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意一听,顿时觉得林玄真是疯了,竟敢去秦家,这无异于自寻死路。
“你怎么知道我是在找死?说不定是秦家找死呢。”
林玄真淡笑道。
“昨晚的跟你说的话,你是一个字没听进去啊。我承认你的确有些本事,但真的,在秦家面前,这不够看。我劝你,别去送死了。”
云水意劝说道,完全是出于好意。
林玄真微笑道:“从今天开始,燕都顶级豪门,便没有秦家了。你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不去!你要跟秦家作对,你想送死,别想拉着云家给你做靠山。”
云水意以为林玄真是想拉云家下水,她才不会上当。
“听你这口气,是要灭了秦家?好大的口气啊!你是我见过,最能吹的人。你别以为在宁城那种小地方,你可以无所欲为,这里是燕都。大宗师在燕都,也不算什么。”xǐυmь.℃òm
云水意无情的打击道。
林玄真笑而不语,打开病房门便离开了。
云水意坐在床边,对昏迷中的秦诗音说道:“诗音姐,这就是你的心上人?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还想跟秦家抗衡。我理解他对你的情义,但目光短浅,配不上你啊。真不知道你喜欢他什么?”
“你也别怪我不帮他,我已经劝过他了,而且要对付秦家,我也帮不上忙,希望他能够有命活着回来吧。”
云水意叹了一口气。
林玄真先回了酒店,取出了易容针,恢复了本来的面貌,然后打开了旁边的一个箱子。
箱子里,放着一套衣服,是他的冠军服。
林玄真既然要回秦家,自然是要风风光光的回去。
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这口气,不仅是给他自己争的,也是为死去的母亲争的。
林玄真的冠军服,皇室御赐,这套衣服的材质用料十分奢侈,是云家专供给皇室的一种布料,民间是没有这种布料的。
衣服的选择的是玄色,也就是黑色中带着一丝红色,这种颜色极其尊贵。
唐国的朝服用料和颜色都是极其考究的,每个品阶的朝服颜色和刺绣都有所不同。
玄色是一品官阶的朝服才有资格用的颜色。
玄色衣服,金线锁边,更是凸显出尊贵。
金色是皇室专用颜色,林玄真的冠军服能用上金线,这也是极大的殊荣。
衣服上以九针十二金线刺绣出惊龙升天之势,栩栩如生,精工巧妙,气势卓然。
其他大臣,衣服上的刺绣以蟒为主,俗称蟒袍。
巨蟒过江,惊涛拍浪,是位极人臣之意。
而惊龙飞天,风云变色,可吞日月,是定鼎天下之势。
玄色衬如威如狱定乾坤之气,惊龙显飞天与日月争辉之势。
这样的衣服,凡人岂可穿?
林玄真换上了他的冠军服,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此刻的林玄真,才是唐国的冠军,才是北域战神。
不过林玄真在朝服外面又穿了一件麻服,披麻戴孝,祭奠母亲。
“许伯接来了吗?”
林玄真走出房间问道。
“已经派人去接了,一千惊龙卫已经进城,随时可以行动。惊龙战机已经在牛皇山准备就绪,随时可以起飞。”
周国森汇报道。
“出发吧。”
林玄真淡淡道。
周国森开着车,往秦家府邸而去。
今天是秦家老爷子秦洪的八十大寿,在燕都算是一件盛事了,秦家已经筹备了许久,再加上众人皆知秦家即将和晟王府联姻,投向了太子一派。
众人都在议论着,以后这唐国第一豪门,非秦宣世家莫属了。
秦家府邸,张灯结彩,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秦宣世家上下,豪车云集,名流汇聚,冠盖如云,场面宏大。
以秦宣世家今时今日的地位,能够受邀而来的,无一不是燕都的上流人士。
“这秦家办大寿,也太热闹了。”
“燕都豪门秦家,有此阵势也很正常啊。”
路过的人听到府邸中传出的动静,忍不住惊叹着。
一辆接着一辆的豪车开进了秦家府邸中。
秦宣世家是唐国顶尖豪门,掌控万亿资产,产业涉足各行各业,秦家子弟遍布各界,在唐国的地位举足轻重。
“十五年了,母亲,我终于等到今天。您若在天有灵,定能看到儿子如今功成名就,为您报仇雪恨。”
燕都秦家庄园门外巨大的牌坊前,林玄真右手端着一枚灵牌,旁边站着一名老者,正是许永德。
牌坊的石柱上雕龙刻凤,两侧摆放着两尊栩栩如生的镇宅麒麟,牌坊中间刻写着两个大字。
秦府。
牌坊两边,左侧刻写“万古流芳”,右侧刻写“金玉满堂”。
笔势银钩铁画,矫若惊龙。
一块牌坊尽显燕都豪门源远流长的底蕴和高不可攀的气势,令人望而生畏。
人站在牌坊面前,都会显得渺小。
这便是燕都豪门秦宣世家的威势。
许永德看着这块高不可攀的牌匾,若非林玄真让他来,他是不敢再来了。
“大少爷,十五年前那个雨夜,你还记得吧?”
许永德老怀感叹道。
林玄真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道:“永世难忘。”
十五年前的雨夜,电闪雷鸣,大雨滂沱,仿佛天都要塌下来似的。
林玄真还在睡梦中,母亲林轻罗收拾好了行礼,便将他叫醒,带着他在许永德的掩护下,悄悄逃离秦宣世家。
也许那个时候,林轻罗便已经知道,母子二人再留下来,也是死路一条,唯有逃命。
在雨夜中,林轻罗牵着林玄真的小手,被淋湿了全身,母子二人实在是狼狈极了。
虽然成功的逃出了秦家,但林玄真生了一场大病,差点就死了,后来才辗转逃到了南江州去。
这一路的逃亡,母子二人落魄至极,吃尽人间苦楚,几乎是一路乞讨。
在逃离秦家的时候,站在这高不可攀的牌坊前,当时年幼的林玄真便暗自发誓,终有一天他要出人头地,走回秦家,证明自己不是废物。
只不过后来母亲惨死,林玄真遵从了母亲的遗愿,终身不踏秦家大门一步。
只是,如今杀母之仇,不得不报。
十多年生涯,他卧薪尝胆,历经千难万苦,如今功盖天下,满载万丈荣耀归来。
今日,他要踏碎秦家大门,碾碎这如同大山一般的豪门,报仇雪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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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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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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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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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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