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站着的是跟来的李震,至于程处默则在进了城的时候就找了个借口溜回家了,反正他一直都是跟着出去玩的,回去跟陛下复命这等无聊事,他也不感兴趣。
李震看着宋主簿的详细复述,心中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可事实如此,他就算有心辩驳也无能为力,自己总不能上前跟皇帝说:杜少清此人一张嘴能讲遍古今天下事,天南海北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
就算如此,谁会相信呢?最多只会一笑置之,认为对方不过是满嘴花花讲故事罢了,有什么学问见识?
长安卢国公府上,程处默悄悄的就溜回了家,不是因为别的,就因为他偷偷窃走的那半坛子烈酒。
这小子也是精明,一路上人多嘴杂,他甚至连好兄弟李震都没告诉,心里还安慰自己说:小震一向喜欢文事,不喜欢烈酒。
依照他的精明,他不会分辨不出这半坛酒有可能会是大唐的稀世奇珍,可能天底下就这半坛,堪称天下烈酒之最。
所以他就想偷偷溜回家自己给偷喝掉,心中还暗自窃喜,时间刚好,家中也没什么人,父亲去上朝当值,两个弟弟整天出去疯跑,自己可以安心自在的好好品尝这烈酒了。
回到房中,程处默取出了自己所有酒杯中最小的那只,不是因为他怕酒烈,而是他舍不得,回来的一路他都在脑海里思考,该怎么享用这半坛美酒?
举坛牛饮?不行不行,暴殄天物,一口气喝完太浪费了。
对酒当歌?也不行,自己文采还有待提高。
想了好多好多方法,最终机智的选择了这个,用最小的杯子,慢慢的品,对,就是品,品酒才有意境,据说高人都是品酒。
“嘶!啊!
好,好酒,一线入喉犹如碧水冰泉,转瞬入腹又似烈火烹油,这一口酒下去,可以说天下再无能够入口之物了。”程处默喝下一杯,豪爽的自评道。
就在这时,他用门闩插住的房门被人暴力踹开,老爹程咬金哇哇大叫道:“好你个混账小子,有这等好酒竟敢藏私?我老程家的家风就是吃独食吗?”
二话不说,程咬金大步上前,劈手夺过了那只小酒坛,另一只手直接抓起了程处默的后脖颈,甩手扔在一旁,自己大咧咧的坐在了程处默的位子上。
这个情况直接将程处默整懵了,看着父亲这波犀利的操作,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个爹爹都忘记喊了。Χiυmъ.cοΜ
其实这也是他点子背,程咬金这天当值溜号,前去看望称病在家的老哥哥秦叔宝,回来的时候正好瞧见了鬼鬼祟祟的儿子,心道这小子不是出去公干了吗?回来这么快?这还不算,怎么这个样子像是在憋着坏呢?别再是惹了什么麻烦吧。
所以程老魔头就一路尾随,亲眼看着程处默回到房中还反插上门闩,这就更让人生疑了,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是当老魔头趴在墙根听到儿子这么一句感慨的时候,再也不淡定了,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酒?他娘的听着这小子的感慨我都直流口水?于是乎就有了刚才的一幕。
程处默满腹委屈,心道自己真是百密一疏啊,在哪里不能喝掉这一坛酒?非要跑到家里?早知道当时在客栈就一通牛饮了。
“爹,爹,……老爹”程处默心疼得声音拉了老长,可是程咬金头也不回的训斥道:“稍后再跟你小子算账,让老子也来尝尝你口中的天下之最。”
这位做老子的可比儿子精明,他不用小杯子,喝酒什么的,当然要靠抢的,喝到自己肚子里的才是好酒,扣扣索索最后都成了别人腹中的美酒,那岂不是傻瓜?
举起坛子满饮一口,咕咚一声,声音从程咬金喉咙发出,却重重的砸在了程处默心头,程处默心道,完了完了,这坛酒跟自己没关系了。
“哈……!好,好酒,绝世好酒仅此一份!够烈,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
烈酒入腹,长啸一声,程咬金豪气干云,被酒气冲脑,微微晃了一下,随后大吼着感慨,他是一家之主,可不用这么偷偷摸摸的,这是自己的卢国公府,还没人敢跟自己抢东西。
程处默那个心疼啊,眼看着父亲就要举坛再灌第二口,他忍不住了,想要再争取一下,于是开口喊道:“老爹,您刚不是说,自己吃独食不是我程家的家风吗?孩儿与您做个伴,你我父子对饮岂不妙哉?”
程咬金举坛的手停在了半空,眉毛一竖,转头怒目反问道:“你想给你老子立规矩?”
程处默吓得差点蹲坐在地上,瞬间认怂,连连摆手道:“孩儿不敢,绝对不敢,我去看望一下娘亲,顺便传达一下您刚刚对于家风的批示。”
说完之后转身拔腿便跑,程咬金愣神的功夫,眼瞅着儿子溜走,叫都叫不住,心中暗骂,真是奸猾的小子,不就是抢了你的酒吗?这就去找你母亲告状?故意耍滑坑爹吗?
程咬金原配夫人孙氏早亡,后来续弦是五姓贵族清河崔氏之女,这位夫人在家中很有威信,当然也跟护犊子,程咬金虽然不怕她,但怕麻烦,所以眼珠一转想到一个主意,“既然你敢计较我吃独食,哼哼,那老子就给你做个典范,好酒,当跟兄弟共饮!”
提着酒坛,程咬金出门骑上快马,直奔秦叔宝家而来。
“二哥,二哥,快出来看呐,兄弟得了件宝贝,不敢独享,特地拿来孝敬二哥。”两家交好,程咬金过来根本不需通报,还没进秦琼的书房,老魔头就大喊了起来。
这时书房门口走出来一个披着袍子的中年黄脸汉子,鬓角微霜,脸色略显苍白,但一身威势极重,好似一只病中猛虎一样,汉子诧异道:“咬金?你不是刚刚才回去吗?怎么又折回来了?你二哥我这身体就是这样,又没什么大事,不用这么记挂在心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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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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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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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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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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