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又一声,是啤酒罐打开的声音。孟小荃仰头喝了一大口,多余的酒液顺着纤细的脖颈滑落,而那双笔直得让模特都汗颜的长腿豪迈地搁在前面的矮凳上,大开衩的旗袍丝毫遮挡不住白皙风光。
商四看得挑眉,下一秒就看到陆知非转过头来平静地看着他,眼神里写了四个字——你想死吗?
商四说:“我只是想吃烤五花肉了,白花花的,挺像。”
“噗。”孟小荃一口啤酒差点全喷出来,细长的眼睛瞟过去,“人才啊你。”
“过奖。”商四微笑。
孟小荃转而看向他更感兴趣的陆知非,这是他在欢喜山深处看到的除他之外的第二个人类,他有点好奇,“你一直跟妖怪混在一起吗?”
“也不算。”陆知非粗略地把他的事讲了讲,然后问:“你呢?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
妖怪可不都是温和的,陆知非能畅通无阻那是因为有商四在,孟小荃就不一样了。孤身一人,身处深山,怎么看都很不寻常。
孟小荃似乎看出了陆知非的疑惑,说:“有些妖怪虽然可怕,但他们也不笨啊。这座山的土地开发权在我手里,他们要是敢动我,这座山也保不住。”
孟小荃说的虽然都是算计,但陆知非看得出来,这里的山妖们跟他都很亲近。山妖是很纯粹,也很呆傻,但它们并不容易被欺骗,本体的纯粹让它们能很准确地判别出他人抱着善意或恶意。
孟小荃买下欢喜山的开发权,建造欢喜山庄,怎么看都对妖怪们百利而无一害。
“其实我以前也不信这世上有妖怪,几年前来郊区登山的时候不小心误闯了进来,差点没走出去。”孟小荃提起往事,嘴角还犯抽抽,“刚开始我还以为碰到了鬼打墙,后来又碰到了妖怪,妈的一个蛇妖,身材还不如我好看。”
喂你的关注点有些偏啊。陆知非在心里吐着槽,然后就莫名想到了昨天上山时碰到的那个一言不合就拉长脖子的蛇妖,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
孟小荃听不到陆知非的吐槽,还兀自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我想吧,既然要死了,就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死。结果碰到个白胡子小老头,妈的硬要说我为情所困跑到山里来自杀,把我救下来说要开导我。”
孟小荃原本不想自杀的,听他叨叨了半天,倒真想死了。
陆知非却注意到了别的点,“白胡子小老头?土地公?”
“你认识?”孟小荃诧异。
“微·信好友。”
“哦,微·信营销啊,我教他的。”
陆知非:“……”
原来幕后推手是你啊。
陆知非问:“他现在就在欢喜山?”
孟小荃点头,“是啊,他的庙就在山上。”
“可普通人进了欢喜山,不是会迷失方向吗?”
孟小荃悠悠地抽了口烟,道:“如果是来还愿的人,土地公感受到他们的念力,会给他们指路的。不过这么多年也没几个人来就是了。”
商四却挑眉,“山脚下不就有一个吗?”
“山脚下,现在?”孟小荃头顶问好,哪个傻逼大晚上的来郊区还愿啊。
“煤球说的,它们说他在山脚下待了很久了,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来。”商四耸肩。
每隔一段时间都来?孟小荃不禁面露疑惑,而这时商四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哦,他刚才似乎还打了个电话,被某人骂了一通。”
孟小荃的脸色忽然间就变得古怪了起来,愣了片刻,站起来抓起外套就往外走。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的,“妈的季宵那个白痴。”
孟小荃气势汹汹地走了,小山妖们注意到他的举动,纷纷跟在他身边,像一个个保镖似的。陆知非站起来想跟上去看看,商四却拉住他的手,“跟我来。”
十分钟后,商四带着陆知非来到了山的另一面。
拨开茂盛的藤蔓,陆知非看到一座破旧的小庙隐匿在林间,屋顶的飞檐和窗柩还是很古早的样式,同墙上斑驳的创痕一起,诉说着经年的沧桑。
晚风一吹,檐角挂着的铜铃发出了生锈后的沉闷声响。荒凉就像铃铛里不小心抖落的尘埃,顷刻间被风吹得到处都是。
似乎是察觉到陌生人的闯入,一只兔子惊吓地竖起了耳朵,然后飞快地窜入小庙旁边的灌木丛里,消失不见。
“有人在吗?”陆知非喊了一声。
无人应答。
难道土地正好不在家?陆知非疑惑着,正想走进庙里看一看,却在踏进去的那刻,倏然被商四拉住,“别进去。”
“怎么了?”
“这庙快塌了。”商四把陆知非拉出来,然后带他绕到庙的后面。一看,庙后方赫然是一面悬崖峭壁,那儿本该有棵树,估计是已经掉下去了,只剩下一些断裂的、腐烂的根系还嵌在土里。如果不是周围长满了藤蔓,有些还缠上了土地庙,有效地延缓了坍塌,恐怕庙也已经不在了。
“这庙估摸着也有个两三百年了。”商四的指尖划过墙壁,看着指尖沾染的灰尘,说:“峭壁之上,无法修缮,又没有念力反馈,恐怕过不了多久,世上就再也没有这座庙了。”
听着商四的话,陆知非忽然感到一阵无奈和苍凉。他的目光从庙门口望进去,庙里唯二的两根红柱子也满是斑驳的痕迹,那些将落未落的漆就像是干枯的树皮,没有了生机。
这时,背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你们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门口?”
