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门派以梅花为印记,衣袖上绣着特殊丝线缝制的梅花刺绣,绝难仿制,也无人敢仿制。
对于这个门派,江湖传言:一绣梅花纵身飞,二绣梅花插翅逃,三绣梅花神鬼难。
无痕门以梅为尊,衣袖上梅花越多,便越是厉害。
衣袖上有一朵梅花,则是普通帮众。可这纵然是普通帮众,武功亦是极高,若是与之敌对,需及早纵深飞遁。
衣袖上有两朵梅花的,便是无痕门中的高手。若与这样的高手做对手,那就是插翅难逃。
据说,绣有两朵梅花的,有好几人都是兵器谱上赫赫有名的高手
而只有无痕门的掌门人,才有三朵梅花。据传言,这位掌门人武功高绝,只要他想对付你,便是鬼神也束手无策,感到为难。
先前,那个镖师便是看到了黑衣人衣袖上的特殊丝线和手法缝制出来的两朵梅花,因此吓得肝胆俱裂,魂不附体,就连反抗也不敢反抗。
当李君逢知道这三句话时,他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不错,这无痕门是他建立的。他这两个月来,为了磨炼,不断的先击败高手,再许以金钱权势,实在不行就以毒药控制,笼络了一批高手。
然后再借助这一群高手,帮助他办理一些事情。
却没有想到,无痕门偶尔展露的一鳞半爪,竟然让人有这么多猜测。
越是装扮的神秘,便越是容易引发人们的猜想,从而越传越玄乎。
当然,无痕门之所以如此出名,还和梅花盗脱不了关系。
谁让无痕门的梅花标志,和梅花盗都有梅花两个字呢。让许多人暗中猜测,其中是否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算算时间,李寻欢也快要到了。”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列不虚发。如此神刀,若不见识一番,岂不空留遗憾。”
李君逢眸光一闪,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放眼天下武林,高手辈出。而只要还有一丝向武之心,谁不想见识小李神刀的惊心动魄呢?
一刀飞出,山河变色,风云为之激荡。
两年之后,上官金虹对小李飞刀好奇。而现在,李君逢亦是如此。
只是,那一把飞刀实在是太可怕了。原本已经站在人世间巅峰,俯瞰芸芸众生的金钱帮帮主,为了目睹那一道刀光赔上了性命,霸业成空。
那么,李君逢呢?
……
李寻欢也在追寻金丝甲,他想不到,自己才一入关,就卷进了这一场大案之中。
他此时一改往日的懒散、落寞,变得好像一条猎犬那般矫健、轻捷。
李寻欢对于他自己很有信心,只要敌人留下一丝痕迹,他就绝不会放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追踪。
现在也是!
于是,他找到了酒家。
只是,他没有料到,他一从后院溜进去,就看到了金狮镖局总镖头查猛的尸体。
李寻欢皱着眉头,推开大门,于是又看到了六具尸体。
这六具尸体李寻欢都很熟悉,除了那个镖师外,其余人都不是庸手。
李寻欢的目光是何等锐利,他只是一眼,便已经发现其中五人是被一把快剑所杀。
是谁?
是谁有这样一把快剑?Χiυmъ.cοΜ
昔年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然轻灵飘忽,但出手绝不会这样狠辣。更何况,鹰愁涧一役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剑客已封剑归隐了。
忽然间,一旁的窗户传来一股缥缈的杀意。虽只是轻轻一缕,却让李寻欢全身发寒。
刀光一闪,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小李飞刀已然飞了出来。
刹那间,天地失去了颜色,暗淡下去。
这一刀速度之快,气机之鼎盛,锋芒之锐利,已非笔墨所能描述,更充满了一股奇异的力量。
这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打造的一把普通飞刀。可在这一刻,却已然化作判官笔,在生死簿上勾勒,有着决判生死的力量。
如此惊艳的刀光,普天之下,除了李寻欢还有谁能发出?
而如此惊艳的刀光,又有谁能接下?
自出道来,李寻欢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他的飞刀,从未失手。
这一次,亦是不会。
可那来人却好似早有预料一般,反手一掷,一把伞已脱手而飞,伞尖朝着飞到撞了过去。
叮!
伞尖与飞刀碰撞,空中溅起一道耀眼的火花。
然而,血梅花并没有阻止住小李神刀,两股劲力碰撞,血梅花反而被撞的斜飞出去,插在了旁边的柱子之上。
而那一把小李神刀的刀势不绝,依旧散发着锋锐的光芒,在眨眼睛朝着李君逢的喉咙刺来。
刀还未至,一股锋锐的气机便已让李君逢满面生疼。
李君逢临危不乱,他目光一凝,在万分之一刹那时,双手猛然合十,竟将这一炳小李神刀夹在了双手之中。
“去!”
李君逢双手向前一挥,那一把七寸长,薄如叶的飞到便反射而出,朝着李寻欢飞了过去。
李寻欢身形飞掠,如雁回空,躲过了这一刀。与此同时,他并指如刀,向李君逢划了过来,只是杀气并未有先前那般凝重了
世人只知“小李飞刀、列不虚发”,却不知他的轻功之高,所学武功之渊博,天下亦是少有人能及。
光是这“雁回巢”的轻功,以及这一记指刀,便足以让他跻身顶尖高手的行列。
李君逢亦是足尖一点,整个人朝着李寻欢扑杀而去。而插在柱子上的血梅花,好似被无形丝线牵扯,嗡嗡颤抖。其中的血梅剑“挣”的一声,就跳到了李君逢的手中。
一人一剑,天下何惧。
当!
两道身影在空中交错,乍合便分。指刀与血梅剑碰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
“哈哈,李探花,你输了,输了的人可是要请喝酒。”李君逢哈哈一笑,身形回转,血梅剑挥鞘,人已端坐在酒桌前,先前凛然的杀意已消散一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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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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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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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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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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