那咱们现在走,估计文导已经到地方了。”
文锦江本来人在魔都,为了来见张重,特意从魔都赶过来的,所以说,这次他过来也算是很有诚意了。
张重点了点头,“那就出发吧。”
约定好见面的地点是在江阳比较出名的一家叫做鸿运来的酒店,沈健已经提前把包厢定好,张重他们去了之后直奔包厢而去。
推开包厢的大门,里面有两个人,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还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不用说,这个老头便是文锦江,而且张重也看过文锦江,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进到包厢之后,张重主动打了个招呼,“文导你好,我是张重。”
文锦江握了握张重的手,虽然已经从文锦江口中知道这位五年级植物人是个年轻人。
但是当他真正看到张重的时候,还是被他的年纪和样貌惊到了。
他是管娱乐公司的,华一公司的那些流量小生,要不是占了妆容的光,估计大半都没有眼前这个年轻大男孩长得漂亮。
都说见字如面,读文识人,但是文锦江根本无法将这副帅气阳光的脸庞与《十个印第安小男孩》联系到一起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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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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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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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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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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