陆知非回头,就见一个身高一米二,穿着儿童浴衣、脖子里挂着毛巾、手里端着个蓝色澡盆,湿漉漉的头发上还冒着热气的白胡子小老头站在他们身后,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们。
“我是鹿不知。”陆知非忽然想起来这是自己第一次见网友。
“是你啊。”土地公和颜悦色起来,随即又想到了什么,生气地说:“你连三根香都不给我,来找我干吗?”
陆知非莫名感觉理亏,商四却大感好奇地绕着土地公走了一圈,“像倒是还挺像的。”
土地公抱着澡盆一脸警惕,“你是谁?你干嘛?”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啊?”商四伸手揪了揪土地公的胡子,乐了,“嘿,真的!”
“放手!”土地公一掌拍掉商四作乱的手,随后抱着澡盆灵活地往后跳了一步,满脸警惕地盯着他,“何方妖孽?!”
商四微抬着下巴,双手抱臂,“我是妖孽他祖宗。”
土地公察觉到他身上澎湃的法力,警惕顿时变成了慎重和担忧,“你到底是谁?”
“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商四嘴角的笑渐渐染上一丝冷意,指尖溢出黑色的法力,显然已经动了真格,“这方圆百里的小神仙没有哪一个是不认识我的,你又是哪里来的冒牌货?”
土地公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后退一步,转身就跑。
然而他快,商四比他更快,一把揪住他后衣领把人给提溜了起来,语气森冷,“还想跑?”
土地公飞快地抡着两条小短腿,奈何他正腾空着,抡得再快都没用。陆知非赶忙拉了拉商四,“好了,别吓着他。”
商四这才把人放下,然后委屈地说:“这又不怪我,谁叫他自己心虚要跑?”
土地公看出来陆知非才是大王,连忙跑到他身后躲起来,然后探出个头来,说道:“谁让你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哎哟呵,商四这回是真的要发怒了。
陆知非无奈,“你们俩能不能都少说一句?”
两人看着陆知非,终于消停下来。随后土地公就带着陆知非来到了附近的一座茅草屋,余光瞥了商四一眼,才不情不愿地请他们进去。
屋子不大,但很干净。陆知非注意到土地公脖子上挂着的毛巾绣着欢喜山庄的字样,一个愿意翻过山头去洗澡的人,他的屋子就绝不可能很脏乱。
不一会儿,土地公就端来了三杯热茶。茶杯是很普通的陶杯,造型有些一言难尽,手感粗糙,像是自己做的。
“我原本是城里一只麻雀精。”土地公捧着茶杯迅速进入讲故事模式,陆知非不知道这是不是欢喜山特色,风风火火闯九州。
在土地公的讲述里,他与土地公不得不说的故事发生在六十多年前。
在那个人类都养不活自己的年代,他在城里整整转悠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一口粮,然后不得已离开了大城市,飞进了小山沟。
于是在这个名为欢喜山的山沟沟里,他遇到了世间最后一个神——土地公。
土地公并不只有一个,神州大地广袤无边,无数不起眼的小神仙分管着自己区域内的小小土地。他们没什么无上的神通,不如别的神仙形象高大,但无处不在。
因为神仙很小,所以很多人都不太把他们放在心上。
但也正是因为神仙很小,大事从来不归他们管,所以他们反而活得更长。
无数的小神仙们就这样平凡地活着,靠着微弱的香火散发着余热,然后在一波又一波时代的浪潮中,悄无声息地消亡。
欢喜山上的土地公,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他不知道在欢喜山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土地公存在,但他时常寂寞地想,自己大概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土地了吧。
后来,庙里渐渐断了香火,没有人再上山来了。平凡的小山,变成了妖怪们的聚居地。
妖怪们可不像人类那么有信仰,他们只当土地是个和气的小老头,要真让他们过来规规矩矩地上香叩拜,土地才觉得自己要折寿。
土地觉得,自己的使命大概也到头了。
然而有一天,从城里飞来一只饥肠辘辘的小麻雀。土地给了麻雀一把谷子,从它嘴里知道了城里的情况,于是他又觉得自己还可以散发一点余热。
土地为城里的人们专心地祈着福,虽然没有人来祭拜他,虽然他自己能做的也不多。
而麻雀就在土地庙住下了,虽然他觉得土地有点傻,但土地是个好人,至少会给它谷子吃。
春去秋来,不知不觉间麻雀已经在土地庙住了三个年头。第三年的夏季,一道惊雷劈中了土地庙后面的大桑树。桑树倒下了,轰隆一声坠下悬崖。
麻雀还记得当时土地盘坐在庙里,抬头看着屋顶上的破洞,有些伤感地说:“老天也在催我走了啊。”
麻雀听懂了,不舍地啄了啄他的白胡子。然而土地伸出枯瘦的手抚着他的羽毛,没说话。
第二天,麻雀飞到屋后去看,树果然不在了。原本就破旧的小庙看起来更加破败,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土地最终没能撑过那个夏天,立秋的前一天,麻雀出去觅食的时候被山上的妖怪咬伤了。麻雀只是一只小妖怪,妖力微弱,眼看是活不成了,临死前只想回去再看看那个和气的老头子。
它作为麻雀最后看土地的那一眼里,它记得土地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像老胡同里把好吃的都让给孙子吃的老爷爷。
再醒过来的时候,麻雀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缩小版的土地公,很神奇地活了下来。m.χIùmЬ.CǒM
听到这里,商四运起法力又细细地感应了一下,说:“看起来,他应该是把最后一些神力都注入了你的体内。你现在既不是妖,也不是神,但却能代替土地接受香火,播撒祈愿。也算是种变相的传承吧。”
“可是现在愿意来祭拜我的还是没有几个,再过不久,恐怕我也要消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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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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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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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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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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