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先前周天没有快速移动身形,或者是稍微移动得慢了一点,这颗子弹绝对已经射入了他的身体。
很显然,这狙击手知道周天发现了他,他对周天的动作也有了一个预判,而且他的预判是正确的,他射击的方向,和周天闪避的方向是一致的,但是他误判了周天的速度,因此还差那么一点点,没能击中周天。
这狙击枪是消音的,因此打在地上,只是尘土飞扬,并未惊醒什么人,要知道这个时候是人睡眠最深的时候,轻易不会醒来。
周天快如闪电,瞬间就藏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他的速度在这个瞬间提到了最高,快速转换了好几个位置。
嗖嗖嗖!
那狙击手一枪未中,连续开枪,那子弹每一次都擦着周天的身子而过。
情况万分凶险,但子弹就是没法击中周天。
周天快速从灌木丛越过,上了另外一条路,以之字形狂奔。
但是路旁还是有子弹不断射来,追着周天跑,看来除了这狙击手之外,附近还埋伏了别的人,今晚这些人对周天,几乎是布下了必杀之局。
不过这些射向周天的子弹却不是狙击枪的子弹,是消音手枪的子弹。
手枪没有瞄准器,射击的精度自然稍微差一些,周天快速移动身形,这些子弹全部击空了。
而周天不再隐匿身形,以之字形快速狂奔,向他停车的方向奔去。
他的身后,车子的轰鸣声响起,两辆越野车,加大油门向他追来,车子里面,不断有子弹打出来,向他射击。
而那狙击枪枪手,却是没有再开枪,似乎已经没有了射击角度,但他有没有跟上来,那就不知道了。
周天的速度实在是太快,而且是之字形的路线,位置在不断变化,后面那两辆越野车上一共有四个人,两人开车,两人开枪,但就是不能击中周天。
但周天也是非常危险,那子弹不要钱一般从他的身边擦过,他要是稍微慢那么一点,估计身上早就有几个窟窿,死于非命了。
周天的速度,那是无与伦比的,三四里的路程,他眨眼功夫就到了,他走的是之字形的路线,但是后面那两辆车竟然追不上他。
当然,那两个开车的也很猛,速度超快,一直紧咬着周天,没有跟丢。
周天奔跑的方向,自然就是他停车的方向,他速度再牛,但体力是有限的,要是一一直被这两辆车追,体力耗尽之后那就麻烦了。
他一个加速之后,上了自己的车,然后向郊外的方向开去,他来到吴越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悍的对手,当然要和这些人斗一斗了,他要甩掉后面的车子逃走,那是能做到的,但是他没想逃走,他想要将这些人引过来,决一死战!
那两辆越野车上的人,也是自信的主,一直追着周天走,而不久之后,又有一辆车追了上来,应该就是那个狙击枪枪手的车。
三辆车,追着周天的车,一路狂奔。
很快,车子到了郊外,周天弃车,快速进了一个小山包的树林里面。
三辆车也马上停车了,车子子上面下来了五个人,都是黑衣男子,蒙着脸。
一个拿手枪的男子对一个拿狙击枪的男子用道:“首领,我们还追不追?狼王在丛林里面,那可是如鱼得水,他这是诱使我们进去。”
他们四个,似乎对周天很是忌惮,而且他们知道周天的身份,不敢有丝毫的轻敌,毕竟知道周天外号的人,都明白周天是一个何等恐怖的人物,他们能追踪到周天,在钟子怡所在别墅区附近伏击周天,就足以说明了他们的能力,一般人要想伏击周天,早就被周天发现了。
很显然,这拿狙击枪的男子,是他们五人当中的首领。
“当然要追,我们耗尽周折而来,不能半途而废,狼王身上没有枪,我们五个人都有枪,这是杀死他的好机会,现在我修为大进,一个人就可以压制周天,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周天,缠住周天,杀周天的事情,自然是我来做。”
那个狙击手阴冷地道,他的身材并不高大,但是他身上的气势,无比强大。
他的语气当中,也有一些懊恼,似乎是因为对先前没能抓住好机会将周天击毙。
“是,首领。”四个枪手一齐说了一声。
“你们两个人一组,对这小山包进行搜捕,记住一点,千万不要和狼王近战,你们必须用枪将其压制,你们不能将其击毙也不要着急,只要能锁定他的位置,我拿着狙击枪会再次出击,我对他的速度,有了新的判断,只要再给我三枪的机会,我一定杀死他。”
狙击枪手马上做出了安排,他语气淡定,很有大将之风。
很快,那四个拿手枪的大汉,就进了山,天色很快就要亮了,他们知道不能耽搁下去了,必须尽快找到周天,不然的话,就会失去击杀周天的机会。
那狙击枪手也进山了,他没有在山里搜索,而是直奔小山包的山顶,他的速度很快,很快到了山顶找了一颗比较高的树,隐藏在那树上。
他所在的位置,视野是很好的,虽然看不清小山包树丛里面的情况,但是他的狙击枪完全可以封锁周围的一片,只要周天从这小山包出去,他就能看到,他就会给周天致命一击,他相信周天是不会轻易出小山包的,周天能躲开他手下四个枪手无数子弹,但未必能躲开他的连射。
他躲在树上,戴着夜视眼镜的眼镜如鹰隼一般,周围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扫视,但是,他整个人的气息却隐藏得很好,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超级强大的狙击手,他厉害的不只是枪术,武功修为也是非常之高,比来自沙俄联邦黑手党的“王炸兄弟”要厉害多了。
现在他就等着手下的四个人找到周天藏身的位置,然后他就会潜行过去,给周天开冷枪,他对自己隐匿气息的本事,很有自信。
这小山包不大,但是树木密集,适合藏人,周天之所以在这里下车,藏身于此,那就是要和这几个枪手玩玩丛林战。
他是狼王,狼在丛林里面,战斗力是非常之强悍的,那五个枪手以为这里是他的死地,但他准备把这里变成这几个枪手的死地。
四个拿手枪的男子,两人一组,开始在小山包里面搜索了起来,他们的精神高度紧张,在此之前他们没有和狼王周天遭遇过,虽然听过狼王的大名,但是不知道狼王厉害到了什么地步,但是先前他们在距离不远的情况之下对着周天狂开枪,却没有一枪击中周天,周天的速度,达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他们心中是很震撼的,想起周天以前的那些传说,他们越发谨慎了起来。
他们很清楚,这个小山包可能成为他们杀死周天的地方,也可能成为他们的埋骨之地,他们唯一的依仗那就是有枪,如果以前周天没退役,身上一般是带了枪的,他们未必敢进入这小山包里面围杀周天,现在的确是一次机会,他们也能理解自己的首领为何一定要冒险。
小山包不大,但周天进入这树林之中之后,就如泥牛入海,一点消息都没有了,他们都带着夜视镜,到处搜索,但却没发现周天的存在。
十几分钟过去了,他们一无所获。
他们有些着急了起来,因为顶多半个小时,天色就要亮了,要是周天报警了,大批的警察马上就会杀到,他们要撤走只怕会有些麻烦。
因此,他们必须尽快解决周天。
他们几乎将小山包每一个角落都找到了,无论是小树林,还是其中的一片竹林里面都没有周天的踪影。
他们四个人,最后是在竹林里面汇合了。
这竹林里面,有一堆竹子,都被弄成了一米多长尖尖的形状,应该是这小山包的主人砍下放在这里的,没来得及拿。
“兄弟,给首领发信号吧,压根找不到周天人啊,我们要是再不撤走,只怕会出事,这里是华夏,是境外地下势力的禁地,我们这次长途奔袭,只能快来快走。”
其中一个略胖的蒙面男子对一个手臂显得特长的蒙面男子压低声音道。
“首领肯定不会愿意撤,这些年他一直想杀死狼王,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了,他哪里会放弃,你就不要白费力气了。”
那个手长如猿猴一般的男子道。
“你不打电话,我打,我可不想死在这里,先前没能杀死周天,已经失去了杀他的最好时机了。”
略胖的蒙面男子道,他拿出了一个手机,似乎他不想被警察困在这里,他估计周天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可能快来了。
“你干什么?要是狼王潜伏在首领身边,首领一接电话,那岂不是给了狼王可乘之机?”
手长如猿猴一般的男子怒了,立马就去抢这微胖男子的手机,他知道微胖这么做,是很危险的。
但他刚走一步,一脚踩在一个陷阱上,他整个人往下一沉。
而与此同时,竹林之中那堆竹子,忽然炸裂了开来,那些竹子,呼啸着向他们射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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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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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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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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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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